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铁岭市教育局办公室邱泓锦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25日
唐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继续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铁岭市现有经教育部门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344个,从业人员972人。其中非学科类308个,从业人员848人;高中阶段学科类36个,从业人员124人。铁岭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双减”工作的指示批示,高度重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双减”工作的意见要求,严格落实国家、省关于“双减”工作的任务要求,坚持把“双减”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要民生工程和重点教育工作来抓,把“双减”工作纳入全市“千名干部百项攻坚”项目和“为群众办实事”项目,积极推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各项任务扎实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在全市“最受群众欢迎实事”评选中,“双减”成为我市本年度“最受群众欢迎实事”之一。我市校外培训综合治理工作经验在教育部“双减”改革快报上刊登10余次;我市“双减”现场会相关报道在央广网、光明日报、中国教师报等媒体宣传。
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市教育局全面加强了校内课后服务的管理。一是明确课后服务时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周一至周五开展课后服务工作,每天不少于2小时,一至六年级不晚于17:30,七至八年级不晚于18:30,九年级不晚于20:30。普通高中根据学生需求,在周一至周五、周六或周日为学生提供课后服务。课后服务时间与家长下班时间相结合,有效解决了学生放学早家长下班晚的“三点半难题”,减轻了家长接送学生的负担。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提供延时托管服务。二是规范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市教育局和市发改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明确了课后服务应当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确定了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其中小学阶段每生每月不得超过150元,初中阶段每生每月不得超过200元,明确要求各学校每月要公示收支明细,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严禁以课后服务和托管服务名义乱收费,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服务。三是严格课后服务管理。各学校坚持公开、自愿的原则,主动公开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相关事项。坚决不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拒绝或推倭学生参与,坚决不将课后服务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进行集体教学或“补课”。积极探索假期中小学托管服务,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学校要积极开展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工作,引导和鼓励教师志愿参与学生暑期托管服务,提供托管服务的学校要开放教室、图书馆、运动场馆等各类资源设施,确保在做好学生看护的同时,创新开展集体游戏、文体活动、阅读指导、综合实践、兴趣拓展、作业辅导等活动,严禁学校组织集体补课、讲授新课。全市实现了课后服务工作“5+2”全覆盖,学生参与率达到了97%以上,教师参与率达到95%以上。涌现出了铁岭市实验学校、铁岭县凡河小学、开原民主教育集团里仁学校、银州区银冈小学等一批课后服务工作优秀典型。
根据您的建议,在做好校内课后服务管理的同时,我们也将继续全面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几年来,我们着眼于校外培训源头治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培训,从多方位多角度规范校外培训行为。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宋诚同志和市长李文飙同志多次就全市“双减”工作作出指示批示,听取“双减”工作汇报。我市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市委教育工委书记辛彦军同志和杜妍副市长为组长的铁岭市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15个市直部门为成员单位。召开34次专题会议,统筹推进全市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机构“压减”及培训指导价等“双减”重点工作。市教育局牵头协调、上下联动,各成员单位配合密切、履职尽责,采取有力措施破解难题、啃硬骨头;各县(市)区因地制宜、真抓实干、重拳出击、攻坚克难,扎实推进“双减”政策落地落实落细。二是强化政策保障。制定了《铁岭市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实施方案》《铁岭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关于我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开展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线上学科类违规培训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铁岭市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治理“回头看”工作方案》《关于禁止开展违规学科类培训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通知,各县(市)区也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出台了配套措施。三是防范风险化解。通过主流媒体宣传我市“双减”工作动态,曝光违规培训行为,公布市县两级“双减”投诉举报电话,妥善处理举报信息,及时回应群众诉求,举报线索全部查实并处理。为防患未然,每年都集中组织召开全市校外培训机构集体约谈并签订约谈记录,再次明确要求;在全市范围内校外培训机构、社区、住宅小区、居民楼张贴关于举报在职教师违规补课倡议书,对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行为形成有效震慑;发布《致全市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致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的一封信》。四是严格督导检查。每年由市教育局牵头,市本级成立6个督查组,县(市)区成立8个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明察暗访,实行日巡查、周调度、月通报,全面排查规范校外培训场所。五是加密监管体系。充分发挥民办教育行业协会、教育执法队和社会监督员队伍的作用,织密监管网络,提升校外培训治理效能。全市共聘请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859人,由教育部门颁发聘任证书。社会监督员来自不同的群体,涵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小学教师、社区工作人员、机关干部、学生家长等。监督员根据区域和家庭住址认领监管机构,2名监督员负责1家校外培训机构。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对校外培训机构、自习室、托管班办学行为和安全工作等进行全天候、全方位督查。六是严格规范办学行为。按照《辽宁省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工作方案》要求,我市已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对现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资质、办学标准、办学内容进行全面审核监管.截止到2021年12月8日,我市原有269家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全部清零(其中144家转型,125家关停),成为全省第2个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清零市,并在全省作经验汇报。2021年12月末,我市财政、教育、发改经过前期问卷调研,联合印发了《关于我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于2022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2022年上半年,我们进一步完善了对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监管机制。2023年3月27日,我市组织召开了全市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全流程暨消防安全培训会,就预收费全流程及合同文本进行了全员培训及工作普及再提高。七是建立教育执法队伍。2021年8月23日,调兵山市委市政府结合教育部“双减”工作要求,特批人员编制30个,组建了调兵山市教育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队组建以来,通过自愿申报、组织选拔、执法考试等程序,从教育局机关、教育服务中心、教师进修学校三个直属单位共选拔执法队员15名。执法队制定行政执法制度17个、事项清单4个、流程图4个,并汇编成册,为依法开展教育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案件办理提供了基础条件和理论支持。2022年7月22日,在全市“双减”工作现场会上,我们要求各县(市)区要对照调兵山市做法,建立建强教育执法队伍,助力“双减”执法工作。八是全面加强加强消防安全。市教育局将继续联合市消防救援支队落实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范场所消防安全设置,严格火灾危险源管理、严格消防安全疏散条件、加强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加强培训期间值班值守、加强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加强宣传教育培训演练。九是协同开展专项整治。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文件通知要求,我们每年都组织教育、公安、纪检、政法、市场监管、文化旅游、宣传媒体等单位相继开展了寒暑假校外培训治理专项行动、校外培训广告治理专项行动、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压减“回头看”专项行动、规范非学科类办学行为专项行动。特别是在2022年的7月两次打击违规培训专项行动中,市教育局、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市公安局、铁岭电视台的同志们不怕困难、不惧危险、快速行动、联合作战,严肃处置了两起违规补课事件,多次受到市委市政府的表扬肯定。市市场局针对校外培训广告发布新特点,将监管重点从清理校外培训机构门店广告发布行为向抖音、快手和微信朋友圈等互联网媒介转移,在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广告行为检查的同时,加强互联网媒介校外培训广告监测,发现涉及“双减”政策的违法广告依法查处;积极推广《中小学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 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签约履约行为。依托辽宁省网络交易监管系统,进行集中监测,加强校外培训行业网上经营活动中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的规范监管,保护广大学生及其家长的合法权益。十是严肃处理违规行为。我们始终坚持严的总基调,以“零容忍”的态度,对违规培训露头就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铁岭市教育局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