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铁岭市委、铁岭市人民政府:
2023年铁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辽宁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扎实推进法治铁岭建设各项工作。按照《关于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委实际工作情况,对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指南。发改委委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定期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专题研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等相关内容纳入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法治观念,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运用至实际工作中,确保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委党组采取讲党课、主题教育等形式带领全委成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扣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部署及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法治建设内容,要求全委成员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到各项工作中,确保全委成员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
(二)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完善行政执法事项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行使本部门职能。对我委权责清单进行进一步梳理,将新划入的人防、节能监察相关职能增至权责清单内,同时更新市发改委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岗位职责,细化责任归属,确保委内行政执法人员严格依照清单进行执法,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
(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依法依规制定规范性文件,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对委内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内部工作制度》,对政策措施等涉及市场准入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政策措施出台。按照《关于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要求,对我委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我委严格执行《辽宁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大问题均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在研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积极推行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与风险评估等程序,针对委内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开展涉及公众切身利益且影响较大的行政决策均在公开征求意见平台征求意见,并及时对征求到的意见作处理和反馈。
(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资格审查制度。组织人员参加行政执法培训和资格考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与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系统的部署和应用、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办人、审核制度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对行政执法行为各个执法环节的记录方式和要求、执法记录的归档、保存和使用做出明确规定。确保做到执法过程透明、执法记录详实、执法全程留痕。
认真落实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和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依法细化并公开行政裁量权基准。完善行政执法案卷,执行行政执法案卷通用标准,使用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提高执法案卷、文书规范化水平。
在开展秋粮收购执法检查等过程中,对秋粮收购“压级压价”“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拖欠售粮款”等违法违规问题开展严查、严管,涉粮行政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要求被检企业进行整改并下达整改意见,认真履行粮食购销领域属地监管职责。
(五)大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全面落实省级政务诚信监测评价工作,对照《辽宁省政务诚信监测评价标准(试行)》,积极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对我市政务诚信建设认真开展自评自纠,并梳理我市政务诚信建设主要做法以及工作亮点。制定《铁岭市政务诚信督查考核评价标准》,对各县(市)区政务诚信情况进行综合评价。高度重视重点领域失信治理工作,针对“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问题,制定《深入开展“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挂牌督办工作方案》《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开展重点监管的提示函》等相关文件,积极组织各成员单位、县(市)区信用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明确治理范围、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及主要治理措施等,通过依法依规启动提示、警示约谈,签订信用承诺书等程序,督促治理对象及时纠正失信行为。
(六)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情况
严格按照信访工作的要求和程序对待群众来信来访,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及时受理“辽宁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中涉及我委的诉求件。对拖欠售粮款、随意压质压价、计量仪器质量不合格等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积极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积极查办案件,对拖欠售粮款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帮助售粮农民追回损失,促成当事人双方签订还款协议。
(七)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在全委范围内利用学习强国、微信及时推送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工作动态等,做好法治宣传工作,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有效提高全委成员的法治意识。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按照普法责任清单,利用法律实施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对宪法、民法典、招标投标法、价格法、节约能源法等进行宣传学习,结合工作实际,向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提升法律的影响力和公众的守法意识。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2023年,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在严格规范文明行政执法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一是法治政府建设意识薄弱,对法治政府建设理论与实际联系不紧密,发改委作为综合部门,业务涉及范围广,涉及各领域法律法规条例较多,全委应加强法治学习,进一步提升法治理论水平;二是法治队伍建设方面,没有形成系统完善的法治队伍,随着行政执法职能的不断增加,我委行政执法人员也不断增加,但在法治队伍建设方面未形成合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改革、项目建设管理、应对风险等的能力仍需加强;三是法治宣传方式不够创新,宣传载体和形式欠佳,多数采用条幅宣传单等方式进行普法宣传,没有真正做到法治宣传深入人心,法治宣传教育的广泛性、渗透性还需增强。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我委将法治政府建设融合至规划政策协调、重大项目推进、体制改革创新、经济社会发展研判等工作机制中,与其他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在全委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面推进的工作局面。制定《铁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需要遵循的原则及要求,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为落实完成年度各项工作的总引领总抓手,细化工作流程、规范行政行为、强化责任追究,真正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贯穿于工作的始终。
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我委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2024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是持续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工作,依托学习强国、微信等渠道,加大对全委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扩大宣传范围;二是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法治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更好地协调、指导和监督依法行政工作,提高依法行政制度建设质量;三是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按照要求做好各项工作,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机制。
铁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