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关于昌图县政府应推进干部作风转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建议》(第0100号)的答复

来源: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04日

尊敬的李兴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昌图县政府应推进干部作风转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铁岭市政府高度重视该提案办理工作,市长、潘东波常务副市长、张世伟副市长亲自阅读提案原文,并对办理工作做出重要批示,责成昌图县政府代市政府高质量完成该提案办理工作。

  昌图县政府在征收土地工作中,按照《土地管理法》、《辽宁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办法》、《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及《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通知》(辽政发[2004]2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做到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事。为了规范国土资源管理,促进依法行政,提高国土资源管理的科学性,在今后的土地征收工作中,铁岭市政府将进一步加强法治意识,提升工作能力,始终严格按照土地征收的相关法律执行,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同时,感谢李委员对铁岭市政府工作的关心支持,今后我们将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扎实的工作,认真做好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为铁岭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贡献。

  铁岭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