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1日
王有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法治进校园活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校园欺凌事件发生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司法局答复如下:我市在2022年工作部署中十分重视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截至目前已针对预防校园暴力、青少年保护法等开展了专门的法治宣传工作。
一是利用好我市现有的法治宣传基地,做到全市范围内共享资源,组织全市中小学生到基地参观学习。
二是继续开展“健康成长,法治护航”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加印以民法典、刑法、治安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为主的宣传折页、宣传挂图等宣传品。
三是开展开学第一课“法治课”活动,在开学第一天,聘请专业律师走进校园,以民法典、青少年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为在校师生上“法治课”,以案释法,有效预防校园暴力欺凌案件发生。
四是利用“法治铁岭”微信公众号,“铁岭普法”抖音号、微博号、今日头条号等新媒体,联合学校学生制作预防校园暴力欺凌原创小作品,提高中小学生防范校园暴力的能力,依法抵制各类校园暴力。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根据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适时调整工作措施,为更好的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供法治保障。
一是扎实开展“八五”普法工作,特别是针对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方面,总结先进经验,在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开辟民法典主题区。
二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激发“谁执法谁普法”成员单位创新普法活力,会同市教育局、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让法治宣传“生动”且见实效。
三是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推进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积极参加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全国青少年网上学法用法等活动。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学习宣传。组织开展“小手牵大手”普法活动,进一步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和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
四是积极配合市教育局等单位,落实好法治副校长工作。有关校园欺凌的民事案件、刑事案件庭审模拟法庭带入校园,以案释法,预防校园暴力欺凌案件发生,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市公安局答复如下:市公安局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李荣海强调“学生是弱势群体,需要呵护与爱护,坚决惩治校园欺凌与违法犯罪活动,加大打击力度决不手软”。针对校园安全工作,市公安局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校园安保严防校园欺凌的通知》,开展“四个强化”全面落实校园安全工作。
一是强化宣传教育,加强综合治理。要求全市公安机关要严格按照教育局等十一部门印发的《铁岭市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具体实施方案和责任分工》和《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相关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指导学校成立防治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制定防治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早期预警、事中处理、事后干预的具体流程。开展“法制教育”进校园活动时,将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作为重要内容,适当增加反欺凌、反暴力、反恐怖、防范针对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等内容,引导学生明确法律底线和行为边界,强化规则意识,着力提高学生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强化“高峰岗、护学岗”制度落实。全市公安机关持续开展“护校安园”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结合本地实际,将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地区作为社会面巡逻防控的重点,统筹整合警力资源,科学调整勤务模式,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三是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全市公安机关积极深入开展涉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指导学校做好矛盾纠纷发现、上报、化解工作,深入学校及校园周边地区,加强对社区矫正、刑满释放、吸毒人员及对社会不满、可能铤而走险、扬言报复社会等重点人员的排查力度,安排专人掌握上述人员的现实表现情况,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稳控工作。四是强化校园安全及周边整治。全市公安机关强化校园安全及周边整治工作,重点就安全责任、保卫力量、门卫制度、安防设施、安全教育、校园周边环境等方面开展专项检查,对安全隐患多、治安秩序差的中小学幼儿园要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并向属地教育部门书面反馈情况。
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答复如下:
一是深入开展净化校园周边社会文化环境,加强校园周边安全管控。坚持以中、小学校园周边文化市场作为重点整治的区域,此次行动以校园周边网吧、书店、游艺娱乐场所等为重点检查对象,重点检查网吧是否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是否落实上网实名登记制度、是否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严厉查处游戏娱乐场所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违法经营活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范措施、安全管理责任是否健全,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等。目前我市网吧均不在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定期对管辖范围内的营业场所进行日常检查,同时督促网吧经营者禁止接纳未成年人进去营业场所。
二是在对书店的检查中,全面严查各种有害非法出版物,严查是否销售含有淫秽、色情、暴力、政治类有害等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内容的非法出版物;是否经营非法教辅参考书、是否按规定保留进货凭证等。严厉打击含有禁止内容的文化产品,把校园周边文化市场集中整治行动与“扫黄打非”集中行动结合起来,采取多部门联合行动,在全面检查娱乐、书报刊、艺术品、影院、网吧等经营场所的同时,严格防止含有禁止内容及“黄、赌、毒”等有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文化产品进入市场流通。
三是要求各经营单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对进入场所内的消费者进行体温监测、按要求做好登记、出示安全绿码、佩戴口罩等情况进行严格检查。同时做好疫情防控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认真检查场所内的安全消杀工作,确保人身安全,预防为主。
四是开展了“扫黄打非”进校园宣传活动,活动通过现场咨询、现场讲解的方式普及“扫黄打非”保护知识、产权常识、非法出版物的鉴别知识等。发放宣传单页1100余份,深入学校向学生们进行“扫黄打非”宣传,增强未成年人的辨别能力。
市教育局答复如下: 一是 建立校园欺凌预防机制。各班设立欺凌预防小组,定期向班主任汇报班级人员思想状况,化解矛盾纠纷,将欺凌行为止于萌芽阶段。 二是 畅通校园欺凌举报渠道。在校门前、教学楼与宿舍楼内明显位置,张贴校园欺凌举报电话,起到对外高压震慑、对内畅通举报渠道的作用。 三是完善防治欺凌硬件建设。在宿舍走廊、水房厕所外侧等易发欺凌行为的位置安装摄像头,并保证存储时间至少在30天以上,及时监控学生行为,防止欺凌发生。
铁岭市司法局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