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842157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建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2日

  对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842157号提案的答复

付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铁岭市教育局高度重视学生减负工作,几次召开局党组会议和有各县(市)区教育局分管领导参加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五项管理工作,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下发了系列文件,并与省政府“带头抓落实、善于抓落实、层层抓落实”工作要求有机结合,做到了及时研究、及时部署、及时督导检查,确保了“五项管理”全面落地。

  一、加强手机管理

  一是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铁岭市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中小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确有需求的,须经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

  二是学校将手机管理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各校制定了具体办法,明确统一保管的场所、方式、责任人,提供了必要保管装置。通过设立校内公共电话、班主任沟通热线等途径,解决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

  三是要求学校教师不得使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不得安排学生用手机参与线上投票等活动。

  四是做好家校沟通。学校要将手机管理的有关要求告知学生家长,讲清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家长应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二、加强睡眠管理

  一是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铁岭市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学生睡眠时间要求。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10小时,初中生应达到9小时,高中生应达到8小时。

  二是统筹安排作息时间。明确要求全市中小学自2021年5月6日起原则上小学到校时间不得早于7:50,中学到校时间不得早于7:30;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20,中学一般不早于8:00;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对于个别因家庭特殊情况提前到校学生,学校应提前开门、妥善安置;合理安排课间休息和下午上课时间,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应保障学生必要的午休时间;寄宿制学校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确保学生达到规定睡眠时间要求。

  三是防止学业过重挤占睡眠时间。中小学校要提升课堂教学实效,各地各校制定调整了课时方案,在保证开足开齐课程的同时,不挤占学生大课间时间。

  四是加强学生睡眠监测督导。高度重视做好中小学生睡眠管理与指导工作,切实提高学生睡眠管理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畅通家长反映问题和意见渠道,及时改进相关工作,确保要求落实到位,切实保障学生良好睡眠,促进学生身心健康。

  三、加强读物管理

  一是下发了《关于做好中小学校课外读物进校园情况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市直各中小学(含幼儿园)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二是各地各校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扎实开展课外读物排查工作,加强规范课外读物内容管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三是各县(市)区、市直各中小学校(含幼儿园)高度重视,组织精干人员对本校课外读物开展了全面自查工作,各地各校都能严格执行政策要求,把好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和适度性原则,做到深入研判,及时处置,实事求是。我市对全市103所中学、165所小学,184所幼儿园的课外读物进行了排查,保证了全方位、无死角、确保不漏一册,高质量完成了课外读物排查工作任务。

  经过学校自查、县区教育局核查,我市进校园的课外读物总体情况良好,共清查图书3730种。

  四、加强作业管理

  一是召开了有各县(市)区教育局分管领导、相关股室负责同志及市直各初中、小学校长参加的专题部署会议要采取多种形式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十要求”传达到每位教师、每名学生、每位家长,并结合本校实际迅速制定本校的落实方案,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二是制定下发了《铁岭市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实施意见》、《关于落实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十要求”的通知》,并拟定了《落实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十要求” <学生倡议书> 》、《落实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十要求” <教师责任状> 》、《落实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十要求” <家长承诺书> 》,供全市初中、小学参考执行。

  三是各校全面实施国家课程计划,严格按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规定的课程,严格执行教学进度。按照课程标准和课程目标对教学进度、难度和作业总量做减法,教师分层次精准布置作业,并能及时亲自批改作业,及时反馈。

  四是加强课后服务工作,强化课后服务的针对性,对于不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作业要按文件要求控制总量。积极开发校本课程,切实保障开展班(团)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

  五是严格控制考试次数。要求学校每学期只组织期中、期末两次全校性考试。不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不以考试成绩排列学生的名次,不以学科成绩为唯一标准来判定学生的好差。

  五、加强体质健康管理

  一是制定了《铁岭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市教育系统开展中小学校体音美课程开设情况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铁教办〔2021〕20号),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提高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开齐开足体音美课程的基本要求,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确保开齐开足体音美课程。严格做到体育与健康学科课程1-2年级每周开设4节课,3-9年级每周要开设3节课。高中阶段每周要开设2节课。

  二是中小学校在每天上午统一安排30-4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学校教师不得占用体育课及大课间,坚持每天锻炼一小时制度,落实近视眼防控,落实体制健康测试制度。

  三是继续开展传统体育进校园活动。全市中小学校形成了兼具全员性、多样性、艺术性、趣味性特点的一校一品传统体育活动,开原民主小学的秧歌舞、铁岭实验学校的独轮车、银州区实验小学的竹竿舞、银州区十五小学的韵律操、银州区八小的跳绳、银州区十一小学的安塞腰鼓、调兵山市第九小学和昌图县实验小学的太极扇等均取得了明显的成绩。

  四是进一步提高学生体质健康达标率。全市学生体质健康达标率由2019年的98%,提高到了到2020年的99.2%,提升了1.2个百分点,上报率提升为100%。

  六、加强对违规补课行为的监管

  一是建立健全治理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工作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印发的《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文件,各级各类学校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相关政策法规,并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制定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治理办法,要逐步完善学习、教育、宣传、引导、举报、查处一体化的工作机制,将治理工作常态化。

  二是筑牢联防联控格局,强化巡查督查。要加强教育、纪检、公安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筑牢联防联控格局。公布24小时举报电话,继续做好实地巡查工作。一方面,要继续利用周六、周日及节假日深入热点学校、场所及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常规实地巡查;根据群众举报线索进行蹲点排查、实地巡查;另一方面要充分调动各校成立巡查小组,以学校周边区域为重点开展区域巡查。

  三是继续加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全面加强新时代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继续开展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同时,开展铁岭市教书育人模范和师德标兵、师德建设师范学校评选工作,深入挖掘和大力宣传优秀教师和正面典型事迹,引导广大教师见贤思齐,争做“四有”好老师,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是加大宣传,形成整治合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对违规有偿补课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继续通过报刊、网络等媒体向全社会宣传整治工作的内容、措施及成效。各学校定期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印发致教师、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向教师、家长和学生进行宣传和引导,做到教师、学生、家长全知晓。通过广泛宣传让家长、学生及更多的民众关注和知晓整治工作,让每个公民都能成为整治工作的“监督员”,形成整治工作合力。

  五是完善惩处办法,加大处罚力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查实存在违规有偿补课行为的在职教师,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予以解聘、开除。对存在有打击报复举报者行为,或通过恶劣手段威逼迫使学生参加违规有偿补课行为的品德不良的教师,还可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收缴其教师资格证书。同时,对相关领导、责任人要严肃追责、问责。

  再次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铁岭市教育局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