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市八届三次会议第831007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加强榛子产业管理正确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建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6日

                            

对政协市八届三次会议第

831007号建议的答复

民进铁岭市委员会:

贵团体提出的“关于加强榛子产业管理正确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全市机构改革后,市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是全市榛子产业发展的宏观管理部门。我市榛子产业发展起步至今,市委、市政府始终对榛子品牌的建设和榛子产品的质量十分重视,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大做强榛子产业的实施意见》(铁政办发〔2009〕50号文件)、《铁岭市榛子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铁岭市林业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等文件及规划,并明确提出要“实施名优品牌战略,实现铁岭榛子名特优新突破”。相关部门想了很多切实可行的办法,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榛农档案,统一管理”的建议,早在2013年,我们就对全市的榛农户数、每户的种植面积情况等进行了系统的登记和统计,但是没有实现动态管理。今年,我们将在春耕忙季过后,大约6—7月份,对全市的榛农种植、生产情况以县(市)区为单位,再一次进行登记和统计。

2.针对您提出的“加大对榛农的技术指导,引导榛农打造绿色榛子”的建议,每年科研部门通过科技特派团、技术推广、榛子产业协会等方式对榛农进行技术培训,以榛农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现场解答,发放技术手册、宣传资料等,每年培训近万人次,今后会加大在生态栽培、病虫害防治方面的培训力度。今春,由于疫情期间无法开展大规模集中培训,我们充分利用网络开展培训,从2月下旬到目前,每天都有近千人观看网络培训课程,效果很好。

3.针对您提出的“加强农药市场管理,从源头为打造绿色榛子奠定基础”的建议,您提出的涉及农药管理方面的问题主要属于市农业农村局的职责范畴,但就我局职责范围而言,2013年以来,依托榛子产业协会每年随机抽取榛子样品,委托有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榛子样品进行质量检测,针对消费者关心的农药残留、重金属、致病菌等进行系统检测,经检测,全部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并利用网络对外公布榛子检测结果。今年,我们依托榛子产业协会继续实施《2018—2020年铁岭榛子质量安全实施方案》,与榛农签订《铁岭榛子生产安全用药承诺书》,在用药期间开展随机走访,了解榛农在生产过程中的实际用药情况。在榛子种植户中试验推广增效减药新制剂。这种制剂是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科研人员,利用铁岭市东部山区较为丰富的油松资源,将每年抚育下来的松针提取精油,添加于榛林病虫害常规防治的杀虫剂和杀菌剂中,达到减药增效的目的,为绿色榛果生产提供技术保障。

4.针对您提出的“林业部门要支持榛农果农搞园林建设”的建议,榛子产业是我市的特色林业产业之一,林业部门始终维护和支持榛子产业的健康发展。榛农一定要按照《辽宁省地方标准—平榛生产技术规程》(DB21/T1636—2008)、《辽宁省地方标准—野生榛林垦复技术规程》(DB21/T1637—2008)的标准依法依规进行生产管理。同时,在全市推广铁岭平榛疏株稀植改造技术,只需修剪植株的陈年老枝条,无需大面积倒茬、打通风道,既保证了每年的榛子产量,又节省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5.针对您提出的“加大对榛农的政策性支持和扶持力度”的建议,各地相继建立森林资源资产价值评估机构,搭建了森林流转平台,涉林企业可以通过森林评估,第三方担保等方式有效利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林担贷”项目进行贷款。2019年10月,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等7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个人涉农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方案》(铁市财发〔2019〕154号),符合个人涉农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自主创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2020年2月27日,根据省林草局转发的《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改革发展司关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促进经济林和林下经济产品产销对接解决产品卖难问题的通知》(发改综〔2020〕5号)文件精神,有力解决疫情期间榛子等林产品销售难的问题。

6.针对您提出的“建立榛子集散地,招商引资,缩小产销矛盾”的建议,为了确保生态林面积,根据我市榛子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已经在控制榛子产业的发展面积,平榛榛林面积基本控制在113万亩左右,着力发展大果榛子即平欧杂交榛。曾先后安徽三只松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等干果炒货知名企业洽谈合作事宜,但由于原材料成本较高等问题没有达成。下一步,我们将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一是利用参加全国各大农产品、林产品、干果产品博览会等展会的契机,多宣传铁岭榛子品牌、多争取展示铁岭榛子的机会和平台;二是在全市对外招商引资集体说明会等工作中,派专人与外商进行洽谈、对接,吸引企业家的目光。

7.针对您提出的“坚决打击榛子行业欺行霸市扰乱榛子市场的行为,确保榛子产业健康发展”的建议,市自然资源局是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行业整体的发展引领,关于欺行霸市、价格垄断等行为属于市市场局的职能范畴。

8.针对您提出的“加大宣传铁岭绿色榛子的力度,提升铁岭榛子知名度”的建议,下一步,市自然资源局会加大榛子产业宣传力度,在榛子的各个生产、管理、经营等方面挖掘先进典型,主动邀请国家、省、市级新闻记者,利用网络新媒体、传统媒体等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我市榛子产业的信誉度、知名度和美誉度。

在此,恳请民进铁岭市委员会能够号召每一名民进委员,在履行政协代表职责的同时,也能成为铁岭榛子产业、榛子产品质量的义务监督员和维护铁岭榛子形象的义务宣传员,让我们共同为铁岭榛子——这一家乡的特色产业献计出力。 

铁岭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