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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名称:铁岭市教育局2019年教育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 成文日期:1
  • 发布日期:2019-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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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教育局2019年教育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来源:铁岭市乡村振兴局 时间:2019-04-29 15:32:56

铁市教办发〔2019〕62号

关于印发《铁岭市教育局2019年教育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

  现将《铁岭市教育局2019年教育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铁岭市教育局

  2019年3月8日

铁岭市教育局2019年

教育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铁岭市委 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铁委发〔2016〕6号)、《铁岭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9年脱贫攻坚主要工作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及2019年全市脱贫攻坚大会精神,确保教育脱贫攻坚工作有效开展,结合全市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论述,围绕上级党委、政府制定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聚焦贫困群众对接受教育最迫切、最关键和最突出的困难和问题,找准突破口,紧紧抓住机遇,创新扶贫机制,优化扶贫资源,切实保障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平等接受教育,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基本素质和自我发展能力,加快贫困农户脱贫致富步伐,充分发挥教育强民、技能富民、资助惠民的作用。

  二、目标任务

  2019年,实现全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保障各教育阶段从入学到毕业的全程全部资助,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各项资助政策,确保每一个教育阶段多元扶持的资助政策。

  三、主要措施

  (一)精准认定教育扶贫对象

  1.建立精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档案。深入调查,摸清底数,将全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逐一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县、校两级教育扶贫管理档案,全面、准确掌握各个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就学情况,为教育脱贫攻坚提供准确信息,确保帮扶不遗漏。

  2.扶贫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实行动态管理,对扶贫对象享受的资助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确保其在每一教育阶段,都能获得有效资助并顺利完成学业。对新增和返贫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及时纳入教育扶贫资助范围,确保应扶尽扶,该补则补。

  (二)优先享受教育资助政策

  1.学前教育。完善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帮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接受学前教育。按照每生每年1200元的标准,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发放入园资助金,解决入园难问题。

  2.义务教育。全面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助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校寄宿学生,发放寄宿生生活补助(小学阶段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阶段每生每年1250元);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非寄宿学生发放生活补助,每生每年750元。保障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顺利完成义务教育。

  3.高中阶段教育。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学费,并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解决其基本生活费用;让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初中毕业生都有机会接受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并按照国家政策发放助学资金(每生每年2000元),培养一技之长。

  4.高等教育。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当年考入全日制高校的大学生(研究生、本科生和高职学生),优先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现“应贷尽贷”;在我市高校学习期间,确保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平均每生每年3000元,优先安排勤工助学岗位;组织市内高校开设“绿色通道”,确保当年考入全日制高校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顺利入学。

  (三)建立健全相应扶贫机制

  1.健全定人定向结对帮扶机制。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统一组织对精准扶贫对象实行“一对一”结对帮扶,一帮到底,解决政策以外的扶贫资金,直至学生完成学业并实现就业。多渠道筹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资金,积极推动社会力量“一对一”帮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2.免除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校服及伙食费。继续执行免除(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在园儿童)校服、伙食费用政策;如因其他特殊情况,可能造成学生因贫失学或辍学的,所在学校及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掌握相关信息,采取定向定人进行帮扶,所需费用由各县(市)区教育基金会负责筹措。

  3.建立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残疾学生享受义务教育机制。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残疾学生在所属辖区特殊教育学校建立学籍,纳入特殊教育公用经费体制,制定相应的教学计划,送教上门,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残疾学生享受平等教育机会。

  4.建立贫困家庭学生多元扶持机制。县(市)区教育基金会要将教育脱贫攻坚纳入工作内容,优先考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有针对性地组织好各项帮扶支持工作。

  四、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成立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教育脱贫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切实强化各项扶贫措施,确保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把教育脱贫攻坚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机构,做到校长亲自抓,责任到人,确保扶贫到位。

  2.强化包扶责任。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学校、班级要层层签订责任状,实行包扶责任制,将包扶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帮扶对象落实到具体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实现“一生一责任人”的帮扶机制。通过层层帮扶,确保每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有帮扶责任人,定点跟踪,精准帮扶,一包到底。

  3.强化资金保障。各地要加大对教育脱贫攻坚的经费投入,逐步建立以政府、企业、个人共同投入的多元投入机制。各县(市)区要切实承担起本辖区教育脱贫攻坚的职责,在政策资金方面优先安排支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各县(市)区要统筹安排好上级补助资金和自身应承担的资金,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应享受的各项国家资助资金按标准、及时拨付到位,为推进教育脱贫攻坚提供资金保障。

  4.强化监督检查。市教育局在各县(市)区自查的基础上,定期对县(市)区教育脱贫攻坚工作进行全方位的检查,建立通报、约谈、督办、联动机制,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对弄虚作假、套取骗取或违规使用扶贫资金的,严肃依法依规处理。将教育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中,切实加强对教育脱贫攻坚工作的督查、考核和通报。

  5.强化舆论宣传。教育脱贫攻坚是一项惠及农村家庭和学生的“民心工程”。各地各学校要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提升宣传实效,着力宣传中央和省市委关于脱贫攻坚的战略部署,着力宣传教育脱贫攻坚的政策措施,形成人人知晓教育脱贫攻坚、人人参与教育脱贫攻坚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