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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信息名称:关于印发《铁岭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的通知
  • 成文日期:2023-06-25 08:17:12
  • 发布日期:2023-06-25
  • 文号:铁自然资发【2023】52号

关于印发《铁岭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的通知

来源:铁岭市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3-06-25 08:17:12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市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发〔2020〕82号)要求,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的《铁岭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各县(市)区遵照执行。

  铁岭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铁岭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

 

前  言

  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地区高质量绿色永续发展,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规范有序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和生态文明体系建设,立足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战略定位,编制《铁岭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本规划主要阐述规划期内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战略,确定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的目标任务与方针政策,统筹安排自然与人工生态系统全要素、全域各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活动,明确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分区和重点工程,整体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促进城市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绘就和美宜居幸福家园的美好图。

  《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基准年为2020年,近期目标年为2025年,目标年为2035年,规划范围包括铁岭市行政辖区内全部陆域和水域空间。

  目  录

  前  言

  第一章 现状基础与问题

  第一节 区域概况

  第二节 成效与问题

  第三节 机遇和挑战

  第二章 总体要求与规划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规划原则

  第三节 规划目标

  第三章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格局

  第一节 总体格局

  第二节 修复分区

  第三节 重点区域

  第四章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重点任务与重点项目

  第一节 重点任务

  第二节 重点项目

  第三节 生态修复优先序

  第五章 成本效益

  第一节 资金需求及使用

  第二节 修复实施效益

  第三节 环境影响评价

  第六章 实施保障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第二节 健全各项机制

  第三节 完善政策体系

  第四节 鼓励公众参与

  第五节 强化评估监管

  附表

  表1  铁岭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分区

  表2  铁岭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指标分解

  表3  铁岭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重点区域

  表4  铁岭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重点工程

  附图

  • 第一章   现状基础与问题

第一节 区域概况

一、自然地理特征

  1.地理位置

  铁岭市位于辽宁省北部,松辽平原中段。处于辽宁省、吉林省和内蒙古自治区三省交界处,南与沈阳市、抚顺市毗邻,北与吉林省四平市相连,东与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吉林省辽源市接壤,西与沈阳市法库县、康平县及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左翼后旗和通辽市为邻。全市东西最长134km、南北端宽162km,总面积12980 km²。铁岭市辖银州、清河两区,调兵山、开原两市,铁岭、昌图、西丰三县。

  2.地形地貌

  铁岭市地势大体呈东高中低、北高南低、西部稍高的地貌轮廓。山地和丘陵分列东西两侧,中部为由北向南缓泻的辽河平原。城市主要集中在辽河两岸的中部平原区。

  3.气候

  铁岭市多年平均气温为7.9℃,年日照时数2444小时,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其特征基本是冬季寒冷干燥,夏季温热多雨,雨热同季,日照丰富,干湿季节分明。无霜期平均为128~159天。全市年平均降水量为655.3mm。夏季暴雨多出现在7、8两月。降水的地域分布特点是由东向西北逐渐递减。全市平均风速为3.0m/s,春季风力最大,大风次数最多,夏季风力最小。全年盛行风向为西南风,最大风速26.3m/s,全市平均相对湿度为65%。

  4.水系

  铁岭市境内河流较多,绝大多数属于辽河流域,境内辽河干流长208.03公里。市域内流域面积超过100km²的河流有47条,其中辽河一级支流16条,辽河的二级支流有117条,辽河的三级支流有104条,辽河的四级支流53条,流域面积在500 km²以上的支流有东辽河、清河、招苏台河、寇河、二道河、柴河、蒲河、凡河、条子河、拉马河、叶赫河、中固河、亮子河、碾盘河、王河,共15条。受地形、地貌、地理位置和季风条件的影响,东南部河网发育良好。境内市属大中小型水库 81 座,省属水库 2座,大型水库有清河水库、柴河水库、南城子水库和榛子岭水库,其中清河水库、柴河水库、榛子岭水库均分布在辽河一级支流上。水库总控制面积4725 km² ,总库容量20.03亿m³。

  5.土壤

  铁岭市土壤受地形、气候和植被分布影响可分为暗棕壤、棕壤、黑土、风沙土、草甸土、盐土、碱土、沼泽土、水稻土9个类型,其中棕壤土最多,占土地面积的70.9%。

  6.自然资源

  (1)植物资源

  铁岭市位于暖温带落叶阔叶林区和温带针阔混交林区交汇处,植物种类比较丰富,约有1400余种。木本植物中以阔叶,落叶树种为主。在阔叶树种中柞树为优势树种,另有杨,柳,桦,刺槐,榆,水曲柳,胡桃秋,黄菠萝等珍贵树种;针叶树多为人工营造林,以落叶松为主,其次为油松,红松,樟子松和云冷杉。铁岭草地资源主要分布在西丰、开原、铁岭三县(市)的东部山地,为灌木草场、疏林草丛草场和山地草甸草场。

  (2)动物资源

  铁岭市陆生脊椎动物有200余种,其中鸟类最多,次为兽类。由于气候寒冷,两栖爬行动物种类较少。主要野生动物:兽类有刺猬、狼、黄羊貂、紫貂、银鼠、黄鼬、狍、獾、猞猁、狐狸、粘鼠、艾虎、狍麝、黑熊等;禽类有麻雀、燕子、喜鹊、布谷、乌鸦、野鸭、鹌鹑、猫头鹰、百灵、画眉、野鸡、飞龙、鹳、鸳鸯、鸿雁、杜鹃、红嘴鸥等。昆虫类有蝴蝶、蜻蜓、蚂蚁、蟋蟀、蝗虫、瓢虫、蜘蛛、蚯蚓、松毛虫、苍蝇等;鱼类有鲫、鲤、船钉、麦穗、泥鳅、黑鱼、鲶、草、马口、虾、蚌、螺、蟹等;两栖类有青蛙、蟾蜍、水丑鸡、紫胸田鸡、蛇、龟、马蛇子、虎斑游蛇、红点锦蛇等。

