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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营商环境
  • 信息名称:铁岭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营商系统工作要点》的通知
  • 成文日期:2022-06-13 09:50:54
  • 发布日期:2022-06-13
  • 文号:铁市营商发〔2021〕1号

铁岭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营商系统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铁岭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时间:2022-06-13 09:50:54

铁岭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营商系统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营商环境建设局:

  为统筹推进2021年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现将《2021年全市营商系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铁岭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2021年4月1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2021年全市营商系统工作要点

  2021年,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坚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振兴发展的战略问题,以提升营商环境便利度为目标,深化改革,优化服务,强化监督,狠抓落实,争当营商环境建设的先行者,数字政府建设的先行者,制度创新的先行者,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全员化营商环境,加快建设“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全省营商环境最优市。

  一、以“一网通办”为引领,全面深化改革

  (一)推进“一网通办”实现突破。

  1.2021年,全市“一网通办”工作以“好办”“办好”为核心,力争实现更大突破。各地区依申请和公共服务“全程网办”达到70%(含)以上,实际产生办件事项占总事项数的50%(含)以上。实际网办率达到80%以上。网办业务量、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量等在2020年基础上翻一番。电子证照增加50%以上,电子印章实现市、县具有审批职能的部门全覆盖。

  2.深化流程再造。依托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等改革成果,以“条线式”为主要优化方式,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的“颗粒度”“精准度”,省市县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流程统一、要件统一、时限统一的“三统一”。

  3.参照省级标准增加应用场景供给。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互联网+人才”“互联网+涉企政策定位送达”“中介服务网上超市”等应用场景,拓展“自贸区”服务区域。

  4.完善“辽事通”功能。推动医、学、住、行、生、老、病、养等“高频刚需”便民服务事项“应上尽上、上必好用”。推动电子身份证明、电子驾驶证明、电子营业执照等电子证照“亮证扫码”,打造“实名”认证、“实人”核验、“实证”共享的服务模式。

  5.完成政务服务网和“辽事通”的页面改版。通过优化服务板块、主题集成服务和智能导引,实现清晰化、精准化。

  6.落实省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要点和指标。完成省级15个方面58项考核内容。

  7.开展自建政务服务系统对接“回头看”。做到“应接尽接”,不得以跳转方式对接,提升对接质量。关闭由各部门自行设置的网上申报入口,全部由本地区一体化平合统一提供服务。“僵尸”系统全面清理下线。梳理省级建设,市、县使用且未与一体化平台对接的系统,将系统名称、访问地址、主管部门、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等信息形成清单。

  8.加快完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功能。以一体化平台统一受理、统一办结为标准,推进本地区部门自建政务服务系统标准化改造,社保、医保、不动产、公积金等各类系统通过一体化平台实现统一受理、统一办结。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在一体化平台中嵌入信用信息查询功能,将申请人信用状况比对查询嵌入“一网通办”流程,实现逢办必查、自动触发、自动响应。优化本地区一体化平合搜索功能,实现事项、材料、进度、咨询等统一检索,向申请人提供高效精准的搜索服务和递进式引导服务,实现一次搜索、一次咨询即可获取所需服务内容,做到“最多搜一次”“最多问一次”。

  9.加大“一网通办”宣传推广力度。加大对“线上线下”政务服务和便民服务内容、方式的宣传推广力度,引导帮助企业和群众共享改革成果,提高企业群众知晓率,引导企业群众聚焦、使用“线上线下”平台。 “辽事通”注册率超过50%,“便民高频”事项办理率超过60%。

  (二)推进“简政放权”实现突破。

  10.持续精简行政审批,推进行政审批全链条、全流程下放。继续依法清理简并多部门、多层级实施的重复审批,该取消的取消,该下放的全链条下放,突出事权的协同性和系统性。开展与先进地区简政放权效果对比行动,学习先进地区好做法、好经验。做好省取消下放行政许可等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开展全链条下放工作调研,梳理完成全链条下放工作意见。

  11.编制公布市级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行政备案事项清单。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出台的规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规定,对清单内行政许可事项,逐项明确设定依据、实施机关、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等要素。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等管理措施,依法依权限对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对行政备案程序进行规范,严防以备案之名行审批之实。

  12.开展取消下放调整行政职权事项工作“回头看”。对市政府2019年以来取消下放调整行政职权事项的承接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多措并举确保接得住、管得好。对基层执法部门“接不住、用不好”的事项按照“实事求是”原则,该取消的取消,该调整的调整,确保改革政策落地见效。

  13.开展向开发区(园区)赋权。坚持需求导向和应赋尽赋原则,最大限度向开发区(园区)赋权。推进开发区(园区)改革创新,落实借鉴推广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创新经验。

