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市八届三次会议第832015号提案的答复:关于继续给与西丰县鹿产业发展政策支持的建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8日

铁市农函﹝2020﹞35号

关于政协市八届三次会议

第832015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李晓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继续给与西丰县鹿产业发展政策支持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农业农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和项目,支持西丰鹿产业发展,为西丰县鹿业成功争取辽宁省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项目,获得上级扶持资金1000万元。建立了龙头企业带动体系,贵州茅台集团、东阿阿胶集团先后投资利用西丰特有的鹿业资源,在生命健康产业园区建设了保健酒及保健品加工项目;鼓励支持西丰县建设院士工作站、参茸生物技术研发中心、参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中药材电子交易中心四个公共服务平台,对鹿茸、鹿鞭等11种产品进行研发和检验检测。实施了追踪溯源工程,加强了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确保鹿产品“来源可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同时,还结合脱贫攻坚,多渠道破解鹿养殖业发展瓶颈。将全市产业扶贫资金重点向鹿产业倾斜,将扶贫资金注入鹿产业龙头企业、养殖合作社,支持企业发展的同时也带动了贫困人口稳定脱贫。

虽然,西丰县鹿产业得到了一些发展,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养殖规模不够、融资困难,初加工多、深加工少,加工水平低,产业链短等问题。您的建议切中我市鹿产业发展的关键,结合您的建议,在下步工作中市农业农村局将围绕西丰县鹿产业发展条件和现有基础,支持建设鹿产品初级加工贮藏、开发休闲农业与特色体验项目,鼓励龙头企业与合作社合作开展鹿养殖基地建设、鹿产品精深加工项目。

    一、制定规划统筹发展

    将鹿产业发展纳入全市2020年县域经济发展重点规划。西丰县是鹿特色养殖业基地,“一县一业”示范县,也是县域经济发展重点县区之一。我局将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全力推动鹿产品高质量发展,积极与省发改委和国家发改委沟通协调,争取上级资金扶持。鼓励支持西丰县制定鹿产业发展实施意见,对存栏量在一定规模的养鹿户给予补贴;对购鹿贷款给予贴息,闲置鹿场改扩建给予奖励;对龙头企业鹿只存栏达到一定规模的给予奖励。同时,鼓励新建标准化鹿业小区、种源基地及开展梅花鹿人工授精。充分利用“突破辽西北”、“县域经济”和“飞地经济”等相关政策,在扩大养殖规模、培育产业集群、拓展产品深加工等领域,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加速生命健康产业类项目发展步伐。

    二、优化金融信贷服务 

积极联系业务上级主管部门,向上级争取鹿产业发展方面资金,将现有政策资金向鹿产业发展方面倾斜。为了切实帮助养殖户解决融资问题,协调有关金融机构进一步优化金融服务。一是积极调整信贷结构,将信贷资源向特色鹿产业倾斜,保证信贷规模;二是简化审批流程,实现“清单化”一次性告知,使特色产业贷款真正实现“降门槛、低条件、透明化、明细化”;三是创新金融产品,通过联保贷、金信养殖贷、妇女小额创业贷、农担担保等模式支持鹿产业发展。 

    三、建立风险补偿机制

完善西丰县鹿产业专项风险补偿机制,建议西丰县财政设立鹿产业专项风险补偿金,以8倍放大,发挥财政资金“小钱撬大钱”的作用撬动银行贷款,为鹿养殖产业贷款增信。继续推广政策性保险,经与省财政厅和省畜牧动监部门多次沟通,促成域内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铁岭中心支公司的西丰梅花鹿特色保险业务成功落地。该险种被纳入省级财政补贴唯一的创新型政策性养殖保险。保费主要由三部分构成,其中省级财政承担35%、县级财政承担45%、养殖户只需自缴20%,极大抵补了农户的养殖风险。

四、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协调市发改委、文化旅游等有关部门推进城子山旅游风景区建设梅花鹿旅游观光带,推动土特产品、餐饮业发展。支持西丰县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整合县域内鹿产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围绕鹿养殖、休闲观光、鹿产品加工销售,打造以鹿为中心的农业休闲旅游点。鼓励支持圆上圆电子商务等龙头企业,结合邮农丰、农村阿里巴巴等渠道,实现鹿产业特色产品线上销售,扩大产品营销渠道和销售规模。

    五、加快园区建设提升承载能力

围绕鹿产品、乳制品、保健酒、中草药保健品、柞蚕等系列产品加工,西丰县建成了“生命健康产业园”,是全国最大的鹿产业发展集群和鹿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市农业农村局积极支持园区发展,为园区成功申报成“辽宁省农产品加工示范集聚区”,集聚区现入驻企业54户,其中鹿产品加工企业20余户,有9户享有自营进出口权。市农业农村局将认真落实“飞地经济”政策,协调市发改委、商务局等部门将生命健康产业类项目优先向西丰农产品加工集聚区摆放;协调工信局、金融局等部门加大对园区内企业支持力度,将上级项目资金重点向园区内企业倾斜,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协调市财政局积极整合资金,加大对西丰园区投入,完善园区建设,提升园区承载能力。

    六、推进鹿产品纳入药食同源等工作

一是推进鹿产品药食同源。鹿的全身都是宝,为改变传统初加工模式,拓展深加工领域,提高鹿产品附加值和竞争力,我局将积极与市卫健委、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沟通协调,向上级部门申请、建议将鹿茸、鹿胎、鹿角、鹿骨4种产品纳入药食同源目录进行管理。二是农业农村部组织制订了《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目录》),将梅花鹿、马鹿、驯鹿列为特种畜禽。《目录》是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的配套目录,也是《畜牧法》明确要求制订的配套目录,有明确的法律边界和严格的科学边界。列入《目录》的畜禽,适用《畜牧法》,由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管理。《目录》所列物种的野外种群,适用《野生动物保护法》。下一步,我们将针对梅花鹿、马鹿野保证及驯养证审批权限问题联合有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方案。三是协调财政、发改、科技等相关部门,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推进建立梅花鹿良种基因库,支持西丰生命健康产业园“参茸生物技术研发中心”等四个科技平台做大做强,推动西丰县鹿产业长效可持续发展。四是全力推进与省农业科学院等科研院校对接合作,增强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农业科技创新效率和科技成果转化率。充分利用好沈阳农业大学、省农科院等科研院校平台,选派科技特派团、科技特派员深入鹿产业生产、加工一线开展现场培训指导。

感谢您对我市农业产业发展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市农业农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农业农村工作部署,精准发力,紧密结合乡村振兴工作,扎实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坚决扛起农业产业兴旺主体责任,推动我市农业振兴发展。

铁岭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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