  (3)矿产资源

  铁岭市矿产资源种类多且储量大。金、银、铝、锌、铁、石灰石、煤、硅灰石、矿泉水等36种矿藏,其中已开发利用23种。煤是铁岭市储量最大的矿产资源,主要分布在调兵山市境内,可持续开采80至100年,是辽宁省最重要的能源生产基地;煤层气储量为170亿立方米;非金属矿有13种,现已探明和开发利用的有11处;石灰石储量3亿吨;白粘土244万吨,分布在西丰县内;陶瓷粘土1000万吨;硅灰石300万吨,远景储量在500万吨以上;饰面花岗岩2500万吨;饰面大理石2亿立方米;菱镁矿500万吨。

二、经济社会资源

  2020年,铁岭市城镇化率为55.2%,全市常住人口分别为238.8万人。铁岭市城镇化发展进程仍处于中期阶段,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继续下降,而重化工业得到较快发展;人口和产业迅速向城镇聚集,城镇化推进速度变缓。

  市内城镇化水平发展不均衡,呈现南高北低的空间格局,中心城区银州区城镇化率最高,其次为煤炭资源型城市调兵山市,工业发展较好的清河区、开原市城镇化率也较高,而北部的农业大县昌图和西丰城镇化率最低。

第二节 成效与问题

一、保护和成效

  1、生态文明建设成效凸显。

  “十三五”期间,深入实施“蓝天、碧水、青山、净土”四大工程,生态环境明显改善。2020年铁岭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00天。14个国控、省控河流水质考核断面达标率同比提升57.2个百分点。绿色辽北行动扎实推进,森林覆盖率达到32.9%。净土保卫战稳步推进。在凡河新区如意湖街道建设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包含7个生活小区和34个公共机构,覆盖人口4万余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全部达序时整改进度。

  2、水土流失治理成效显著。

  近些年来,铁岭市水土保持工作取得很大成绩。各县(市、区)针对本地区的水土流失特点,实行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农业耕作措施相结合,科学配置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并针对天然林、人工林及草地的状况,实施封禁治理,全面保护,依靠自然修复的能力进行生态修复,提高了综合治理水平。2001年至2019年底,全市各类水土保持重点项目累计完成治理面积648.10平方千米,其中梯田31.42平方千米,水保林164.98平方千米,经济林136.64平方千米,农田防护林11.16平方千米,种草7.67平方千米,封禁治理236.96平方千米,其他治理面积59.27平方千米。同时修建排灌沟渠76.6千米,蓄水池110座,谷坊1285座,沟头防护工程527.50千米,小型护岸工程54.0千米,田间道路512.8千米。

  3、矿山生态修复成效显著。

  矿山复绿行动步伐加快,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效果明显。截止2020年底,完成省“青山工程”项目16个、治理面积660.06亩,投资650.88万元。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镇重要居民集中区周边,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等“三区两线”环境明显改观。“十三五”期间完成矿山治理项目57个,总投资5650.88万元,治理恢复面积1069.62公顷,综合治理率达34.68%。铁岭市“两屏一网”生态格局基本形成,矿山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4、城乡人居环境品质稳步提升。

  “十三五”期间,全市坚持以人为核心、以提高质量为重点,实施凡河新区重点建设工程,生态新城初具规模。加大银州老城区改造力度,铁西老工业区改造成效显著。加快城乡现代综合交通体系构建,“四好”农村路稳步推进。城乡电网、移动通信布局不断优化。铁岭县新台子镇获评省级特色乡镇,西丰县更刻镇、凉泉镇等20个乡镇列为市级重点培育特色乡镇。实施“百村美丽、千村整治”行动,到2020年共创建省级美丽示范村70个、绿化村屯240个,城乡面貌进一步改观。

二、问题和风险

  1、部分生态系统受到损害,生态修复任务繁巨

  铁岭市林生态系统发挥着重要的水源涵养功能,部分地区林地退化,影响水源涵养功能的发挥。草地生态系统对水土保持起到重要作用,局部区域草地退化,很大程度上增加了沙化、盐碱化和水土流失风险。当前,全市水土流失面积2330平方公里,占土地总面积的17.8%,土地沙化面积达1.56万公顷,占总土地面积的1.2%,土地盐渍化面积达2.37万公顷,占总土地面积的1.82%。同时,莲花湖天然湿地面积削减、湿地生态功能下降。此外,矿山开采影响了矿区及其周边的生态环境,局部造成地下水污染和地下含水层破坏,引发地质灾害,矿山生态环境有待。

  2、空间用途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不匹配,面临空间资源紧约束挑战

  局部地区空间用途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国土空间开发适应性不匹配。具体表现为少量现状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分布于农业生产不适宜区、少量城镇用地分布于城镇建设不适应区。由于建设用地扩张,部分生态空间被蚕食。调兵山市、西丰县和昌图县农业生产不适宜区内仍然存在耕地等种植生产活动面积972.94公顷。此外,农田水利、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基础设施仍然薄弱,农业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城市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临近“底线”,人口和社会经济活动对生态系统造成了较大的扰动,城市开发建设带来的生态系统退化问题长期存在,需要平衡处理好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

