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铁岭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07日
顾思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铁岭市地标性农副产品市场竞争力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全市农产品品牌建设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立足农业资源禀赋,积极实施品牌兴农战略,加快“二品一标”认证步伐,不断增强农产品竞争力,农业品牌建设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农业产业化发展、农民增收及农村发展,全市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品牌取得明显进展。全市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注册商标有1000余个,其中:中国驰名商标6个、地理标志商标18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6个(原国家质检总局认证)、中国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1个、辽宁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5个、辽宁知名农产品品牌18个,全市绿色食品总数达到66个、有机食品数量18个。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审定“铁岭榛子”品牌价值为60.56亿元(2022年),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评估“西丰梅花鹿”区域品牌价值达96.04亿元(2022年)。
在全市农业品牌建设方面,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
(一)推进标准化生产,提升农业品牌的质量和内涵
品质是品牌的生命线。为确保产品品质,我们建立健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在全市88个乡镇建立了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配备了农药残留检测仪等设备,为开展农产品检测、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手段。夯实农业地方标准工作基础,制订立项“出口花生生产技术规程”等9个市级地方标准,“花生秸秆饲料加工技术规程”一个省级地方标准。成功申报完成“昌图花生高产高效绿色种植”省级标准化试点。“昌图花生”获得国家第一批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开展科技入户工程,通过农技人员把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直接落实到农户生产过程中,引导农民按照标准化生产的要求从事农业生产,从而提升农产品品质。
(二)实施产业化经营,积极培育品牌创建经营主体
品牌的发展,离不开产业化经营的发展壮大。铁岭市依托农业产业化经营,把农业品牌建设与开发特色农产品紧密结合起来,以新产品创建新品牌,以名优名牌带动特色农产品提档升级。2024年,全市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91家,营业收入235.6亿元。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82户,其中国家级4户、省级33户、市级45户。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带动农户达31.6万户,联农带农作用不断增强。同时,还依托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农业品牌,全市已有100余家合作社及家庭农场注册了自己的产品品牌,这些品牌已成为合作社及家庭农场产品走向市场、发展壮大的有力支撑。
(三)强化品牌营销,树立品牌形象
为提升全市农业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市政府每年组织全市农产品加工企业参加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和有机食品博览会、辽宁国际农业博览会、沈阳国际农业博览会、大连国际农业博览会等省内外各类农博会、农产品展销会,对获得国家级和省级知名农产品品牌的企业向社会集中宣传推介,使铁岭优质品牌农产品销售业绩不断提升,进一步扩大了我市特色农产品和农业品牌的影响力。
(四)加强商标注册,加大品牌宣传
通过实施名牌发展战略,打造铁岭农业名片,提升农产品知名度及产品的竞争力。以“铁”字号区域性地理商标为重点,加强商标注册工作,开展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名牌产品争创活动,并利用电视、网络、报刊、电台等媒体,扩大品牌宣传力度,对“铁”字号农产品品牌进行重点培育。
(五)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农产品品牌建设
一是突出品牌效应,支持农副产品品牌建设。2019年以来,市财政局累计争取中央财政资金6550万元,支持创建农业产业强镇3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4个,推动我市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二是坚持品牌引领,支持创建优势品牌。2021年以来,财政共筹措农产品深加工补助资金10,200万元,依托乡村特色优势资源,重点围绕粮油、畜禽、果蔬、饲料等产业,采取贷款贴息、投资补助、以奖代补、定额补助等方式,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化企业发展壮大和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
(六)持续开展纳税服务,助力地标性农副产品提升竞争力
税务部门成立惠农税收优惠政策落实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聚焦农业现代化、产业化发展需求,精准推送、辅导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二、围绕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具体落实措施
(一)培育壮大农产品品牌创建主体
加快培育壮大农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产品品牌创建主体。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重点扶持行业重点龙头企业技改扩建、上市融资,积极培育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年产值过亿元的品牌农业企业。大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深入推进国家级、省级示范社创建,鼓励农民合作社以品牌为纽带,开展土地、劳动力、资金、技术等要素入股,结合农村土地确权,依法有序推进土地向拥有品牌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集中,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二)建立健全农产品品牌支撑体系
一是建立健全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体系。围绕我市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制定完善农业投入品使用、农产品分等分级、产地准出和质量追溯、贮藏运输、包装标识等方面的标准,涵盖从生产环境(土壤、水质、大气等)、生产过程(肥料、农药等的施用量、施用方法等技术规程)、加工包装等环节,形成一整套品牌农产品质量控制标准体系。二是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监管保护体系。建立铁岭农产品品牌目录制度,做好品牌认证登记保护工作,加强对纳入铁岭农产品知名品牌目录生产经营主体的监管,建立和完善准入和退出机制,对认定的品牌农产品实行动态监管,构建能上能下、优胜劣汰的准入和退出机,定期向社会发布。三是建立健全宣传营销体系。做好媒体宣传,要利用好主流新闻媒体,精心策划,开展自主农产品品牌宣传,介绍典型经验,增强铁岭人食用和使用铁岭农产品的自豪感,树立爱家乡、爱铁岭农产品的意识。
(三)加强科技创新
鼓励农产品品牌企业加强科技创新,引进新品种、新技术和先进设备,开展技术研发和技术改造,加大新产品开发力度。加强产学研联合,鼓励农事企业和大专院校开展深度合作,联合建立研发机构,联合开展科技创新,支持龙头企业设立博士工作站,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科技手段,在产品开发、创意设计、用户体验、市场营销等方面加强创新,满足多样化消费新需求。支持有基础、有条件、有意愿的农产品品牌企业上市融资,改善资本结构,做大做强品牌农事企业,不断提升农产品品牌的生机与活力。
(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市政府要设立品牌建设专项扶持资金,各有关部门要整合相关各类专项资金适当向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倾斜,支持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形成示范效应。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大对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扶持力度,对获得国际金奖、国家级和省级知名农产品品牌的企业给予政策扶持。
(五)抓好品牌服务工作
强化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管理服务和技术指导,开展好品牌建设培训工作。开展以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为主要培训对象的农产品品牌创建培训工作。聘请农产品品牌专家讲解品牌农业产业价值再造、农业企业品牌化战略价值体系,传统农业的文化发掘与品牌化等,解答品牌建设中的疑惑,拓宽品牌建设思路,进一步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品牌意识,增强品牌建设能力。要加快构建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建农产品品牌提供更多领域和更有效的服务。注重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专业组织在品牌整合、行业自律、创建区域公用品牌的作用。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共同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