  (三)推进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现突破。

  14.深化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成果。继续夯实区域评估、并联审批、多规合一等改革措施。提升企业办事创业便利度,确保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全流程审批时限压缩至60个工作日(特殊工程除外)。

  15.积极推行“告知承诺”和“容缺受理”改革。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上的社会信用体系平台功能,对没有及时履行承诺、容缺补缺的市场主体,设立市场主体信用体系“黑名单”。

  16.全面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全程网上审批。全面建成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审批“旗舰店”,推行项目申报“端口统一化、流程情景化、审批信息化”的全流程网上审批服务模式。完成水电气暖通讯等市政公用服务相关业务系统对接。

  17.精简用地审批手续,加强项目前期策划。将项目拿地作为“前期策划阶段”纳入项目审批阶段任务强力推进。加强项目前期策划,精简审批手续,压缩审批时间,加速推进项目落地。依托业务协同平台,加快构建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强化部门协同和数据共享,确保项目策划阶段和工程项目审批各阶段有机衔接。

  18.推行不动产登记与联合验收一站式办理。实施工程审批系统与省不动产登记互联网+平台及各地区不动产登记系统的数据对接,统一数据标准,整合材料要件,规范办理流程。以社会投资小型项目为试点,推行不动产登记与联合验收一站式服务。

  19.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标准化“无差别综合窗口”建设改革试点工作。夯实首问负责制,打破审批阶段限定,设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无差别受理窗口”,各部门依托工程审批系统实施并联审批,实行“一窗综合受理、一单一次提交,一次全程可办”。

  20.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深层次改革。完成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类项目审批改革,实施“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实行竣工验收与不动产登记“一站式”服务,全流程审批时限压缩至18个工作日以内。加快城市更新、旧城改造项目审批。研究制定指导意见,根据项目规模和性质,分类制定主题式、情景式审批流程,有针对性的实行告知承诺审批和容缺受理,大幅压缩审批时间。完成电力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化办电流程,降低办电成本,加快电力工程审批,将0.4千伏小微企业用电项目总时限压缩至15个工作日以内,政府部门审批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

  21.规范各类报建收费项目,适当降低收费标准,推动各地结合实际采取政策性减免、以保函替代保证金、政府购买服务等措施减少企业报建成本。

  22.建立完善项目审批代(帮)办服务制度。建立一支专业化的代(帮)办员队伍,明确服务流程、服务标准,从前期策划开始介入,为项目审批提供全周期服务。

  23.规范中介服务。依托工程审批系统,明确“不计入审批时限”的中介服务时限,界定收费范围和收费标准。建立完善的准入退出机制和好差评管理制度,依法对进驻超市的的中介机构规范管理。探索推行云勘验、不见面评审,优化中介服务方式。

  (四)推进制度性创新成果实现突破。

  24.推广“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从企业和群众办成“一件事”出发,重点围绕自然人和法人“一件事”主题,6月底前,累计完成100个跨部门、600个单部门“一件事”主题和应用场景,完成系统开发,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次办好”的套餐式服务。12月底前,“一件事”事项100%实现“只提交一次材料”;依申请政务服务线上100%“全程网办”,线下100%“一窗通办”。

  25.推进“只提交一次材料”改革。制定推进“只提交一次材料”实施方案。按照全省工作要求,以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为重点,全面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只提交一次材料”。全面提升政务服务办事效率,加大“即办件”比例。9月底前,注册发布到本地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建设本地区电子化政务信息数据库,政务数据挂接目录不少于2000个(不含区县部门),实现权责清单对应事项数据全覆盖。12月底前,各部门依据目录提供高质量的政务数据,政务数据挂接率达到90%以上,库表类资源不少于50%,接口类资源不少于30%,杜绝“数据部门化”。

  二、以企业群众满意为标准,优化政务服务,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一)打造全市各级各类政务服务中心品牌。

  26.统筹全市各级各类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强化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各级各类中心统一标准化管理,建立常态化督查暗访机制,探索建立政务服务标准化评估考核体系。进驻各级各类政务服务中心及分中心的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开展线上线下“好差评”,实现评价部门、评价事项、评价渠道全覆盖,评价数量依据办结业务量实现增长。开展“差评”整改,实名差评回访率100%,实现政务服务电子监察全覆盖。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定期通报机制。

  27.积极推行政务服务标准化向智能化转变。推进全市各级各类政务服务中心全面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解决线上线下审批“两层皮”问题。推动县级以上各级各类大厅配备统一身份认证、配备智能化设备设施,提供24小时“不打烊”服务。

  28.积极推广“政务服务驿站”试点改革经验。在推进完善各级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代办室、站、点)建设基础上,统筹规划全市各级各类政务服务驿站建设工作。通过线上政务服务平台和线下实体服务大厅(政务驿站)融合发展,逐步建成全市“上下联动、机制完善、运行顺畅、就近办成”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政务服务体系,打造基层“一站式”综合便民服务平台,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