  3、生态空间品质不均衡,生态系统的质量和功能有待提升

  受建设用地扩张和人类活动胁迫影响,部分自然生态系统存在受损、退化或破坏现象,城市建设造成自然生境通道阻断,结构性绿地之间的生态连通不足,生态空间呈现孤岛化和破碎化趋势。城市景观风貌存在薄弱环节,山水与市民生活联系不紧密,森林等自然游憩空间、绿色开敞空间与景观效果的可达性有待提升,生态系统的质量和功能有待进一步提升。

第三节 机遇和挑战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下的政策红利不断涌现,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面临新机遇。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生态文明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新时代基本方略、新发展理念和三大攻坚战中,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成为新时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遵循。2018年9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省主持召开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时,明确指示要“加快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治理,使东北地区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2022年8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省考察时强调,良好生态环境是东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宝贵资源,也是振兴东北的一个优势,要把绿色发展理念贯穿到生态保护、环境建设、生产制造、城市发展、人民生活等各个方面,加快建设美丽中国。铁岭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推进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的要求。经过多年努力,铁岭市在资源、产业等方面形成了较强的支撑能力,积蓄了强劲的发展势能,具备了迈上高质量发展新台阶的有利条件。在生态文明建设的新阶段,为铁岭市振兴发展确立了新目标、给予了新期望、注入了新动力,政策红利将不断释放,持续激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活力。大力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的条件已经具备,将面临着难得的机遇。

  ——生态保护修复任务艰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面临新挑战。

  新形势下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面临着众多的挑战。铁岭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任务依然艰巨;生态安全面临严峻现实挑战和长期性风险隐患;生态保护修复系统性不足,生态保护优先的高质量发展模式依然需要实践探索,生态修复保障机制不够完善。未来十五年是铁岭市生态环境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非常时期,也是解决突出生态问题的窗口期。开展铁岭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以及编制铁岭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是一项崭新的、艰巨的任务,既需要从理论、理念上进一步深入研究,也需要从实际、实践中进行不断探索,又需要从基础、技术上研究保障与支撑,需要社会各界给予支持,需要系统内外共同努力。

  • 第二章   总体要求与规划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然资源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的部署,依据中共辽宁省第十二届委员会、中共铁岭市第十二届委员会会议精神,根据《关于开展市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82号)要求,深化、细化《国土空间规划》中关于生态修复的目标要求,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牢把握城市战略定位,统筹发展与安全,以系统解决核心生态问题、筑牢铁岭生态安全屏障、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永续利用为目标,按照保证生态安全、突出生态功能、兼顾生态景观的次序,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用生态的方法解决生态的问题,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及绿色、高质量发展。

第二节 规划原则

  生态优先,自恢为主。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统筹全域全要素系统修复,充分发挥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能力,尽量避免人类对生态系统的过多干预。综合考虑生态系统退化、受损程度与恢复力水平,合理选择自然恢复、人工修复、辅助修复和生态重塑措施。

  规划引领,协调发展。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国家、区域和省级重大战略,按照国家和辽宁省相关政策法规、技术规程要求推进规划编制。与铁岭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加强衔接,与全市“十四五”规划及各部门相关工作等进行充分衔接。综合考虑自然生态系统各要素与人工生态系统之间的协同性,注重地上地下、山上山下、岸上岸下、上游下游的系统性和关联性,全方位、全地域、全要素、全过程统筹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按照保证生态安全、突出生态功能、兼顾生态景观的次序,基于充分调查评价和深入研究分析,统筹安排规划期内生态修复工作。

  问题导向,科学修复。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立足铁岭市域自然地理格局、生态系统状况,遵循自然生态系统演替规律,综合考虑区域气候、水文、地形地貌、人口等因素,因地制宜开展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准确识别突出生态问题,科学预判主要生态风险。因地制宜合理确定规划目标,明确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和重点任务,坚持宜林则林、宜田则田、宜水则水、宜草则草的原则,因地制宜开展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提高修复的科学性和施策的有效性,研究提出基于自然解决方案的生态修复途径模式和措施。

  改革创新,多元共治。结合铁岭实际,创新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的组织、实施、考核、激励等机制和适应性生态管理模式。深化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创新,构建责权明确、协同推进、务实有效的管理格局。拓宽投融资渠道,创新多元化投入和监管模式,推进形成政府主导、多元主体参与的生态修复长效机制,探索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融资模式,形成实施保障的长效机制,实现共治共享。

第三节 规划目标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期内力争:

  到2025年,初步构建全市统筹的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格局,重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程有序推进,重大生态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生态系统治理体系逐步健全,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显著增强,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更加完善,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

  到2030年,“一核一带四区多廊多点”的生态安全格局得到巩固,生态系统功能持续提升,生态产品提供能力显著增强。稳步推进各类生态修复项目,积极谋划生态修复重大项目。全市自然生态系统的质量和稳定性进一步提升,退化生态系统逐步得到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基本建成,国土空间格局进一步优化,生态环境质量水平持续提升。

  到2035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功能大幅度提升,全面建立全市统筹的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格局,区域生态保护修复机制运行顺畅。退化生态系统得到全面修复,全面形成国土空间开发利用与保护格局,基本建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铁岭。

铁岭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指标体系

类型

名称

单位

基期年

2025年

2030年

2035年

属性

生态质量类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平方公里

完成省下达任务

完成省下达任务

完成省下达任务

约束性

森林覆盖率

%

32.91

33

完成省下达任务

完成省下达任务

预期性

森林蓄积量

万立方米

完成省下达任务

完成省下达任务

完成省下达任务

预期性

水土保持率

%

75.76

76.48

77.97

79.71

预期性

重要河流生态流量满足程度

赋分

90%

90%

90%

90%

预期性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种数保护率

%

73

75

77

79

预期性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种数保护率

%

66

80

≥80

≥80

预期性

恢复治理类

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面积

平方公里

1.27

完成省下达任务

完成省下达任务

预期性

水土流失治理面积

平方公里

989

1356

≥1356

预期性

  • 第三章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格局

第一节 总体格局

  立足铁岭市国土空间自然本底特征、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适应性,按照“夯实东南部山地丘陵区生态安全基底,引导中部、西部高质量协调发展,强化中部集聚提升和生态建设,促进西部绿色转型”的总体思路指引,构建“一核一带四区多廊多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总体格局,引导铁岭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活动实施。

