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市人社发〔2019〕25号
关于印发《铁岭市2019年就业扶贫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铁岭县、开原市、昌图县、西丰县、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扶贫办:
现将《铁岭市2019年就业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铁岭市人力资源 铁 岭 市 铁岭市扶贫开发
和社会保障局 财 政 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3月28日
铁岭市2019年就业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体部署,按照省、市2019年脱贫攻坚实施意见的要求,切实完成好我市今年的就业扶贫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精准对接安置、促进就业创业、实现就业脱贫的工作目标,通过开发岗位、劳务协作、劳务输出、技能培训、岗位对接、权益维护等措施,帮助未就业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以下简称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帮助已就业的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帮助贫困家庭未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就读技工院校实现就业。
2019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脱贫任务。保证每个有技能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年内至少接受1次免费技能培训并推荐就业;保证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保证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以下简称贫困人口)参保续保,实现法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全覆盖;保证今年就业扶持的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脱贫并年收入不低于3442元。
二、工作内容
(一)摸清底数,精准掌握基础信息
各县(市)区人社、扶贫部门及乡镇、村要做好以下四项基础信息核准工作。一是要在建档立卡工作基础上,对今年全市预脱贫的18342名贫困人口进行全面筛查核实,确定2019年实际就业扶贫人数;二是核查2017-2018年经就业帮扶工作已脱贫的贫困劳动力中有无返贫情况,如有返贫的贫困劳动力,将其列入2019年就业扶贫任务数中;三是对未就业的摸清就业意愿和培训需求,对已就业的摸清就业地点、就业单位名称和就业时间;四是填写《铁岭市贫困劳动力就业信息表》,组织专人审核并将信息录入扶贫开发信息系统。
(二)综合施策,狠抓“六个一批”落实
一是组织招聘会推荐安置一批。通过“春风行动”等公开招聘活动,帮助一批有能力、有技能的贫困劳动力对接岗位实现就业。对于优先吸纳贫困家庭毕业生并确保稳定就业三年的企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就业见习补贴及金融扶持等政策支持。各县(市)区要举办各种形式的就业扶贫专场招聘会,为贫困劳动力提供信息上岗就业。
二是技能培训输出安置一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制培训,对贫困劳动力进行免费就业技能培训并推荐就业,培训期间给予生活费补贴和交通补贴。对开展劳务输出的机构给予每人200元的劳务输出补贴。
认真落实国开办发〔2015〕19号文件精神,积极开展技能脱贫千校行动计划。依托铁岭技师学院等技工院校,对于未继续升学的贫困家庭的初、高中毕业生可免费入读并进行1至2个学期的劳动预备制性质的职业技能培训,培训期间给予每生每月150元的生活补贴。对于报考技工院校的贫困家庭子女,要优先招生、优先选择专业、优先安排实习、优先推荐就业,优先落实国家助学金、免学费政策,同时,按照每生每年3000元左右的标准给予补助,所需资金从财政扶贫资金中列支。
三是发展扶贫载体吸纳安置一批。依托扶贫车间等扶贫载体建立就业扶贫基地,围绕种养殖、加工、乡村旅游等特色产业发展一批就业创业扶贫载体,择优建立一批就业创业扶贫基地,为贫困劳动力创造更多的就地就近就业岗位。对开展以工代训的载体给予技能培训补贴。
四是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安置一批。从市直、县(市)区事业单位中选取部分岗位,针对全日制专科以上、30周岁以下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贫困家庭毕业生),采取考试招聘的形式安置,经笔试、面试合格的毕业生择优安置一部分。
五是扶持自主创业安置一批。帮助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贫困家庭毕业生和贫困劳动力自主创业,通过创业孵化载体给予低价或免费的办公场地及创业辅导、财务、人力资源等专业服务。不入驻创业孵化载体的可按政策规定给予3000元到10000元的创业场地补贴。
六是开发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一批。多方筹集资金,为贫困家庭毕业生及无法外出打工的贫困劳动力积极开发保洁保绿、治安协管、乡村道路维护、山林防护等公益性岗位,实现就地就近就业。
(三)维护权益,全力促进稳定就业
各县(市)区要切实维护已就业贫困劳动力劳动权益,指导督促企业与其依法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加强职业健康保护。落实社保扶贫政策,做好贫困人口养老保险政府代缴工作,确保贫困人口养老保险缴纳全覆盖。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将就业扶贫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尽快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责任,细化措施,通力合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就业扶贫任务。人社部门要落实好就业扶持政策,积极开展技能培训、劳务协作,岗位对接等工作。扶贫部门要做好就业扶贫信息核查、身份认证等工作。财政部门要根据就业扶贫工作实际需要,统筹相关资金,保障就业扶贫政策资金和工作经费落实到位。
