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911042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的建议

来源: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1日

刘淑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0年初,我市政府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老旧小区维修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制定了《铁岭市老旧小区维修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各县(市)区为老旧小区改造第一责任主体,各地要比照市级改造方案制定本地区改造实施方案,改造要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因地制宜、共治共管,明确重点改造内容、实施步骤和工作措施。

  同年5月我局已会同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出台了《关于铁岭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指导意见》(铁市住建发〔2020〕71号),文件中明确要求针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各县(市)区政府为改造主体,遵循“业主自愿、充分协商、政府引导、依法合规、保障安全”的总体原则,统筹实施本辖区内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逐步进行加装,办理程序为业主协商、专项设计、公示备案。

  目前昌图县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成功加装1部电梯,调兵山市成功加装1部电梯,清河区17部电梯正在加装中,其他各县(市)区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开展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

  

 

  

  铁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