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6日
铁教函〔2020〕号
对政协市八届三次会议第831010号提案的答复
民建铁岭市委:
您提出的“关于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开设交通法规课程的建议”已收悉,此提案非常好,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在课程中体现交通安全内容,是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提高学生遵纪守法公民意识的重要途径,市教育局将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大宣传教育,认真开展“安全第一课”等活动。在保证国家课程中交通安全教育知识的课时同时,在市教育局统一要求部署下,全市各 级各类学校坚持把培养师生安全教育与课堂教育相结合,在每学期初开展“安全第一课”活动,保证每学期第一节课为安全教育课;以“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5.12”“防 灾减灾日”等安全活动日为载体,切实开展丰富多样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各校积极联系公安交通等部门为广大师生开展法制宣传报告和安全知识讲座,提高了师生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二、创新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形式,丰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内容,切实提高师生交通安全意识 。一是坚持一岗双责制度,保障开学第一课由班主任亲自为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二是强化师生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坚持把交通安全知识教育纳入到学生安全教育课和教职员工在职培训工作;三是发挥家长课堂作用,为家长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提高了家长对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克服了不良行为,以身作则为孩子树立了榜样;四是各级各类学校聘请当地交警部门的警官、警员为法制副校长,以《道路交通安全法》为重点,对广大师生开展普法教育。同时,各地区各学校充分利用安全教育基地作用,积极联系当地交警部门,组织学生参观交通事故模拟现场等学生安全教育基地,使学生更直观学习安全知识。通过家长课堂和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对广大学生家长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教育工作,发挥学校、家庭双重教育作用,巩固交通安全教育成果;
三、要求位于主要交通干道和重要线路的学校,必须派专门教职员工管理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同时,在学校门口树立交通安全提示标志,提示家长、路人遵守、维护校园门前交通秩序,为孩子树立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维护社会公德的榜样。
四、目前,《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及各学科课程标准》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制定,中考内容由省教育厅根据中考大纲确定,铁岭市教育局会积极向国家、省教育主管部门建言献策,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开设交通法规课程工作。
铁岭市教育局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