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851035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公共场所全面禁烟的建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28日

铁市卫函〔2021〕154号

对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851035号建议的答复

魏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公共场所全面禁烟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烟草烟雾中含有多种已知的致癌物质,烟草对健康的危害已经成为当今世界范围内最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之一。2006年我国签署加入的世界卫生组织制定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正式生效。此后历年来国家、省、市等各级政府都把控烟工作作为政府职责进行持续推进。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后,控烟作为专项行动被列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之中,目标是2022年和2030年,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分别低于24.5%和20%;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分别达到30%及以上和80%及以上;把各级党政机关建设成无烟机关,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

  近年来,我市按照国家和省的安排部署,开展了大量的控烟相关工作,每年都举办控烟工作骨干培训,利用各种卫生主题宣传日和世界无烟日广泛开展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教育活动,在部分医疗机构设立控烟咨询门诊,开展了无烟机关、无烟医院、无烟学校、无烟家庭等的创建活动,成效显著。目前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室内公共场所普遍设置了禁烟标识,交通部门在客运候车厅醒目位置设有禁烟标识进行禁烟宣传,并配有工作人员及时引导和制止旅客在大厅内吸烟;公交车内严禁吸烟。每台公交车上都在醒目的位置粘贴有车内禁止吸烟的标识,由驾驶员对每位乘客进行监督。但在火车站、部分医疗机构候诊室等公共场所人流高峰期间,因监督执法力量不足,尚不能达到全面禁烟。

  2021年,为贯彻落实辽宁省爱卫办《关于加强无烟党政机关建设的通知》要求,铁岭市爱卫办联合铁岭市市直机关工委、铁岭市精神文明办共同下发了《关于加强无烟党政机关建设的通知》(铁市爱卫办〔2021〕2号),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讲文明、铸健康、守绿色、重环保”活动,充分发挥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在控烟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构建无烟环境,实现健康铁岭行动目标。通过开展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力争到2021年底,市直及各地60%以上党政机关建成无烟党政机关。到2022年底,实现无烟党政机关全覆盖。同时,为做好5月31日第34个世界无烟日主题宣传工作,铁岭市爱卫办印发了《关于做好第34个世界无烟日主题宣传活动持续推动控烟履约工作的通知》,旨在推进控烟宣传常态化,进一步推进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无烟家庭建设,同时积极推动控烟立法。

  感谢您对控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对我们的工作持续关注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铁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