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市八届二次会议第822067号提案的答复: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提案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30日

  对政协市八届二次会议

  第822067号提案的答复

李树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1、我市许多培训机构中,有些教师只是普通大学的毕业生,或者是在校生兼职,许多都没有教师资格证,一些人也从未经过正规统一培训,他们不是因材施教、开发学生潜能,只是简单采用机械灌输的方式授课等问题确实存在,但存在问题的往往是新开设的无办学资质的非法机构。因为凡是经市教育局审批设立的民办教育机构,其所聘用教师均在教育局登记备案,且持有教师资格证书。只有部分新开设的非法办学机构存在您提出的状况,我们也将继续加大力度打击此类非法办学机构,力争尽快消除此类问题。

  2、针对中小学在职教师在培训机构兼职现象市教育局采取了两方面的措施。一是对民办教育机构提出要求,严禁聘用在职教师,且禁止为在职教师提供授课场所,一旦发现严肃处理。二是对公办学校教师颁发了《关于对在职教师“乱补课、乱发行、乱收费”及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处理办法(暂行)》(铁市教发〔2018〕2号)的通知。在一定程度上对在职教师行为进行了约束,也先后处理了数名教师,起到了一定震慑作用,您提出的现象已经有所缓解,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市教育风气会越来越好。

  3、对于开展校内课后服务问题,2018年4月,我市首先以市直小学和高中为试点,向所有在校学生、家长发放“开展课后服务工作调查问卷”,包括“参加课后服务的意愿”、“希望课后服务教师的类型”、“需要课后服务的时间”、“课后服务的组织形式”等内容,广泛听取学生、家长的意见,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探索切实可行的、满足学生和家长需求的弹性放学、课后服务的方式、方法。目前,市直小学的课后服务方案已论证完毕,即将开始实施;市直高中已经开始实施课后服务工作。2018年6月,根据我市实际,研究制定了《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意见>的通知》(铁市教发〔2018〕45号),对课后服务工作进行了统一的安排和部署。

  4、针对家庭教育问题,我市教育系统正在构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 “三位一体”的综合育人体系。家庭教育中,家长尊重学校教育安排,尊重教师创造发挥,配合学校搞好孩子的学习教育,给孩子以示范引导,带动和重塑社会风气。争取早日实现广大青少年在优良家风和良好社会风气中健康成长,学校、家庭、社会形成合力,维护良好的教育生态。

  铁岭市教育局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