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和安全生产法的有关精神,根据省应急厅、市司法局部署安排,推动宪法和安全生产法宣传教育持续开展,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铁岭市应急管理局开展“宪法宣传周”和“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一、时间安排
今年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至12月5日。“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时间为从2021年12月1日至12月7日。
二、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认真学习、大力宣传、坚决贯彻新《安全生产法》
三、重点宣传内容
(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进我国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发展讲话,特别是关于宪法、安全生产法的重要论述;
(二)新中国宪法发展历程、宪法的地位和作用、宪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安全生产红线、安全发展战略、安全生产责任制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四、具体安排
(一)局机关开展宪法宣誓活动。12月3日,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开展宪法宣誓活动。
(二)利用铁岭发布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新《安全生产法》
(三)深入社区、广场宣传新《安全生产法》,送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新《安全生产法》等各类普法书籍,现场宣传讲解。
(四)在市综合楼开展现场宣传。由于“疫情”影响,为减少人群聚集,12月3日,市应急局在综合楼开展小规模现场宣传,组织机关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观看宪法和新《安全生产法》先关内容展览,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认真学习、大力宣传、坚决贯彻《安全生产法》。
(五)开展“宪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法宣传周”进企业活动。11月下旬至12月下旬,结合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向企业分发宪法和安全生产法宣传手册,普及宪法和安全生产法的相关知识。引导企业关注“宪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宣传活动,并以此为契机,建设企业安全文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推进企业法治建设。签订落实新《安全生产法》2500份。
五、工作要求
(一)把握正确方向。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宪法、安全生产法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要正确阐释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内涵和意义,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铁岭,使法律精神深入人心,以法律精神凝心聚力。
(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宪法、新《安全生产法》宣传是我局共同的普法责任,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基层开展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广泛宣传宪法、安全生产法是我局应尽职责。各科室、中心、执法支队要认真部署开展宪法、安全生产法宣传活动。每位干部要根据任务分工,切实负起责任,结合行业实际,细化宣传主题,加强协调沟通,整合力量资源,形成宣传合力;要结合各自职能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三)增强宣传教育实效。各项宣传活动要贴近基层、贴近群众,扩大基层群众参与度,力戒形式主义。一是要加强以案释法,加强新媒体新技术的运用,做到宣传内容为群众所需、宣传方式为群众所喜、宣传成效为群众所赞。二是要注意把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与经常性的宪法、安全生产法宣传有机结合,把宪法、安全生产法运用融入群众日常生活,推动宪法、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此件公开发布)
铁岭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