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关于开放铁岭白塔广场为居民提供休闲娱乐场地的建议》 (第0324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04日

尊敬的王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开放铁岭白塔广场为居民提供休闲娱乐场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铁岭市政府高度重视该提案办理工作,市长、潘东波常务副市长亲自阅读提案原文,并对办理工作做出重要批示,责成市住建委代市政府高质量完成该提案办理工作。

  一、基本情况

  铁岭白塔广场位于银州贸易城东南侧,该塔为八角十三级实心青砖塔,是辽北现存最早的古塔,明代万历年间因破损严重重新修缮,2008年12月31日被列入辽宁省第八批文物保护单位。1975年2月4日,受海城地震波及导致塔尖震落,因刹杆有铁链相系,故刹尖斜插入第三级塔身南侧檐上。1987年,市政府对塔身进行修复并砌墙保护。白塔广场占地面积0.4公顷,现有长廊1处(约38米),房屋3间,园内栽植油松、丁香等树木,并铺设园路,游人可以自由游乐休闲。后期因受风雨侵蚀,塔身表面出现严重龟裂,塔体有脱落物,同时存在围墙倾斜、园内长廊部分塌落等安全隐患,市政府被迫实施关闭性保护。

  市政府为保护铁岭市古建筑,避免造成保护文物不可挽回的损失,让广大市民近距离观赏白塔,多次白塔进行调研实施游园改造,于2006年、2008年和2013年分三次邀请北京林业大学设计院、辽宁北四达景观园林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和沈阳园林规划设计院对原白塔园进行改造设计,最大一次规划面积1.3公顷,将圆通观、东侧蔬菜公司所属的家具城统一纳入。省、市相关部门也为此前往调研,但由于无法落实改造资金,对省级保护文物维修需多方申请、论证批示并指定专业部门实施等原因,白塔修复工作始终没能实现。今年3月,根据省文物局《关于上报省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亟需实施文物保护工程项目的通知》要求,市文广新局将白塔修缮工程上报,目前未获批复。

  二、存在问题

  1. 因塔身存在安全隐患,一旦开放,塔身落物易造成人员伤亡。因此,未经修缮前暂不能开放。

  2. 开放后若无人看管,易发生乱写乱画和游人擅自攀爬等行为,造成古建筑形象受损和人员伤害。

  三、下步工作设想和安排

  1. 未经修缮,暂不对公众开放。

  2. 市政府责成市文广新局向省文物局申请专项维修资金,资金到位且项目获批后,聘请具有古建修缮和景观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按照中国古典园林风格,以“风调雨顺、国泰民安”为主题,充分挖掘铁岭市地域文化和白塔历史,保留原有建筑和植被对其保护和修葺进行设计。由具有文物修缮资质的工程单位按照修旧如旧原则,对铁岭白塔塔身及周边建筑进行重新加固和修复,真实还原白塔的文化和历史价值,重现“白塔横云”景观,免费向公众开放,还文物古迹、良好的城市环境于市民。

  3. 市政府责成相关部门对白塔广场实行统一保护管理。

  感谢您对我市文物保护和城市建设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我们热忱欢迎您继续关注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为实现铁岭振兴发展提出更加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铁岭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