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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名称:铁岭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成文日期:2023-03-22
  • 发布日期:2023-03-22
  • 文号:铁自然资[2023]32号

铁岭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铁岭市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3-03-22 13:32:48

铁岭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关于2022年度依法行政责任制年终考核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建立健全普法机制,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制定普法规划和计划,并结合工作实际,完善学法用法制度。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把学习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学习计划;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制度---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讲法治课;干部职工日常学法制度---坚持以自学为主,

  紧密结合岗位职责和工作实际,确定学法内容;法治培训制度---积极参加市法治办举办的行政执法培训;建立了重大事项依法决策制度,切实增强法治观念及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意识;完善法律顾问制度---聘请职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对重大事项决策前进行法律咨询和专家论证;健全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执法人员依法履职制度;年度考核述法制度等,形成整套的工作体系,确保工作落实。

  (二)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推动普法工作不断发展。一是突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中国共产党章程》。把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放在首位,掌握宪法基本知识和基本精神,树立宪法至上理念;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尊崇党章,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二是学习宪法相关法。《民法典》、《行政许可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监察法》、《刑法》等,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十九大报告、深入学习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三是学习与管理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事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法规、文化建设法律法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等,不断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水平。四是学习与履行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城乡规划法》《森林法》、省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铁岭市城乡规划条例》,学习《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

  (三)深入推进法治实践。坚持学用结合,积极推进干部职工结合岗位需求开展用法活动,严格按法律规定履行职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我局全力保障法治宣传教育培训经费,为保质保量做好普法宣传教育的工作,我局统一印制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宣传册、《新土地管理法》宣传单,采取组织全局职工集中学习、领导解读等方式加强职工对新法的认识和理解。抓好《新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城乡规划法》、《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测绘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局网站政策法规专栏和微信工作群等普法阵地,广泛宣传法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促进我局各项工作依法开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四)法治宣传工作

  1.结合系列活动日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结合 “4.22世界地球日”、4月至5月初的“爱鸟周”、“5.15政务公开宣传日”、“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法宣传日、“12·4”宪法宣传日等,集中一定时间,组织人员,采取各种形式,开展相关的法治学习活动,形成普法的规模效应。在钻石广场开展题为宣传《铁岭市城乡规划条例》及最新规划展览活动;在《测绘法》宣传日,开展庆祝活动,在现场发放征求意见表,征集民众对铁岭城市规划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业务人员对群众提出的有关规划、测绘方面的各种问题予以解答,同时免费发放相关《条例》读本,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并组织宪法答题活动等。

  2.积极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

  按照铁岭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工作要求,努力让每一个公民走进民法典、了解民法典、运用民法典,增强广大群众法治意识,运用民法典保护公民的自身权利。铁岭市自然资源局将民法典专题学习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全局人员通过关注“中国普法”公众号微信平台进行《民法典》每日有奖知识竞答活动。

  (五)行政应诉工作

  今年行政诉讼案件共发生11件,其中行政诉讼7件;民事诉讼案件4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

  (六)信访工作

  1.“百日攻坚”工作。在2022年7月15日至10月23日“百日攻坚”工作中,为做好信访维稳工作,详细安排部署,层层分解压实责,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带头接访下访、靠前指挥、上下联动、及时化解矛盾隐患的工作合力。紧紧围绕自然资源领域存在的突出矛盾纠纷,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组织专项排查,建立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在党的二十大精神期间,从没间断信访维稳任务。对上报全年预警信息15件/28人次、重大涉稳案件按时办结,多次得到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表扬。

  2.信访问题治理和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取得新的突破。“减存控增”案件到目前办结完成482件,办结率为98.9%,圆满完成省厅目标任务;《辽宁省自然资源领域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台账》和《辽宁省自然资源领域进京重复信访重点案件“百日攻坚”台账》中的5件均已办结。

  为防止个别信访人采取进京上访或者群体访的方式,市局一方面积极与自然资源部信访部门接洽,就如何做好信访工作进行沟通交流,一方面严格按照信访条例和有关规定,在国家召开会议敏感时期派驻人员进京做好这类人员的信访化解工作。局领导亲自接访处访,特别是局党组书记、局长亲自到北京开展相关工作,在国家召开会议敏感时期没有发生一起进京上访案件。信访维稳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得到了铁岭市委市政府和社会的充分肯定。

  2022年6月6日,被中共铁岭市委铁岭市人民政府授予2018--2022年度先进集体荣誉称号(铁委〔2022〕23号)。

  (七)案卷评查工作

  我局于2022年12月19日到23日组织开展了全市自然资源系统执法案卷质量评查工作。2022年度内共计评查20本卷宗,案卷整体质量较好,反映出执法部门能够遵循事实清楚、执法程序合法等主要原则,及时归档保存,保证了案卷的完整性。

  (八)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工作

  我局制定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2022年综合监管实地核查,由辽宁省地质矿产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技术单位,我局矿产资源管理科配合共核查6家矿山企业,我市2022年核查无新增异常名称。

  林业改革和发展科、野生动物保护科也按照年初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到实地进行检查,未发现违法情况。