(二)加强任务落实。各县(市)区要确保以下六项工作做实、做细。一是基础信息核查要“准”;二是贫困劳动力与用人单位岗位对接要“稳”;三是职业技能培训要“早”;四是“定人帮扶”跟踪回访要“实”;五是动态台账完备更新要“快”;六是工作信息沟通上报要“勤”。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区要采取多种措施进一步加强就业扶贫的宣传工作。既要将“政策宣传单”、“就业明白卡”宣传入户到人,做到家喻户晓,又要通过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就业扶贫工作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调动各方力量,引导贫困劳动力、企业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营造就业扶贫良好社会氛围。
(四)加强督促检查。各县(市)区要明确工作目标任务,细化部门责任,按照任务、时间分解表的时间要求,及时将就业扶贫工作完成进展情况报至市就业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就业扶贫领导小组将定期开展专项督促检查,对工作成效好的县乡和企业予以表扬;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政策不落实、工作进展慢、成效不显著的地区、部门予以通报并按相关程序进行问责。
市就业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杨 恒
联系电话:76215739
电子邮箱:snmgbglk@163.com
附件:1.铁岭市就业扶贫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2.铁岭市贫困劳动力就业信息表
3.铁岭市2019年就业扶贫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1:
铁岭市就业扶贫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 王永利 市人社局局长
刘庆成 市扶贫办主任
副组长 李晓娜 市人社局副局长
张国强 市扶贫办副主任
李同慧 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全铁 市人力资源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魏宏辉 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 孙 凯 市人力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杜海波 市人力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玉莹 市财政局社保科科长
李慧鹏 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科长
王 磊 市扶贫办开发指导科科长
李 义 铁岭县人社局局长
汪 涛 开原市人社局局长
冉 军 昌图县人社局局长
刘孝良 西丰县人社局局长
刘 洋 清河区人社局局长
市就业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具体工作的安排落实,办公室主任由王全铁同志兼任。
附件2:
铁岭市贫困劳动力就业信息表
填表单位: (公章) 填表人及联系电话: 扶贫工作领导审签:
序 号 |
姓名 |
年龄 |
性别 |
证件号码 |
文化 程度 |
健康状况 |
劳动 能力 |
联系方式 |
是否已就业 |
已就业人员就业信息 |
未就业人员就业意向(县内/县外) |
未就业人员培训需求 |
备注 |
就业地点(X省X市X县) |
就业单位名称 |
就业时间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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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铁岭市2019年就业扶贫工作任务分解表
工作阶段及完成时间 |
工 作 任 务 |
责任单位 |
核查基础信息 4月1日-4月30日 |
一是各县(市)区人社、扶贫部门核查193名贫困人口基础信息,同时对今年18342名预脱贫人口及2017至2018年已就业脱贫但又返贫情况进行再次筛查,形成今年就业扶贫任务人数。二是各县(市)区人社局对基础信息分类汇总,报至市就业扶贫办公室。 |
市、县扶贫办、人社局 |
落实责任,明确任务 4月1日-4月13日 |
制定本县区本部门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落实包扶责任,市、县相关单位设立联络员。 |
市、县人社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
定点对接,开展帮扶 4月15日-5月31日 |
县(市)区人社局与定点帮扶县区联络员、乡镇分管扶贫工作领导对接联系,了解情况。 |
市、县人社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
开发岗位,开展培训 4月16日-8月31日 |
针对有培训意愿的就业困难人员开展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按照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意愿收集发布工作岗位,推荐就业。 |
市、县人社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全市培训基地 |
促进稳定就业 5月15日-10月31日 |
维护已就业贫困劳动力劳动权益,指导督促企业与其依法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严格落实就业扶贫相关政策。 |
市、县人社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
重点帮扶、完成全市任务 9月1日-10月15日 |
对仍未就业的困难人员进行重点帮扶,确保完成初步计划的193人就业帮扶工作任务 |
市、县人社局、财政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
检查验收,工作总结 10月16日-10月31日 |
按照上述工作时间节点,各县区联络员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至市就业扶贫办 |
市人社局、市扶贫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