第二节 修复分区

  根据《辽宁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生态修复分区部署,遵循铁岭市自然地理和生态系统空间分异,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和全域生态修复的需求,落实“一核一带四区多廊多点”生态修复总体格局,划定铁岭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分区。针对不同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生态功能定位、主要生态问题以及修复潜力,明确各分区生态修复的主攻方向。划定西部水土保持生态修复与矿山生态修复区、中部农业生态修复与生境质量提升区、中部平原生态修复与人居环境提升区、东部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保育区4个一级生态修复区。基于铁岭市生态系统敏感性、服务功能重要及本底资源要素分析评价结果,结合铁岭市实际情况,再划分8个二级分区。

一、一级分区

  一级修复区划分:主要依据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等主导生态功能划分,突出功能、体现格局,关键在诊断典型生态问题,属于生态修复格局分区。不同区域不同尺度的国土空间主导生态功能有所不同,要结合水源涵养、水土保持、防风固沙、生物多样性维护等生态功能重要性、生态敏感性综合考虑,结合“三区三线”、“双评价”的结果进行划定,同时要考虑保证县级行政区划的相对完整性。基于铁岭市生态系统敏感性、服务功能重要及本底资源要素分析评价结果,结合铁岭市实际情况,将铁岭市生态修复的区域划分为4个一级分区。

  1、中部平原生态修复与人居环境提升区

  以城市生态系统质量提升、城市建设用地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等为重点,对区域生态环境进行综合整治、修复与保护。生态修复重点修复城区周边裸露山体,打通生态廊道,促进山城相融相通。进行城区公园绿地建设,建设生态廊道,连通彼此隔离的生境斑块,提高生态系统连通性和稳定性。依托已有基础,对重点区域进行生态修复、品质提升,特别是湿地和水系治理修复。

  2、东部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保育区

  实施清洁生产工程和畜禽养殖提升工程,建立生态产业体系,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强化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加强水源涵养、封育保护和自然修复,全面预防水土流失;保护保育区域内的地带性生态系统,大力开展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加强监管,严禁开发,扩大野生动植物栖息地,保护生物多样性。以水土流失治理、河流水系综合整治、生态廊道建设为主攻方向,进行河道疏通,综合提升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

  3、中部农业生态修复与生境质量提升区

  以提高水土保持、农林(果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为目标,重点对区域水环境进行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强河流生态保护修复,推进生态系统保护整合优化。稳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加强养殖污染整治,减少农业面源污染,保障区域河流稳定达到水质标准。以农业面源污染、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为主攻方向,结合生态格局优化和河流水质综合治理与提升,进行系统修复。

  4、西部水土保持生态修复与矿山生态修复区

  以提升水土保持功能和矿山生态修复等为重点,对区域生态环境进行综合整治、修复与保护。坚持以水定绿、乔灌草相结合,开展国土绿化,大力实施退化林修复;对山地荒丘荒坡、疏林地进行封禁管护,发挥生态的自然修复能力,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减少土地压占与景观破坏,恢复矿山自然生态功能。

二、二级分区

  依据“三区三线”典型生态问题划分,突出整治、体现单元,关键在落实生态修复空间,属于生态修复模式分区。注重从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城镇空间“三类空间”面临的实际生态问题进行,如:自然生态退化、山水林田湖草生态失调、矿山土地损毁、土壤污染、人居生态脆弱、城镇低效用地、水域生态环境破坏等,与国家层面和本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重点任务与重大工程相结合,重点区分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最小生态地域单元,同时要考虑保证区内工程项目的系统关联性。

  基于铁岭市生态系统敏感性、服务功能重要及本底资源要素分析评价结果,结合铁岭市实际情况,在铁岭市生态修复的区域划分的一级分区的基础上再进行划分为8个二级分区。

  1. 土地综合修复区

  生态系统整体修复与功能综合提升,修复重点是市域中部的城镇建设区与基本农田保护区,提高耕地与农林用地质量,确定城镇发展边界,优化开发建设用地结构,提高自然生境质量,优化生态空间结构。通过整体修复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平衡;在保证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与土壤质量的基础上,合理安排城镇空间布局,实现土地结构与布局的不断优化。针对生态系统退化且污染问题严重的受损空间,主要分布在开发建设活动密集区域周边,宜采用景观多样性修复景观类型、格局多样性。

  1. 人居环境提升区

  着力增强生态产品供给保障能力,通过整治城镇及村庄低效粗放建设用地,调整规模与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推进基本农田种植区、提升耕地和农林用地质量,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和自然灾害修复工程建设。对山水林田湖草子生态系统中退化土地和过去开发建设污染受损区进行识别,转变开发利用方式,实现生态资源可持续利用和土地风险防控。

  3、水源涵养重点保护保育区

  进行流域水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对应的措施为完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泥处置设施建设,强化河流污染断面水质净化,控制污染扩散,建立水土保持生态补偿制度;持续强化水土保持工程,强化蓝色空间划定,建设滨河景观与湿地,提高防洪抗涝能力;落实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或调整,划定保护蓝线,采取封禁管护的方式,加强水源地上游及周边的预防保护措施;实施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严格饮用水源地执法监管及环境状况评估,加强动态监测与管理。