  (九)一站式窗口服务科学化、规范化

  1.疫情期间坚守岗位,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在疫情期间一站式窗口始终安排工作人员在岗,接到企业和群众电话诉求,及时进行电话办理,预约办理,网上办理,给企业和群众吃下一颗“暖心丸”,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坚实保障,在疫情期间我局窗口作为防疫助企典型在铁岭新闻大力宣传,为避免人群聚集,防止交叉感染,行政审批科窗口推行“网上办理、不见面审批”政策措施。

  2.开辟审批绿色通道,排忧解难优化营商开通审批“绿色通道”

  对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和企业生产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审批事项,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和“依法依规、简化程序”的原则,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审批速度,并指派专人跟踪指导,及时解决企业难题。

  3.公开透明办事流程,提升一站式窗口服务质量

  一站式窗口以“群众需求是命令、群众满意是目标”为宗旨,倡导贴心服务,主动服务。窗口向社会公开了办事指南,审批流程,工作纪律等事项,让前来办事的群众“一看就清、一查就明、一问就懂、一办就成”,实现了工作理念、工作目标、工作标准和行为准则的四统一,使办事程序更加规范,工作作风更加扎实。窗口职工始终坚持“淡化权利意识和部门利益,强化社会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努力打造群众满意的窗口品牌。

  4.严格执行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管理

  公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积极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制度化。落实“放管服”改革情况:

  (1)设立综合窗口、制定一张表单

  对分散设置的一站式窗口进行了整合,设立了综合服务窗口,实行“一家牵头、一窗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的工作机制,制定统一的并联审批阶段办事指南及申报表单,并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按并联审批要求严格按照限定时间完成审批,建设单位一次性领取相关审批文件,切实将前台“一个窗口”受理、后台并联审批工作机制落到实处,推进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90个工作日以内。

  (2)完善一套机制,出台配套政策

  制定印发《铁岭市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铁岭市自然资源局建设工程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联审管理办法》、《铁岭市自然资源局实施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度》、《铁岭市“多规合一”平台运行管理规则》、《铁岭市建设项目生成管理办法》、《铁岭市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实施方案》、《铁岭市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实施细则》、《铁岭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多测合一”工作办法》、《铁岭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多测合一”技术标准》。规范“一套机制”审批运行,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助推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再上新台阶。

  (3)推进政务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

  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开展中介服务自查,创建公平营商环境,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度,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仍存在一些薄弱之处,主要表现为:

  一是系统性运用法治思维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主要原因在于对于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新战略新举措学习主动性不够,运用掌握还不到位,社会治理方式缺乏创新,在日后的工作中还需要进一步强化我局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

  二是自然资源领域法治教育效果有待进一步加强。主要原因是面向社会的普法形式和活动载体不够丰富,寓教于乐、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模式探索较少。

  三是依法行政水平有限。主要原因是缺少高素质专职法治工作人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依法行政水平提升。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我局主要负责人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带领局党组一班同志,围绕市委、市政府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厉行法治、依法办事,把法治建设贯穿到工作的每个方面和每个环节。自觉用马克思主义本土化时代化的立场观点方法,破解自然资源执法实践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提升全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健康发展、持续创新,取得明显成效。

  (一)从实履职尽责,强力推动法治建设

  作为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我局主要负责人主动对上级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决定和要求及时进行研究,高度重视法治自然资源建设,将法治建设作为重点工作强力推进,确保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在法治轨道上不断前进。一是强化法治思维。始终把法治精神贯穿于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全过程,将法治建设作为检验工作成效和评价绩效的标尺。二是落实“一岗双责”,凡是要求系统人员做到的,局主要负责人以身作则,带头做好,抓住关键少数,将法治自然资源建设的各项具体任务,逐一分解到党组成员和科室,进一步细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确保我市自然资源领域工作依法依规、高效运转。

  (二)严格依法依规,规范行政决策行为

  我局主要负责人严格遵守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督促相关工作人员全面执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确保重大行政决策权限合法、实体合法、程序合法。一是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决策实行专家论证、咨询、决策评估。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决策坚持征求意见、公示、听证,为公众参与行政决策提供保障。二是对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都进行合法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对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加以研判论证,提出风险等级和风险防范措施。三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对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邀请法律顾问参与我局的重大决策事项,未经法治机构和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的规范性文件不得出台实施,确保决策程序符合规定,决策内容依据充分,决策结果公平公正。

  (三)广泛接受监督,深入推进政务公开

  今年我局持续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拓展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促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依申请公开方面,对重大问题局主要负责人亲自过问,明确“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回应政务舆情,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信息需求。舆情回应方面,我局一直致力提高政务舆情回应实效,对热点敏感性问题的舆论引导从不松懈,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负责人带头主动发声,积极回应群众。在全系统强化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意识,畅通信访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我局将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继续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一是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自然资源法治建设。二是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加大业务学习培训力度,着力提升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三是进一步改进法治监督工作,严把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关,深化公平竞争审查,强化依法行政。四是创新法治宣传形式,聚焦群众关切的自然资源热点问题,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五是全面落实“八五”普法任务,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进自然资源法治文化广场、教育基地建设,争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品牌。

(此件公开发布)

  铁岭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