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市八届一次会议第812074号提案的答复: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建议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06日

尊敬的王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建议》已收悉。您从我市的实际出发,对我市增加乡镇村级转移支付力度,缓解乡镇村经济压力、加大对特色乡镇扶持力度、加大乡村产业发展、加强乡规民约、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加大生命健康产业扶持力度等方面的建议,非常符合实际情况,这对于做好今年的乡村振兴战略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现将您的建议答复如下: 
  2014年,省政府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宜居示范乡镇建设,决定在全省实施百千万工程,即100个宜居示范镇、1000个宜居示范乡村(美丽乡村)、10000个宜居达标村(农村环境整治)。我市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深入推进铁岭市宜居乡村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由市住建委负责宜居示范镇的建设,财政局负责宜居示范乡村的建设,环保局负责宜居达标村的建设。并按照市绩效办的要求制定了年度绩效考评细则,经过严格考评,现全市共有宜居示范镇13个,分别为铁岭县新台子镇、凡河镇、蔡牛镇、镇西堡镇、双井子镇,开原市八棵树镇、庆云堡镇、业民镇,昌图县八面城镇、 长发镇,调兵山市晓南镇、银州区龙山乡、清河区杨木林子镇。以上13个镇每个镇省里给了200万。2017年,中央、省又提出了建设特色乡镇的决策,市住建委及时制定了《铁岭市培育创建市级特色乡镇工作方案》,实施方案已下发到各县区,方案里明确提到了对建设特色乡镇的扶持政策,年底,市特色乡镇领导小组将积极开展首批市级特色乡镇的评定工作。 
  为了加大我市乡村产业发展,我们主要从产业扶贫工作抓起,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贫困村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集体经济增加资产收益,多渠道增加贫困村及贫困户收入。做大做强种养业、设施农业、农产品初级加工业、休闲农业,重视发展乡村旅游扶贫产业,实现扶贫产业对贫困县、贫困村的全覆盖,对贫困人口的带动达到100%以上。通过产业扶贫,基本实现贫困县各贫困户户均参与一个产业,掌握1至2项农业生产管理实用技术,努力完成我市今年17055人的产业脱贫任务。 
  2013年,辽宁省政府发布《关于对东部生态重点区域实施财政补偿政策的通知》,首批列入补偿范围的岫岩、新宾、清原等16个县(市、区),集中在辽宁东部山区,集中了辽宁近90%的天然林,是辽宁中部城市和辽河平原重要的水源基地和绿色屏障。辽宁省每年安排1.5亿元,对东部山区16个生态重点县实施财政补偿(简称生态补偿)政策。这标志着辽宁在全省范围正式建立生态补偿机制。辽宁对东部地区的生态补偿以县为测算单位,并将生态补偿资金直补到县,增加其可支配财力,重点用于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乡镇政权运转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今后辽宁将采取大幅度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助标准和从水资源费抽取一定比例返还的办法进行补偿。到2020年,辽宁省将实现森林、草原、湿地、荒漠、海洋、水流、耕地等重点领域和禁止开发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等重要区域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补偿水平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跨地区、跨流域补偿试点示范取得明显进展,多元化补偿机制初步建立,基本建成符合辽宁省省情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体系,促进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为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精准性和有效性,省政府多次召开全省重点项目银企对接工作会议,组织省内银行机构与重点项目融资需求对接。对提出融资需求的企业和项目进行认真筛选,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贷款需求提供支持和帮助。西丰县特色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区是省级农产品加工示范集聚区,2016年,成功争取辽宁省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项目,获得上级扶持资金1000万元。 
  
  非常感谢您对全市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