  4、生物多样性重点保护保育区

  强调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与维育,关心重要生境斑块保护修复及重要生态廊道保护修复,主张强化对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等生态斑块的保护,加强对现有重要生境单元的管理保护。对已经破坏的跨区域生态廊道进行恢复,增加斑块之间的连接度水平,提高连接的有效性,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同时廊道边界范围内应包括尽可能多的环境梯度类型,并与其相邻的生物栖息地相连。对重要生态廊道沿线城镇建设用地进行控制,保留必要缓冲区范围,减少人类干扰。

  5、生境质量提升区

  主要针对生态环境水土流失、沙化敏感区域保育和重要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提升,综合治理区域内主导的生态问题。目前区域内存在水土流失、生境斑块破碎及人为活动干扰等问题,通过增加植被覆盖率、开展水源涵养工程及提高廊道连通性等措施实现该片区的功能提升。以重点区域为单元,对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成片公益林或商品林片区实行保护,禁止大规模的开发建设活动或人类行为对生物生境造成过度干扰,通过扩大斑块面积、优化斑块形状落实生态管控红线。

  6、农业生态修复区

  农业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应高度重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从山水林田村(乡镇或村域)、沟路林区田(农田景观)、工程技术三个尺度开展生态保护修复:在乡镇或村域尺度上,开展集乡村景观特征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防灾避险和水土安全于一体的城乡一体化绿色基础设施建设;在农业景观尺度上,要基于农业生态和景观生态原理,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在工程技术尺度上,应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加强生态景观化工程技术应用。对受到矿山开采污染、农业施肥污染的低质量耕地进行土地质量持续监测,采取源头控制、隔离缓冲、土壤改良等工程和生物技术措施。

  7、生态环境敏感保育区

  针对重要水土流失、沙化敏感区域,先进行物种地理分布、设施建设、生态系统稳定性等方面的调查与评估,在此基础上进行完善绿色基础设施等多层次生态修复以优化维育格局、增强生态系统稳定性。在对生态环境敏感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受损评价基础上,确定突出重点修复区域,通过设定森林覆盖率、水土流失减少面积等可量化的指标带动生态环境质量的整体提升。

  8、矿山与工矿废弃地进行生态修复区

  主要针对矿山与工矿废弃地进行生态修复,对矿产资源开发项目、 工矿废弃地潜在风险,按“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突出重点”的原则进行重点问题区域识别与修复,实现“边开采、边保护、边复垦”的修复要求,恢复矿山与周边生态环境健康。针对由矿山开采及配套工程设施建设导致的山体破碎、地表裸露、土石松动的区域采用生态工程和还土工程相结合、绿化覆盖与工程护坡相结合的方式修补破损山体。对由历史遗留矿山开采和工业生产引起的污染土地进行详细调查评估,根据塌陷区房屋、废弃厂房、坑塘和塌陷漏斗区等破损情况,采取土地复垦、用途转换等途径,恢复土地生产力。

第三节 重点区域

  依据生态修复分区,确定重点区域如下:

序号

重点区域

涉及区域

1

西部水土保持生态修复与矿山生态修复区

西部生态红线内退耕还林还草还湿生态修复区

昌图县(两家子农场、后窑镇、长发镇、付家林场、七家子镇、付家林场、傅家镇)、调兵山市(调兵山街道)

2

西部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区

调兵山市(调兵山街道)、

3

中部农业生态修复与生境质量提升区

王河铁岭县段河道治理区

铁岭县(双井子镇、镇西堡镇)

4

中部生态红线内退耕还林还草还湿生态修复区(Ⅰ)

铁岭县(新台子镇、阿吉镇、蔡牛镇、双井子镇)、开原市(庆云堡镇)

5

大明煤矿本部、竖井政策性矿山关闭土地复垦区

调兵山市(大明镇)

6

双井子镇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区

铁岭县(双井子镇)

7

中部平原生态修复与人居环境提升区

中部重点河流生态修复治理区

昌图县(泉头镇)、铁岭县(平顶堡镇)

8

中部生态红线内退耕还林还草还湿生态修复区(Ⅱ)

开原市(业民镇)、铁岭县(镇西堡镇、凡河镇)

9

镇西堡镇韫达煤矿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区

铁岭县(镇西堡镇)

10

东部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保育区

东部重要河流生态修复区

开原市(八棵树镇、威远堡镇、林丰乡、松山镇)、西丰县(郜家店镇)

11

东部生态红线内退耕还林还草还湿生态修复区

铁岭县(大甸子镇、李千户镇、横道河子镇、鸡冠山乡、白旗寨满族乡、熊官屯镇)、开原市(靠山镇、松山镇、马家寨镇、下肥镇、黄旗寨镇、八棵树镇、林丰满族乡、李家台镇、上肥镇、莲花镇、威远堡镇)、清河区(张相镇、杨木林子镇、聂家满族乡)、西丰县(郜家店镇、凉泉镇、房木镇、成平满族乡、德兴满族乡、钓鱼乡、明德满族乡、西丰镇、和隆满族乡、营厂满族乡、振兴镇、安民镇、金星满族乡、陶然乡、柏榆乡)

  • 第四章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重点任务与重点项目

第一节 重点任务

  ——构建生态廊道和生态网络

  加强保护保育以自然保护地为主体的生态源地,修复生态网络断点,保护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整体打造“源廊成网、生境连通”的生态网络。重点推进铁岭市凡河省级自然保护区、开原黄旗白鹭省级自然保护区、铁岭市莲花湖国家湿地公园、昌图辽河国家湿地公园、西丰寇河省级湿地公园之间生物连通廊道构建以及重要野生动植物能量通道建设;积极推进柴河、凡河、东辽河、招苏台河、亮子河、二道河、寇河和清河等廊道内重要自然保护地重要生态系统保育保护,大力开展廊道内低质低效林森林质量提升工程、退耕还林工程、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和农田生态治理工程。加强廊道内外来物种管控,增强本土物种培育栽植,提升外来有害物种入侵抵御能力。对于公路经过的地区,可通过建设人工廊桥、隧道、涵洞等设施,方便野生动物安全通过;对于农林种植地带,可通过退耕还林、人工建设绿化带等方式,为野生动物提供安全隐蔽的通道。

