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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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公开
铁市文旅广函〔2021〕18号
关于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842043号提案的答复
孙金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成立铁岭市三级少数民族文化馆(站)的建议》的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多年来对我市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尤其是朝鲜族民族文化事业的发展所给予的关心和关注,现就您提出的相关建议答复如下:
对于您的提案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按相关工作职能委托铁岭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进行认真研究,我们认为,您的提案对促进我市少数民族文化工作繁荣发展具有积极的一面,但不建议将铁岭市朝鲜族文化艺术馆更名为铁岭市少数民族文化馆的建议存在不妥之处,主要有以下原因:
第一、弱化了民族文化品牌影响力。铁岭市朝鲜族文化艺术馆成立至今已经走过了37年的发展历程。成立以来,为我市的民族团结和民族文化事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赢得了诸多荣誉。近年来,多次应邀代表铁岭市参加国内外举办的各项民族文化赛事和文艺汇演、节庆展演,成绩优异。如2016年9月,组织铁岭朝鲜族面具舞队参加中国郑州“全国傩舞展演”赛事,被评为最受欢迎的“全国十大傩(面具)舞”。2017年9月,铁岭朝鲜族面具舞队参加韩国安东国际面具舞大赛,荣获了”特别奖”荣誉。2019年7月,铁岭朝鲜族曲艺代表队参加在内蒙古呼和浩特进行的全国少数民族曲艺展演,荣获优秀节目奖。2012年被铁岭市民委确定为“朝鲜族服务中心”,2015年被推荐为国家文化部先进集体。2018年2月,推荐为国家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单位, 2019年,铁岭市朝鲜族文化艺术馆荣获国务院颁发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称号,为铁岭的民族文化工作赢得了殊荣,同时进一步创响了铁岭市朝鲜族的民族文化品牌。
第二、非遗保护和传承将会受到消极影响。目前,辽宁省有关朝鲜族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共有五项,其中铁岭市朝鲜族文化艺术馆就成功申报成功了三个国家级非遗名录项目,《朝鲜族农乐舞》、《盘索里》、《朝鲜族秋夕节》等3个项目均已列入国务院公布的国家级保护名录,《朝鲜族农乐舞》项目于2009年10月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布的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另外,还有《铁岭朝鲜族民间故事》、《朝鲜族传统婚礼》、《铁岭朝鲜族上元节》等三个项目已列入辽宁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2017年2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分支机构“国际面具文化艺术联盟”与朝鲜族文化艺术馆签署了合作交流协议,2020年6月,辽宁省文化厅任命本单位为“辽宁省非遗项目传习基地”(省级—全省唯一的朝鲜族非遗传习基地),充分肯定了铁岭市朝鲜族文化艺术馆在非遗保护工作中的作用和地位,并对今后工作给予的重视和期望。
针对您的建议,我局经研究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我局会同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研究在市群众艺术馆内设部门内增加挖掘、发展、传承和保护域内少数民族文化的职能,增加开展少数民族文化活动方面的工作职责。
二是将您的建议转至各县市区文旅广电局,要求县级文化馆对域内少数民族文化加强研究、挖掘和保护,开展少数民族文化活动。
三是要求各县市区文旅广电局调研域内少数民族乡镇,结合实际情况,在少数民族乡镇增设专(兼)职一个少数民族文化辅导员岗,以辅导开展域内少数民族文化活动、开展文化工作。
四是针对成立市少数民族文化馆工作,责成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开展可研性调研,并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和市委编办沟通,研究在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内成立少数民族文化馆分中心的事宜。
铁岭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