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煤矿安监局、局机关各科室,市应急事务服务中心:
现将《铁岭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任务分工,认真抓好落实。办公室要会同综合科,对各科室、各单位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此件公开发布)
铁岭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5月19日
铁岭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工作要点
2022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理直气壮、标本兼治、从严从实、责任到人、守住底线”的工作要求,细化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应急管理厅的决策部署,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主线,持续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着力“防风险、除隐患,建制度、补短板,遏事故、保平安”,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事故,坚决防范自然灾害导致的重大人员伤亡,为铁岭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以高水平安全服务铁岭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
1.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持续跟进收集整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尤其是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即将召开的党的二十大精神,将相关内容分阶段纳入各级党委支部理论学习内容,纳入应急管理系统干部培训内容,认真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学习领会,深刻理解其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更好地统筹发展与安全,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责任单位:机关党总支)
2.强化应急管理工作统筹部署。筹备召开每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筹备或参与筹备召开各类专题会议,制发《市安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市应急局2022年工作要点》,贯彻落实省安委会等相关机构(部门)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对全年和各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工作作出安排。筹备召开全市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对全年应急管理工作作出安排。(责任单位:综合法规科)
二、狠抓安全生产监管
3.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统筹推进“2 个专题”“11个专项”,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加大重点任务整治攻坚力度,全面梳理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突出矛盾,建立健全法规标准和政策措施。将专项整治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巡查,扎实开展实地调研和督导检查。组织开展三年行动情况评估,形成一批制度成果,推动治理走向深入。(责任单位:市煤矿安监局,综合法规科、调查统计和安全生产执法科、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制造业安全监督管理科)
4.扎实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深入推进直管行业领域严格落实自查自改、执法检查、巡查督导、考核评估4个阶段各项任务,全面排查重大风险隐患,列出清单、明确要求、压实责任、限期整改。(责任单位:综合法规科)
5.强化煤矿安全监管。落实安全责任体系,适时组织开展瓦斯防治、顶板管理、水害防治、火灾防治、机电运输、安全培训等专项监管执法活动,把现场管理作为检查重点,督促煤矿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生产,有效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深入推动“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督促煤矿开展年度和专项风险辨识评估,指导煤矿每月集中开展全覆盖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化解风险隐患。(责任单位:市煤矿安监局)
6.强化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督促中介机构健全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安全设施设计、重大设计变更、安全验收评价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管控标准体系。建立实施非煤矿山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准入制度,严格人员素质准入。全面完成尾矿库综合治理任务,开展“头顶库”治理效果回头看。开展高风险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头顶库”专项检查,推动实施差异化安全监管。(责任单位: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行政审批科)
7.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全市危化企业安全环保整治、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产业转移项目安全风险防控专项整治;开展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组织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评估。做好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进口企业登记材料审核及发证工作,完成重大危险源的核实确认和危险化学品登记现场核查工作。开展“消地协作”重大危险源联合督导检查,加强油气储存基地和化学品储罐区安全风险管控。(责任单位: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市应急事务服务中心)
8.强化制造业企业安全监管。全面摸排铸造用生铁企业底数及现状,形成监管台账,适时组织专家开展执法检查和指导服务。持续开展建材、机械等行业安全风险管控,督促企业开展标准化自评,推动抓好双重预防机制落地。加强轻工等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指导服务,开展金属冶炼、涉爆粉尘、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领域,以及安全风险等级较高企业的执法检查。(责任单位:制造业安全监督管理科)
9.强化铁路道口安全监管。开展重点时段和重要节点铁路道口的专项检查,联合有关部门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大督查力度。(责任单位:市应急事务服务中心)
10.统筹推进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充分发挥市安委会办公室职能,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持续加大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监管力度;聚焦全国两会、二十大和国庆等重点时段,深入开展综合性或专项督导检查,牢牢兜住安全底线。(责任单位:综合法规科)
11.细化落实巡查检查。开展2022年度县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考核、市直部门(单位)安全生产考核,继续开展县级党委和政府安全生产巡查。开展中省属驻铁企业和市属企业安全生产专项联合执法抽查。(责任单位:综合法规科、调查统计和安全生产执法科)
12.强化事故问题查处。推动落实《铁岭市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暂行办法》。继续做好“12350”举报投诉受理和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责任单位:调查统计和安全生产执法科、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科)
三、加快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
13.完善立法监督执法。待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出台后,组织修订市政府防灭火命令等法规文件。督促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监督。推进开展安责险工作。(责任单位:火灾防治管理科、综合法规科)
14.建立健全应急规划体系。推动全市应急领域规划有效实施,完善应急领域规划体系建设,形成以《铁岭市“十四五”应急体系发展规划》为统领,《铁岭市“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铁岭市“十四五”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等规划为支撑的规划体系。督促落实《铁岭市“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工程分工方案》,确保规划各项任务落实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调查统计和安全生产执法科、防震减灾科)
15.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制发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指导意见,并抓好贯彻落实。持续深化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积极宣贯《涉爆粉尘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细则》等地方标准,推广实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建立完善作战训练安全管控机制,推进“高低大化”灭火救援作战编成落地运行,加强各类专业编队和编成基础建设,推进编成与预案、专业队建设相结合。(责任单位:市煤矿安监局,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制造业安全监督管理科)