  ——系统修复陆域自然生态系统,提升生态服务功能。

  实施森林改造与质量提升,全面提升森林生态质量。促进林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建设高等级、高品质森林,深入开展重点区域森林“四化”建设,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大力开展森林造林、低效林改造项目,结合立地条件,科学采取更替、补植、抚育、封育等四种改造方式,促进森林生态系统正向演替。开展水系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提升水生态系统质量。迁移、封堵、取缔全市不符合设置条件的违法入河排污口。整治生态修复长沟河、凡河、招苏台河、马仲河、亮子河、万泉河、王河等水系,大力开展河道疏浚,清理河道及河岸垃圾,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开展两岸生态防护工程,改善水生态环境。划定集中式引用水源保护区,综合整治水源保护区内污染源,开展区域取水口上游两侧的生态修复工程,建设水源涵养林,强化水质监测。

  ——推进农业空间生态建设,改善农业生态功能。

  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大力推进农用地、农村建设用地、乡村生态保护修复综合整治。针对河流流域周边村庄基础设施、环境保护设施条件差和土地资源使用率低下等问题,进行村庄综合整治,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实现雨污分流;拆除空心村,实行建设用地合理划分,新建村庄公厕以及道路沟渠,提升农村居住环境。开展耕地污染风险评估,进行土壤污染状况普查,基于耕地污染类型、程度、范围、污染来源及经济性、可行性等因素,对受污染耕地因地制宜选择治理与修复模式进行治理。对生产力低下的农田进行土地整治,完善农田灌排等设施,合理规整零碎田块,实现现代化农业,疏通流域内主要灌渠以保证农田灌溉水源。大力开展垃圾综合治理,实现垃圾分类并及时处理,避免有害垃圾对土壤、河流带来污染以及对人体产生有害病毒,改善农业空间生态环境。

  ——加强城镇空间生态修复,提升生态宜居性。

  顺应城市自然山水格局,统筹城内城外生态网络建设。稳妥推进城镇建设用地整理,加强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做好工业遗迹保护和开发利用。加强城市公园绿地建设,建设健康城市水循环。保护修复城市历史文化特色,提升城市人居环境品质。积极转变空间开发方式,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以及开发强度;推动地区产业转型升级与周边地区的发展,缓解人地矛盾;加强生态修复与建设,维护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稳定,适度扩大生态用地,促进经济发展与生态供给平衡,改善生态本底现状。

  ——加强废弃矿山综合治理,恢复区域生态环境。

  大力推进采煤沉陷集中重点治理修复区、调兵山重点治理修复区、铁岭县重点治理修复区等矿山复绿复垦、生态重塑,消除矿山边坡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减少水土流失、降低矿山环境破坏对周边区域性生态安全影响,努力实现重点区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和区域生态环境的全面恢复,生态系统循环能力、生态产品生产能力和生态系统服务供给能力显著增强,构建起比较完善的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和管理的体制机制,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保护修复技术模式,筑牢丘陵山地生态安全屏障。加强矿山开采监管,采取警示教育、政策扶持、科技示范、多元开发、多渠融资等措施组织开展矿山综合治理。重点恢复矿山生态环境,促进土地质量改善提升,全面遏制矿山水土流失给群众带来的严重生活影响,提升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开展裸露山体生态修复,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变废为宝,发展光伏发电、风力发电、抽水蓄能、渔光互补等绿色经济,尤其是调兵采煤沉陷区的修复治理。

  ——建立规划实施保障制度体系。

  加强组织领导,构建系统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的工作格局。完善规划体系,充分发挥规划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的管控与引导作用。健全规划实施管理制度,探索市场化运作模式,创新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激励机制。构建资金多元投入机制,加强科技支撑与规划实施公众参与,鼓励社会资本融入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第二节 重点项目

  为落实铁岭市“一核一带四区多廊多点”生态修复总体格局,针对铁岭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分区内重点问题、重点任务目标、重点区域进行重点项目部署。

  水域生态修复重点项目

  加强流域水生态协同治理,系统治理有效解决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灾害问题,稳步提升重点区域水源涵养功能。稳步落实重点河流(河段)生态流量,修复河流生态,保障重点河湖生态流量。积极改善水环境,提升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农业生态修复重点工程

  推进全域农业生产用地的污染治理和修复,实施黑土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统筹整合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完善建设内容,加强建设管理,提升农田生态系统健康水平。

  城镇生态修复重点工程

  建设健康循环城市水系统,保留天然雨洪通道、蓄滞洪空间,构建雨洪行泄通道。依法划定河湖岸线保护和管理范围,在沿河湖两岸按计划实施退耕还林还湿,建设植被缓冲带和隔离带,保护河湖水域空间。

  矿山生态修复重点工程

  统筹矿山生态修复与矿区自然资源利用,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系统性治理,集中解决区域性重大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加快历史遗留矿山治理,稳步开展在建、生产矿山系统修复,加强矿山生态修复全过程监管,促进矿山绿色可持续发展。

  山水项目生态修复重点工程

  2021年10月起,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按照《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财政部办公厅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十四五”期间第二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的通知》(财办资环〔2021〕51号文)、《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9〕29号文)等文件要求,由辽宁省自然资源厅生态修复处及阜新市自然资源局共同牵头,组织申报辽西北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并成立了领导小组。