  29.确保政务服务制度落实落地。按照“窗口无否决权”的原则,加大对首问负责、否定备案、一次性告知、容缺受理、告知承诺等各项制度落实的督查检查力度,确保制度全面落实,解决办事人员应办不办、推诿扯皮以及企业和群众办事繁、办事慢、办事难等问题,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30.推进“综合窗口”改革。制定“综合窗口”改革实施方案,推动各地区结合工作实际,推广“无差别综合窗口”和“重点领域综合窗口”审批模式,持续提高进驻“综合窗口”事项比例,变“一门式服务”为“一窗式服务”。各地区政务服务“一窗”受理比例达80%以上。依托线下“综合窗口”和线上一体化平合,开展线上线下“全市通办”工作。

  31.完善代办员制度。建立统一培训、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的代办员制度,针对不会上网、不熟悉用网或出行不便的人群,采取代办帮办、上门服务等办法,引导和帮助申请人“网上办”,做到“线下通”“身边通”“就近通”,全面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32.强化电子监察。完善电子监察系统功能,按照“横向覆盖省直部门、纵向贯通市县”的工作要求,推进电子监察实现“政务服务机构全覆盖、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政务服务流程全覆盖”,做到扁平化审批、穿透式监察监管,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打造便捷、高效、智慧的政务服务“总客服”。

  33.建设全市统一的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地方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53号)和《辽宁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建设实施方案》要求,以“一号响应”企业服务诉求为目标,加快推进各地、各部门除110、119、120等紧急热线外的政务服务热线横向归并、纵向联动,2021年底前,建成“铁岭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真正实现“一个号码管服务”。

  34.进一步发挥非紧急救助类综合服务主渠道作用。在整合归并政务服务热线基础上,清理整合各类政府网站投诉咨询系统,除特殊规定外,相关功能迁移至12345平台(原8890平台),并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置统一的平台入口。进一步完善工作体制机制,以原8890工作体系为基础,建立覆盖市、县(区)、乡镇(街道)、社区(村屯)四个层级的热线工作体系,形成纵向贯通至基层站所、横联各级政府部门、行业单位的工作格局。

  35.推进服务热线服务管理相关工作。抓好《辽宁省政务服务“一号响应”管理规定》的宣传、落实工作,同时结合铁岭实际,制定铁岭市本级相关考核办法,进一步规范平台建设和管理,实现平台标准化、法治化、制度化建设。

  (三)持续开展“政府失信”专项整治。

  36.以各县(市)区政府为主体,按计划继续对政府拖欠款、履约、供地及其他失信问题进行专项整治,严格按照承诺解决时限督查督办。推动建立“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强化诚信政府建设,逐步减少问题存量、遏制增量,防止发生新的政府失信行为。

  (四)真招实策为企业提供对接帮扶。

  37.坚持以产业、税源、发展为导向,以人企相适、精准服务为原则,开展各类助企帮扶工作。动态调整帮扶对象和帮扶人员,规范完成2021年度帮扶名单。建立工作台账,及时登记梳理企业反映的各类问题,打造受理、转办、反馈、评价、跟踪、督办的闭环管理。加大定期通报力度,不断推进工作落实。办理帮扶干部自身确实无力解决的企业困难,转办率达到100%,办结率达到70%。以制度形式固化活动开展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切实形成帮扶长效机制。加强驻企联络员工作考核。对驻企联络员工作进行日常管理调度,开展不定期调研抽查,对不合格的进行召回。

  38.推进项目管家信息化平台建设。筹备项目管家信息化平台建设,将项目管家、千人帮千企、驻企联络员等企业帮扶类工作统筹到一个信息平台进行统一管理。

  (五)持续开展“营商面对面”活动

  39.坚持以“政企互动、排忧解难、亲清政商、共谋发展”为主线,创新开展“营商面对面”活动。组织各市(中、省)直各行业主管部门以及素保障部门,开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产业发展规划、人才扶持等各类专场活动,进一步探讨经验,凝聚共识,深化互动交流层次,构建政企沟通常态化机制。

  (六)问计于民,开门建设营商环境。

  40.在制定全市营商环境建设相关政策和改革举措过程中,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积极性,让全社会成为营商环境的建设者和监督员,积极吸收商协会、营商环境监督员、专家智库、企业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实时反馈,举一反三,形成制度性成果。

  41.充分发挥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和“12345”便民服务热线作用,及时收集企业和群众对改革举措在实际应用当中反映的突出问题,通过投诉建议倒逼改革不断深化完善,使企业和群众真正成为改革成果的“评判者”和“阅卷人”。

  三、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主线,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一)加大对于两个《条例》的贯彻落实力度。

