对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841063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加强小区违建管理和拆除力度的建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7日

对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841063号建议

的答复

宁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小区违建管理和拆除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违法建设治理是各地城市管理工作的重点。个别人员为谋取私利,无视法律法规,无视公共道德,违建行为对周围居民生活造成严重 影响,加强违法建设管控和拆除力度刻不容缓。针对违建基数大、历史遗留多、拆除难度大、执法力度不够等问题,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破解违建治理难题。

一、 加强领导纳入考核

目前,各县区城市管理工作实行属地管理。我局将加大对各县(市)区城市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考评。各地城管部门要对违法建设问题引起足够重视,加大执法力度,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各类违法建设行为要依法进行查处。县(市)区政府要建立督察问责机制,把违法建设整治纳入年度实绩考评指标。

二、 部门配合完善措施

要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形成执法合力,提高执法效能。国土、规划、住建等部门密切配合,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完善查处违法建设法律程序和措施,鼓励当事人自行拆除违法建设。按照“十二五”普法计划要求,大力开展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提高公众自觉意识和道德意识。广大市民可随时拨打各县区城管部门投诉电话或市长热线,反映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三、 分类整治突出重点

违法建设形成的时期不同、用途不同、危害程度不同,只有分类整治才能收到更好效果。一是严格控制新增违建,逐步拆除存量违建;二是对危害公共安全、严重侵犯公共利益的立即拆除。如占用消防通道、占压燃气管线、占用人行道等违章建筑;三是一般性违法建筑,按法律程序逐步拆除。

四、 共同参与建立长效

违法建设治理任重道远,绝非一朝一夕、一蹴而就的事。要以法治建设为前提,常抓不懈,建立长效管控机制。要依托社区、物业、群众,自觉构建防违控违网络,使违法建设治理深入人心。要发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完善受理查处机制,使违法建设无处藏身。

铁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