  辽西北山水项目以生态保护修复单元为空间载体,以生态问题为导向,以生态功能修复为目的,结合自然地理单元的完整性,工程范围共划分3个生态保护修复单元——北部防风固沙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单元;西部水土保持与水源涵养生态修复单元;东南部农产品质量保障与沙化综合治理单元。在三个修复单元内统筹部署7大类8项重点建设工程39个子项目。项目实施期为2023年-2025年,涉及朝阳、阜新、铁岭、沈阳4个市22个县区,总面积4.61万平方公里,实施区域面积2.98万平方公里。项目总投资51亿元,申请中央资金20亿元,地方筹措资金31亿元。

  项目将聚焦“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修复和协调发展,以“辽西北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理念为主线,以生态保护修复单元为空间载体,分区分类实施“固沙、净水、复绿、沃田”生态系统一体化修复。以防沙固沙为基础提升生态屏障能力、流域水生态环境改善、矿山环境与地质灾害并治、水土流失治理与土地资源利用功能整体提升、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发展与生态产业化相结合,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达到“沙固、山青、水秀、田良”的总体目标。

第三节 生态修复优先序

  依据生态安全格局管控要求的差异,结合生态系统退损程度及修复潜力,明确生态修复的优先序,区分轻重缓急、坚持远近结合,合理部署各项生态修复任务。2025 年前,对生态保护红线等底线生态安全格局以及浅山区、重要生态廊道等生态安全关键区域进行优先修复,重点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农田生态修复、重要河湖湿地修复治理和拆违腾退用地生态修复等。2035年前,全面实施全域国土空间退损区域生态修复。

  • 第五章   成本效益

第一节 资金需求及使用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是一项公益事业,属于中央和地方共同事权和支出责任。规范和加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治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实现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综合效益。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治理资金使用和管理应当遵循坚持公益方向、合理划分事权、统筹集中使用、资金安排公开透明等原则。在进行广泛的物价和费用调查的基础上,依据相关资金标准,结合国内类似工程费用水平以及建设条件对工程投资带来的影响等综合分析,进行铁岭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未来资金需求谋划。

  资金筹集主要包括通过申请中央财政资金、省市县乡镇政府性资金和社会资本等多元化筹资方式。规划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积极申请国家政策支持,省市制定支持政策,从产业导向、要素保障、项目落地、人才引进、优质服务等方面制定并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建立健全更为全面、更加优惠的鼓励政策。

  铁岭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的实施需要突出其系统性、综合性、整体性,统筹安排全市山、水、林、田、湖、草、矿、城镇、乡村等各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活动,统筹自然资源、林草、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利、住建等各领域资金使用。根据建设任务性质、中央地方事权划分原则以及《自然资源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要求,规划实施将通过政府投入引导和市场投入相结合,中央和地方多层次多渠道筹措资金相结合,由国家、辽宁省、铁岭市和县区各级人民政府共同承担支出责任,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财政资金、地方政府性资金和社会资本统筹解决生态修复资金需求,确保重点任务落地。

  人工造林、飞播造林、退化林修复、退化湿地修复等措施资金为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范围,水土流失治理、废弃矿山(场)生态修复、森林抚育提质、封山育林、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停伐补助、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等措施为中央财政资金重点支持范围。围绕生态保护修复开展生态产品开发、产业发展、科技创新、技术服务等活动,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进行全生命周期运营管护。开展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是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促进自然生态系统质量整体改善的重要保障。生态保护修复任务量大范围广,因此需要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着力打造具有铁岭市特色的招商引资“政策洼地”以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铁岭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促进全社会关心支持生态保护修复事业,共同推进美丽铁岭建设。

  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规划投资具体实现情况视中央投资、地方投资和社会投资可能而定。相关县区要采取切实措施落实地方投资,防范加重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止地方政府以项目建设名义盲目举债,坚决遏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增量。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财政资金落实情况视国家财力情况执行,并与有关专项设置、投资标准、补助政策调整情况做好衔接。

第二节 修复实施效益

  一、生态效益

  通过规划实施,将进一步筑牢铁岭市生态安全屏障,提升铁岭市作为辽宁省生态安全格局重要组成部分,稳固铁岭市以“一核一带四区多廊多点”为核心的国土空间生态安全格局,保障国家和地区生态安全。通过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重点工程的稳步实施,有效解决国土空间突出生态问题,显著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和稳定性,有效发挥区域水土保持、水源涵养、调节气候、固碳释氧、维护生物多样性等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全市森林、湿地、草地、河流、城市、农田生态系统运行健康、稳定,原材料、农产品、优质空气等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显著增强。

  通过规划实施,不低于79%的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实现有效保护,将显著提高铁岭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能力。大力开展生态廊道建设,优化生态脆弱区植被结构和水土资源配置水平,将进一步提升脆弱区生态系统稳定性和全域生态连通性,提升铁岭市生态承载力,增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促进生态系统逐步实现良性循环。

  二、经济效益

  铁岭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的实施有助于促进区域自然资源永续利用、区域经济转型发展,并有利于提高人民收入,带来长远的经济效益,奠定经济可持续发展基础。规划的实施将提高铁岭市森林生态质量及木材资源质量,促进林业经济的发展。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显著提高,进而带动地区旅游产业发展,吸引外部资本落地投资,间接促进区域地方经济发展。通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实施,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土地资源储备,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提升农产品质量,增加农民收入。优化城镇生产、生活环境,带动城镇商业和旅游业的发展,推动经济发展,拉动GDP增长。同时,可修复历史遗留矿山得到全面有效治理,推进绿色产业和环保产业发展,促使排污企业调整生产模式,促进区域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产业链的优化升级,有力促进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实现高质量绿色发展。

