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922027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做好供暖工作的建议的提案

来源:铁岭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21日

孙长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做好供暖工作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城市供热工作的关心,现答复如下:

  一、供热政策方面。在2022年《辽宁省城市供热条例》进行了修订。《铁岭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是2006年出台执行,相关条款与目前供热管理不相适应、供用热矛盾得不到有效化解,我们将在省供热条例框架下,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向市人大申请重新编制本级的供热管理条例,征求社会意见和建议,对供热有异议的或相关收费标准等问题进行明确,优化规定内容。

  二、做好调研制定合理的超高收费标准。做好调研制定合理的超高收费标准。目前《铁岭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仍作为供热管理法律依据,对于超高收费的规定,热用户房屋室内建筑结构净高在3米以内的正常收取取暖费,建筑结构净高每超过O.3米,加收10%的取暖费。个别热用户对超高收费标准存在异议,我们也是非常重视,通过对省内其他各市超高收费调研,有的市居住建筑不收费、有以净高3米为界限或净高3.5米界限收费的,根据各市对供热扶持政策不同而有差异。因此,我们计划在修订编制供热条例时,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征求社会意见,做到相关收费科学合理和补充完善,并积极推动此项工作尽早完成。

  三、供热价格方面。市发改相关部门会根据煤炭市场价格波动情况和本地实际经济状况,对供热企业运行成本进行核算,在省政府工作部署下,适时调整取暖费价格。发改、审计部门会对供热企业费用收支情况进行监管和审计,核实运营成本,作为采暖收费价格的基础资料,价格调整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公开公正。

  四、管网设备方面。每个采暖期结束后,我局都督促供热企业制定年度检修计划,包括供热设备、管网等设施进行检修,供热企业在供暖开栓前“三修”率达到100%。近几年,按照省住建厅通知要求,申报了老旧供热管网改造项目计划,争取了上级项目资金,全市改造供热管网392.99公里。此外,供热企业逐步推进智慧供热,对换热站进行自动化改造,其中铁岭天信公司委托专业公司调节供热管网热平衡,提高了管理和服务水平,推动了智慧供热管理平台建设和智慧化小区单元控制阀建设,以点带面,提高供热企业的管理和服务水平,更好的为用热户服务。

  五、供热节能改造方面。市直(新、老城区)已经实现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各县(市)区基本实现“一县一热源”高效一体化供热,其中调兵山和清河区热电联产供热,集中供热率达到99%以上。在老旧小区改造时统筹考虑小区供热管网更新改造,改善运行条件,提高供热质量。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谅解。

  铁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