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842106号提案的答复:关于集中移交学校、医院自管楼的建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02日

  铁市卫函〔2021〕145号

  对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842106号提案的答复

米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集中移交学校、医院自管楼的建议》提案收悉,经市住建局提供协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到‘十四五’期末,结合各地实际,力争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改造内容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改造,其中:基础类主要是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以及小区内建筑屋面、外墙、楼体等公共部位维修等;完善类主要是环境及配套设施改造建设、小区内建筑节能改造、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等;提升类主要是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及其智慧化改造。若有符合上述要求的自管楼,可向当地住建部门申请纳入未来改造计划范围。

  市卫健委经过充分调研,市直医院中只有市中心医院文荟花园小区的物业目前由单位自管,已经按照市住建局意见向当地住建部门提出申请以纳入改造计划。

  铁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