  42.贯彻落实两个《条例》,加强宣传解读和培训工作力度,结合《条例》宣传月开展宣传解读工作,纳入党校培训及业务学习计划,开展系统性常规学习,对两个《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43.推进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的“立改废释”。推动各地区制定贯彻实施两个《条例》的实施细则、具体领域管理办法等规章、文件。深入开展与两个《条例》内容不符合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做到应清尽清、应改尽改、应废尽废。

  (二)加大对于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要文件的贯彻落实力度。

  44.加大对中发〔2019〕37号、国办发〔2020〕24号、国办发〔2020〕43号等重要文件以及省委、省政府相关配套文件的贯彻落实力度,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举措,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三)持续开展“营商环境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45.结合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活动,聚焦解决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小事”,用“小切口”解决“大问题”,提升群众的获得感。

  (四)加大营商环境投诉问题办理力度。

  46.深入推进辽宁省《营商环境投诉建议处理实施细则》和《营商环境投诉处理考核评分细则》的贯彻落实,逐步实现对各地区、各部门投诉办理质效的管理和考核规范化。对破坏营商环境重点问题挂牌督办,从严从实狠抓政府部门处理营商环境投诉问题过程中不担当、不作为,以及拖而不办、久拖未决,“假办结”、“被办结”等问题。

  (五)按照省营商环境评价体系要求,开展我市评价工作。

  47.结合省营商环境评价体系,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构建一套指标完整、符合市情、横向可比、指向明确、全市统一的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充分发挥营商环境评价激励指挥棒作用,坚持以评促改、以评促优,及时梳理总结评价结果,总结典型做法和经验,厘清短板弱项。

  (六)加大工作督查考核力度。

  48.以“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作为标准,结合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对各地区、各部门工作举措、存在问题、具体落实等方面情况加大督查督导力度,通过“四不两直”、调阅材料、问卷调查、实地查验、抽查回访等方式开展督查督导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对破坏营商环境的反面典型案例加大通报曝光力度。

  (七)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49.进一步加强营商环境建设宣传工作,在全社会形成“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的浓厚氛围。积极通过各种方式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创新宣传理念,拓宽宣传媒介,营造良好舆论,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在全市复制推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先进经验和作法。

  50.强化信息报送工作。加强信息报送,提高信息质量和水平,及时宣传反映我市各项改革成果和工作进展情况,叫响铁岭“好声音”。

  51.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打造铁岭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金点子征集评选、“营商环境优秀窗口(岗)”评选和“优化营商环境最佳实事”评选活动。

  四、以打造“双一流”为目标,加强全市营商队伍建设

  (一)加强党的建设。

  52.进一步树立“党建+营商环境”理念。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优化营商环境与党建工作相结合,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相结合,推动系统内党员干部在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中展现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

  (二)加强思想观念建设。

  53.增强大局观念。全市营商系统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将营商环境建设作为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突破口,作为铁岭实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战略举措,深刻认识“营商环境已经不是战术层面问题,而是事关发展全局的战略问题”的重要内涵。

  54.提升创新意识。鼓励全市营商系统不断吸收、借鉴、总结先进经验,提出改革建议,谋划改革举措,以深化改革的理念和方式优化营商环境,打造具有创新性和时代感的一流工作业绩。

  55.强化服务意识。充分发挥营商环境建设牵头部门作用,增强为人民服务的实践体验,带着感情、带着“温度”,把企业群众的“小事”当作“大事”来办,把“麻烦”留给自己,方便让给企业和群众。

  56.发扬斗争精神。在全市营商系统树立“不破楼兰誓不回”的斗争精神,争做战士,不做绅士,以解决问题、清除障碍为目标,迎难而上,对阻碍改革的拦路虎敢于斗争,对破坏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敢于曝光,对营商环境重点投诉问题敢于一督到底。

  (三)加强队伍建设。

  57.崇尚实干,狠抓落实。在全市营商系统形成以干成事论英雄、以解决实际问题论能力、以高质量发展项目和高水平制度创新成果论业绩的鲜明导向。牢固树立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抓落实,以科学的方法、有力的举措、扎实的作风促落实,以鲜明的导向、健全的机制、浓厚氛围保落实的工作理念。

  58.巩固发扬“一网通办百日攻坚战”经验做法。创新工作方式。推进重点工作成立专班,采取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目标化考核、销号式调度,缩短“说了”和“做了”、“下文件了”和“落实了”、“开会研究了”和“问题解决了”之间的距离。坚持问题导向。始终坚持从问题入手,牢牢把握“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杜绝同类问题”四步走的工作策略,紧跟工作进展,适时调整工作重心和工作方法,逐个攻坚、逐个突破。

抄送:局机关各科室

铁岭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办公室                 2021年4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