四、强化自然灾害防控
16.系统排查风险隐患。高质量如期完成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全市调查和数据汇交。汇总整编普查成果,建设综合风险基础数据库。收集汇总全市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点、水工程险工险段分布等情况,指导协调防汛抢险救援重点部位安全防控。(责任单位:防震减灾科、火灾防治管理科)
17.持续抓好风险管控。适时开展灾害风险形势分析研判,加强自然灾害综合会商。开展防震减灾准备工作检查和汛前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组织签订防灭火责任书,压实属地责任。组织自然资源、公安部门开展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加大火案查处力度。推进输配电设施等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重点区域林缘可燃物清理。协调开展主汛期防汛救灾工作督导检查。(责任单位:综合法规科、防震减灾科、火灾防治管理科)
18.超前筹备灾害救助。强化救助资金管理。开展全市冬春救助需求调查评估,做好受灾人员救助。推进全市农村住房保险工作,做好2022年突发性自然灾害受灾人员基本生活救助。(责任单位:防震减灾科)
19.强化应急救援准备。协调市防指综合协调组成员单位,全面落实值班备勤、应急联动、灾情核查等工作措施。组织市、县防指综合协调组相关单位梳理统计应急资源,定期开展应急救援准备情况实地检查。统筹协调全市应急救援队伍,优化应急救援方案,动态预置应急救援力量,精准调度应急保障物资,确保科学高效应对险情灾情。(责任单位:防震减灾科、火灾防治管理科、市应急事务服务中心)
五、持续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20.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待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发布后,组织修订市总体应急预案,指导市省直有关部门编制修订市级专项应急预案,指导各地区健全完善县级应急预案体系。督导非煤矿山企业完善各类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和高风险岗位现场处置方案。待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出台后,起草《铁岭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完善防汛救灾预案方案。(责任单位: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科、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防震减灾科、火灾防治管理科)
21.建强应急指挥体系。修订完善值班备勤制度,常态落实应急值守相关工作。推动开展灾害风险隐患信息报送工作。(责任单位: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科)
22.充实应急保障体系。按照市财政预算下达资金,督促采购市级应急救灾物资,扩大市级应急物资储备规模,优化物资储备布局。积极争取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及时补充防汛救灾物资和装备。(责任单位:防震减灾科、火灾防治管理科)
23.加强救援队伍建设。推动“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实施,加强和规范市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加强社会志愿者救援队伍建设引导,完善社会志愿者高技能人才库建设,组织高技能人才库队员开展培训、演练等。加强对市级直属森林消防综合救援队伍和抗洪抢险专业救援队伍的工作指导,与省森防指签订森林草原航空消防飞机使用协议。推进应急管理专家库和基层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建设。(责任单位: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科、火灾防治管理科、调查统计和安全生产执法科)
24.系统开展预案演练。统筹部署市年度应急演练工作,指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制定年度应急演练工作计划,筹备组织安全生产、地震灾害救援、森林草原防灭火、防汛防台风等年度重点应急演练,跟踪督促和实地督导应急演练工作落实。随机开展1至2次突发事件指挥调度桌面推演。(责任单位: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科、防震减灾科、火灾防治管理科、市应急事务服务中心)
六、不断夯实基层基础
25.深入推进机构改革。起草《铁岭市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并落实落地。6月底前,组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等重点任务要取得阶段性成效;年底前,各项重点任务基本完成,相关制度措施基本出台,持续深化改革的保障措施基本建立。筹建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保障中心,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完成人员招聘入职,开展办公设备采购和办公区域修改造。(责任单位:人事科、火灾防治管理科、办公室)
26.持续加强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八五”普法和应急管理新闻宣传报道工作,持续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开展“5·15”政务公开日等宣传活动;透水、火灾、坠罐、跑车、冒顶片帮、中毒窒息等各类事故警示教育;“全国防灾减灾日”和“国际减灾日”等宣传教育。联合气象部门,指导各地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责任单位:市煤矿安监局,综合法规科、行政审批科、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防震减灾科)
27.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推进全方位一体化应急指挥调度系统项目建设。升级完善应急指挥中心的功能。建立完善非煤矿山、危化品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和尾矿库监测预警系统。推广应用应急资源管理平台、“互联网+执法”、应急管理“一张图”等应用系统。依托市一体化平台推进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指导有关地区在长期停产、停建、即将关闭的非煤矿山开展“电子封条”试点建设。(责任单位:调查统计和安全生产执法科、行政审批科、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科、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28.持续加强科技运用。整合市内科研院所、高校科技力量,构建以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为主体的全市应急安全技术支撑体系。继续推动各地开展“机械化减人、自动化换人”和矿山固定设施无人值守工作;在撬毛台车、凿岩台车和铲运机等设备上,推广应用远程遥控、无人驾驶等先进技术,推进矿山智能化建设。(责任单位:市煤矿安监局,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
29.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动政务服务事项高效集中办理,实现“三集中、三到位”。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优化审批服务。(责任单位:行政审批科)
七、深入推进党的建设
30.不断加强党的建设。持续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深化理想信念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广泛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梦和爱国主义教育,大力弘扬新时代铁岭精神。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全面提升局机关党的建设质量,确保把党的领导贯穿应急管理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责任单位:机关党总支)
31.强化纪律和作风建设。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强化政治监督,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建设过硬队伍,提高队伍战斗力。加强作风建设,锤炼过硬作风,按照实战化的要求,强化实战型队伍建设。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制度,锲而不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四风”,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能力,切实为基层减负。加强宣传思想工作,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增强队伍凝聚力。(责任单位:机关党总支)
八、加强应急管理队伍建设
32.全力抓好人事管理。做好局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两评议一考核”有关工作。做好岗位调整、选拔任用等干部人事管理工作,加强干部教育和队伍建设。推进完善“三项岗位人员”考试体系建设,做好考核与审核发证工作。(责任单位:人事科、市应急事务服务中心)
33.全面铺开培训考核。编制实施《2022 年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干部培训计划》,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针对生产经营单位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专项行动。(责任单位: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科、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制造业安全监督管理科、调查统计和安全生产执法科、防震减灾科、人事科、市应急事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