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1日
尊敬的马英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建议》提案收悉,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供销合作社和市自然资源局结合工作实际,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底全市农民合作社总计8055个(依据农经统计报表),带动社员总数约27万人。按行业划分,种植业类5340个(粮食产业4732个、蔬菜产业301个、其他产业307个),畜牧业类1251个,服务业类1027个,林业类265个,其他类172个。全市涌现出一大批组织化程度高、带动能力强、在当地有一定影响力的农民合作社,已成为引领小农户与现代农业衔接的主要经营组织,在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方面发挥的作用日益显著。
二、工作开展情况
1、开展宣传培训,为合作社发展提供智力支持、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开展培训,提升全市农民合作社带头人的政策理论及
业务水平。全市每年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班12期,培训合作社带头人900人,培训合作社科技人员1.3万余人次。二是大力宣传,营造发展氛围。铁岭市农业农村局与铁岭广播电视台联合推出大型电视系列专题片《走进铁岭农民合作社》,在铁岭电视台新闻频道陆续播出,提高了社会各界对农民合作社的认知程度。中国农民合作社杂志聚焦“创新农民合作,共建辽北粮仓”,专刊报道铁岭市农民合作社发展。
2、开展典型示范创建,引领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一是开展农民合作社国家、省、市、县四级示范社创建,总结一批经营管理规范、可推广性强的农民合作社典型。2007年至今,全市累计286个农民合作社获评市级示范社资格,200个农民合作社获评省级示范社资格,40个农民合作社获评国家级示范社资格,国家、省级示范社数量位居全省前列。调兵山富农水稻合作社和西丰县芝草养生谷灵芝专业合作社入选全国农民合作社典型案例。二是积极承担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任务。2020年铁岭县获批全国首批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任务,2022年开原市、昌图县、西丰县和调兵山市承担省级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任务,为全市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提供典型经验。
3、加大项目扶持,为示范社发展提供有力支撑。2013年—2016年,市政府每年拿出300万元资金用于扶持合作社发展,对具有一定规模且从事粮食生产的农民合作社所需要的晾晒场、粮仓、烘干设备等给予补贴。引导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承担农民合作社发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高标准农田建设、黑土地保护、保护性耕作等项目,全市累计争取省以上项目资金近1.5亿元用于扶持农民合作社发展。
4、强化金融扶持,破解农民合作社发展资金匮乏问题。一是与人民银行铁岭市支行等部门制定并下发《金融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织30家农民合作社开展信用评级,协调银行机构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通过信用贷款等多种方式提供融资服务,提高参与试点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可获得性。二是与邮政公司、邮储银行联合下发《关于共同促进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的通知》,明确由邮政部门提供综合金融配套服务,促进农民合作社生产经营能力提升。三是落实粮食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对符合条件的122个农民合作社给予贷款贴息,支持贷款150笔,支持贷款总额12757万元,贴息金额约230万元。
5、强化品牌培育,提高合作社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品牌培育是农民合作社展销产品的重要手段。全市有50余家合作社无偿使用“铁岭大米”、“铁岭榛子”、“铁岭花生”、“铁岭大葱”、“开原大蒜”、“西丰梅花鹿”6个中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全市申请绿色食品认证的合作社20个,标准化生产面积近8万亩,产量约9.2万吨。
三、下步工作思路
1、继续开展典型示范创建,提高农民合作社规范化水平。继续开展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选,引导规范化建设发展。开展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提升县域指导服务水平。健全农民合作社辅导员队伍,协助指导农民合作社建设和解决发展中的问题。
2、增加发展资金,提高农民合作社生产经营规模和高质量发展。支持农民合作社承担社会化服务、农田建设、冷链设施、农技推广等涉农项目,指导农民合作社申报有关项目,设立专门账户,加强资金管理,提高农民合作社承担涉农项目的能力。创新金融服务,对接金融企业,探索开发适合农民合作社发展特点、流程简便、额度适当的金融产品。协助农民合作社积极争取个人涉农创业贷款财政贴息、粮食类农民合作社贷款贴息和再贷款优惠政策。
3、加强人才培养,着力提升农民合作社带头人业务水平。制定农民合作社人才培训规划,明确培训目标任务,鼓励农民合作社负责人参加各级培训班,为进一步推进电子商务、拓展社企对接提供人才扶持,为农民合作社开拓市场、树立品牌、创新发展增添动力。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支持和关注!
铁岭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