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931010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将农产品电商打造成新的增长极的提案

来源:铁岭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18日

市政协经济委员会:

  贵团体提出的关于将农产品电商打造成新的增长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明确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实施“数商兴农”战略,加快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等工程建设。充分释放数字技术数据资源对农村商务领域的赋能效应,全面提升农村商务领域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推动农村电子商务质量发展,引导社会资源广泛参与,促进渠道和服务下沉改善农村电商基础设施物流配送农产品电商化,促进产销衔接,进而支持和促进农业生产发展与乡村产业振兴。加快电商提升村建设,到2025年电商提升村达到100个。强化人才培训,2024年举办1期电商培训班,计划培训学员200名。

  二、落实工作任务

  (一)培育电商主体

  1.有序推进。结合市场需求和我市资源禀赋、产业要素,重点推进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传统商贸流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向电商化转型升级。

  2.壮大队伍支持大学生、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农村致富带头人等开设网店,开展农产品、手工艺品、非遗产品等网上销售,实现创业就业;鼓励外地电商返“乡”创业,壮大我市电商队伍。

  3.深化合作。一是深化与电商平台合作。鼓励支持电商企业、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与阿里、京东、拼多多等全国知名电商平台深入合作,积极创建我市农产品品牌和知名网店,提升农产品企业经营销售水平、知名度,扩大销售规模二是深化与生产主体合作。鼓励支持电商企业与农产品加工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生产加工主体合作,推进标准化生产,提升品质,扩大规模,拓宽供货渠道,促进“电商+基地的发展模式三是促进三产融合。鼓励支持电商企业向农村下沉,打造“电商+”空间,开展“电商+文旅、电商+农产品、电商+物流、电商+民俗产品”发展模式,深化三产融合,丰富电商新业态

  (二)拓宽市场渠道

  1.促进产销对接。搭建产销对接平台,组织“铁”字号涉农电商企业积极参与产销对接活动和电商博览会、跨境电商交易会、农博会等线下展会活动。拓展线上销售渠道,鼓励传统商贸流通企业、农产品交易市场等参与直播带货暨短视频大赛等线上促销、赛事活动,拓宽农特产品销售渠道。

  2.加强品牌建设。一是加强品牌宣传。将品牌宣传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在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及央视辽视等主流媒体上投放短视频或广告宣传,提高电商品牌的影响力和知名度;二是放大“名人+品牌”杠杆效应。借助铁岭拥有以小品、小戏和二人转为代表的快乐文化及李雪琴、张彩玲等一批快乐文化的传播者,打造“铁”字号品牌流量,推广铁岭好物产三是实施奖补政策。实施积极的奖补政策,对新获得地理标志商标使用权的企业、对新取得绿色有机认证的企业、对当年获得国家和省知名品牌的企业实施一次性奖补,促进品牌建设健康发展。

  3.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积极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建设,重点推进农产品冷链物流集配中心建设,确保产地产品的仓储保鲜能力,实现产品的错季销售、择价销售,实现产品价值的最大化,也为电商囤货能力提供仓储保障。

  (三)培养电商人才

  1.职业教育培养。利用铁岭职业教育的师资力量,设置电商专业,按照市场需求,开设专题课程,加大电商人才培训培养

  2.搭建平台培养。积极建设青年电商培训基地、农村电商孵化基地等,为电商提供带货培训服务、商家产品对接等服务,助力青年创新创业

  3.实超技能培训。采用“理论+实操+互动”的实训式模式,结合实际案例开展实训教程。同时定期组织电商有奖比赛,培养电商能手、网络达人,推出一批具有电商思维和技能的农村电商创新创业“新农人”。

  (四)打造先进示范

  争创示范项目,引导电商、物流、金融、快递等市场主体到农村布局,积极争创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省级电商直播示范基地等国示范、省示范项目。充分发挥国家农业农村示范基地、省级智慧农业应用基地的示范引领作用,鼓励联通5G云播基地提档升级,完善孵化功能,为更多农村电商提供创业平台。

  三、强化工作措施

  (一)成立工作专班。组建市级工作专班,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强化顶层设计,制定全市电商发展总体战略,压实各部门各县(市)区主体责任,扎实有效推进各项工作

  (二)加强政策保障。整合上级政策和资金,出台铁岭支持政策,特别是加大金融等相关政策支持,集中力量扶持做大一批涉农电商龙头企业,打造头雁效应,形成引领带动作用。

  (三)倡导市场运作。加大农产品网销运营力度,鼓励第三方运营介入在全市或县域内开展电商培育孵化、技术指导、运营推广、品牌培育、产品设计、电商培训、代运营等全流程服务,把铁岭数字经济产业园、铁岭县网红小镇等打造成电商经济“新高地”。

  铁岭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