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911008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建议

来源: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24日

赵淑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正如您所提现在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还存在着理想信念不足、师资力量不均、政策保障不够、入口低出口难等一些问题,我市为盘活教师资源、缓解农村学校师资不足、推动教师有序流动、改变农村教育相对滞后的局面做了大量工作。

  一、立足当前谋长远,把农村师资队伍建设作为当前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工作,为解决我市乡村教师补充渠道不畅、优质资源配置不足、结构不尽合理、整体素质不高等突出问题,2021年12月,铁岭市教育局、中共铁岭市委组织部、中共铁岭市委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铁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铁岭市财政局、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铁岭市教育局等六

  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从乡村教师补充长效机制、统一城乡教职工编制标准、推动城镇优秀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保障和提高乡村教师合理待遇、全面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开展城乡学校拉手、积极开展“送教下乡”活动等多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市政府每年都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区政府绩效考评当中。

  二、加大补员力度,保持农村教师队伍“进退”平衡

  我市在“十一五”、“十二五”和“十三五”期间分别启动实施 “辽宁省农村中小学一校一名本科生计划”、“辽宁省农村从教计划”和“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简称“特岗计划”),十年间累计补充农村中小学教师2500余名,其中最近五年间招聘乡村教师700多名,这些教师涉及15个学科,其中体音美教师148人,新招聘教师全部到县以下农村中小学从事教学工作。这些教师带来的现代教学理念和最新教学方式推动了农村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农村孩子初尝教育公平的成果。“特岗计划”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市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数量不足、结构不尽合理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农村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加强了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促进了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其中2016年招聘特岗教师84人(铁岭县30人、开原市54人),2017年招聘特岗教师158人(铁岭县50人,开原市58人,西丰县50人),2018年招聘特岗教师215人(铁岭县67人,开原市100人,昌图县48人)。近两年,我市不断加大招聘力度,乡村教师仍在不断补充当中,2021和2022年社会公开招聘中有570个乡村教师岗位。

  三、完善教师到乡村中小学任教的激励机制、提高教师待遇

  一是落实农村教师补助政策。各县(市)区乡村教师实际工资收入水平已实现不低于同职级县城教师工资收入水平。为了解决农村教师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提高农村教师岗位的吸引力,一方面,我市制定了《铁岭市农村教师差别化补助政策实施方案》(铁市教发[2019]39号),逐步建立“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地位待遇越高”的激励机制,月人均补助金额为300元以上;另一方面,我市乡村教师享受乡镇工作补贴,每人每月500元标准。2021年,全市受益教师9768人,受益农村学校166个,发放金额约9443.62万元。

  二是实施对乡村教师激励政策。近几年,在评选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方面指标优先向乡村学校和乡村教师倾斜,2018年至今,全市共评选市优秀教师214人,其中乡村教师86人,占县(市)区评选优秀教师人数的40%。三年间在乡村教师中培养出4名省专家型校长、18名省骨干校长、10名省学科带头人、80名省骨干教师、5名省最美校园长、8名省最美教师、6名市专家型校长、27名市骨干校长、869名市骨干教师、88名市学科带头人、17名市教学名师、153名市师德标兵。

  三是教师职称评聘向乡村教师倾斜。制定了职称评聘向乡村中小学教师倾斜政策:“在乡村中小学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10年,仍在乡村教学一线任教的中小学教师,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年度考核合格的,并符合中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可直接评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不受岗位职数限制。” 2021年有305名乡村中小学教师评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四、不断改善乡村教师生活工作环境

  在与发改委等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共申请教师周转宿舍项目57个,累计投资302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874万元,省级资金14万元,县(市)区自筹资金137万元,总建筑面积17570平方米,建设教师周转宿舍515套,极大改善了农村教师生活条件,使全市偏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住宿问题得到了基本解决,为促进全市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今后还将进一步向上争取资金,继续改善农村教师生活条件,为农村教师扎根乡村教育做好生活保障。

  五、加大城区学校对农村中小学校的帮扶力度

  一是继续开展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2017年,制定下发了《铁岭市关于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教师交流期限累计不低于二年(从派出之日开始计算)。通过交流、支教、上挂、城乡结对子等形式,让城镇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到农村中小学支教,农村受援学校也组织有一定培养前途的干部教师到义务教育阶段城镇学校跟岗培训、挂职锻炼。从而提高乡村学校校长、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在职务(职称)评聘工作中,将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的工作经历作为评聘高级教师职务(职称)的必备条件;参评各级各类优秀教师须有一年以上农村学校工作经历;参评特级教师、县级及以上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时,原则上须有2所及以上学校工作经历,且每所学校工作时间不得低于2年,或在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到农村学校、村小、教学点交流轮岗的校长教师每人每月给予生活补助,每人每月报销两次往返差旅费。2021年,全市交流教师382人,占应交流教师比例的16%,实际交流的骨干教师数占应交流教师总数比例的36%。

  二是多渠道加大对乡村教师的培训力度。

  我们通过集中培训、跟岗研训、送教下乡、网络研修、校本研修、遴选优秀中小学乡村教师校长参加省级以上培训等多种举措提高乡村教师队伍建设。

  去年,组织137名乡村骨干教师参加省级培训;组织了针对农村的心理健康培训;完成全市农村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能力提升培训,培训教师3906人;每年分两次对农村中小学历史、道德与法治、语文教师进行新教材培训,培训教师12000人次。选拔了150余名市级以上名优教师到农村中小学开展“送教下乡”活动,受益教师5000余人次。

  今后,我们将会继续加大对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支持力度,逐步改善乡村教师紧缺和素质不高情况。

  铁岭市教育局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