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 851048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加强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产品检验制度的建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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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公开

铁市监函〔2021〕20号

对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 851048号建议的答复

马风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产品检验制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根据您的建议,我们进行了认真的调研分析,现将办理情况答复给您,同时,欢迎您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我局加强了在产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产品检验制度,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强化产品比对检验

  一是结合每年的国家级抽检、省级抽检、市级抽检的工作任务,对在产的食品生产企业实行全覆盖的抽检。协调承担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对我市食品生产企业的抽检数据进行汇总反馈给监管部门,监管部门再将数据提供给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比对检验。二是在共同推进质量强市战略合作工作中,我局积极争取省局经费支持,联合第三方产品检验机构开展食品出厂检验的比对检验和对检验员的定期培训。

  二、开展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产品检验制度专项整治

  为加强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产品检验制度,我局2021年2月8日制定印发了《开展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产品检验制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专项整治工作范围为全市食品生产企业,为期4个月,分为自查自纠、集中整治、督查提高三个阶段。在自查自纠阶段,各县区局开展了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培训,对专项整治方案进行部署,要求企业认真落实方案要求。各食品生产企业组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根据出厂检验项目对检验人员配备、资质、技能、化验室条件及检验设备配置、精度、检定有效期等相关内容进行了自查,对自查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自查存在问题企业95家,已全部进行整改。在集中整治阶段,各县区局根据企业自查自纠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帮助企业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重点检查企业出厂检验制度落实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安全控制不严格、食品出厂检验设备不全、自查整改不到位等问题,对企业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35份,已全部整改完毕。检查中发现部分企业检验员能力欠缺,为强化出厂检验工作,提高检验人员技能水平,提升食品生产企业检验能力,保障检验人员独立行使检验职责,我局联合辽宁通正检测有限公司、辽宁洁净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全市食品生产企业有培训需求的检验人员开展能力提升培训,按照不同食品类别组织培训,共培训150 人,有效提升了检验人员业务水平。在督查提高阶段,各县区局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落实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市局对各县区局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保证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我局在《2021年全市食品生产重点工作要点》中明确提出严格落实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指导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及时填报辽宁省食品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系统;组织在产食品生产企业参加国家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网上考核;加强企业食品安全管理,落实自查制度,提升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管控能力。年内全市在产企业食品安全自查报告率达到100%,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网上考试达到100%全覆盖,合格率达到100%。

  四、加强抽样检验力度

  年初,我局制定下发了《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的通知》(铁市监办﹝2021﹞24号)和《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的通知》(铁市监办﹝2021﹞25号),对全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进行了总体部署,依据全市各类食品生产企业数量,对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饼干、罐头、冷冻食品、速冻食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等食品类别组织抽检。向市财政局申请增加抽样经费,在去年对生产企业512批次抽检基础上,增加108批次,对生产环节组织620批次监督抽检。发挥监督抽检靶向性作用,及时发现不合格产品,提高全市食品安全质量。3月3日市局对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的食品生产企业责任人进行约谈,并加大对去年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和高风险不合格食品的跟踪抽检力度。在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方面,严格落实“一个查清,五个到位”(查清生产数量,不合格产品控制到位、原因排除到位、整改落实到位、行政处罚到位、信息公开到位)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健全核查处置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规范核查处置程序和时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核查处置率达100%。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 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