  规划实施将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将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与铁岭当地特色产业相结合,将衍生出一大批特色突出、布局合理、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绿色生态产业带和产业集群,带动生态旅游、森林康养、林下经济等生态产业快速发展。以碳汇交易为抓手,采取跨区域转移支付等方式,将社会资本融入生态修复,助力2030年碳达峰目标的实现。在生态功能重要、生态资源富集的贫困地区,加大投入力度,提高投资比重,积极稳妥发展生态产业,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通过市场化、多元化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实现生态保护者和受益者良性互动,让生态保护者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推动实现生态美、百姓富的目标,努力开创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的美丽铁岭建设新局面。

  三、社会效益

  通过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的实施,将增加对生态修复工程服务的需求,促进相关行业的岗位需求,增加就业机会,改善当地居民生产生活水平,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坚持生态修复治理与人居环境改善措施并举,将不断增加绿色空间、优化自然景观、提升生态品味,建成绿色优美的人居生态空间,提升人民生活质量。通过城乡人居环境的明显改善,让居民活动融入美好生态环境中,让老百姓共享绿水青山带来的生态福祉,提升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实现公众生态意识显著增强,政府、企业和民众对生态保护修复的重要性和价值有更充分的认识,实现居民绿色消费意识逐步树立,自觉重视生态脆弱区的环境承载力,节约资源、绿色消费意识普遍增强,逐步树立公众生态价值意识、生态责任和生态道德意识,形成全社会动员,共治、共管、共享的生态文明新格局。同时,有助于积累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的实践经验,促进完善生态保护和修复的配套政策和管理制度,为生态治理贡献智慧和方案,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四、生态系统服务总价值

  铁岭市生态系统服务总价值约为16313192万元。其中森林生态系统的服务价值最高,约为8222105万元,占生态系统服务总价值的50.4%;其次为水体与湿地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约为5102771万元,占生态系统服务总价值的31.28%;农田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约为2831096万元,占生态系统服务总价值的17.35%;草地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约为157219.4万元,占生态系统服务总价值的0.96%;其他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较小。

第三节 环境影响评价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是维护铁岭生态安全、强化生态功能、提升生态品质的重要举措,是加快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的基本手段。规划的实施将有效遏制重大生态问题,严守铁岭自然生态安全边界,提升生态系统功能和稳定性,促进铁岭生态环境根本好转。但同时,部分区域土地利用结构的调整以及部分修复工程的施工期间可能产生对土壤、大气和水体的干扰。应加强管理,科学防治,控制及减轻其负面影响。

  一、生态环境的有利影响。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程的实施有助于优化自然资源结构和空间利用格局,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修复湿地、水域、森林和草原等生态系统脆弱性,增强铁岭市生态网络连通性,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森林封禁保育和植树造林措施通过控制人类经济活动对森林资源的干扰,有助于促进天然林更新和植被资源可持续利用,提高森林覆盖率。并有助于增强森林生态系统自身恢复能力和反馈调节能力,有效控制自然灾害,减少有害生物危害,逐步提高森林蓄积量和草原产草量。

  二、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重点工程的不当或过度实施也会对区域生态环境产生阶段性的负向作用。土建工程会对周边土地产生一定程度碾压和踩踏植被,影响林草植被正常生长,同时机械设备所排放的尾气及现场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将进一步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健康,影响植被光合作用。植树造林、人工种草等修复工程翻耕土地可能会造成土壤风蚀,引起水土流失,对植树区的环境产生短暂性的不利影响。网围栏工程在架设过程中会对周边植被造成破坏,并阻隔野生动物的采食和基因交流,破坏群落演替过程。

  三、预防不利影响的对策。

  土建工程对环境不利影响的防范对策。土建工程的实施需加强集约用地,选址应在对环境影响较小的地类上,防止过多占用质量较好的林地和草地。各类土建工程开挖时应注意保存好现有植被,在工程完工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工程施工严禁乱挖沙石,采沙取石必须在规定地点并经管理部门批准,工程竣工后要填埋采沙(石)坑,及时清理施工场地的多余沙石、垃圾等。生态敏感区要减少施工或原材料外运,河道、湖泊施工要有围堰保护,防止引起新的水土流失。

  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对环境不利影响的防范对策。植树造林以乡土树种为主,整地后及时将灌木草本等覆盖地表。人工种草以多年生牧草为主,推广免耕播种法。植树种草要选择当地适生的灌木树种、草种,并掌握好播种期。优化网围栏布局,保证珍稀野生动物有足够的活动范围,预留出满足迁徙的野生动物通道。

  • 第六章   实施保障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将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维护生态安全的一项基础性任务和重要抓手,摆到突出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基础保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成立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领导小组,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的实施进行统一组织、加强领导。完善市级负总责、区县组织实施的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机制。

  二、坚决维护规划实施。

  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杜绝随意修改、变更规划,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确保各项任务指标落到实处。各类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的立项审批须依据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各类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活动须符合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建立完善的规划信息公示制度,强化动态管理,提升管理效能,扩大规划实施透明度,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第二节 健全各项机制

  一、健全重大工程实施协同机制。

  建立专班制度,协调跨区跨部门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统筹协调重大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各类许可事项,组织推动一批有亮点、能示范的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修复重大工程落地实施。完善考核机制,逐步建立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共同责任考核。

  二、探索创新社会资本参与机制。

  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投资、设计、修复、管护等全过程。创新规划管控、产权激励、产业扶持、资源指标交易、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特许经营权、碳汇交易等激励机制和支持政策,探索自主投资、与政府合作、公益参与等社会资本参与模式,规范参与程序和重点领域,充分调动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积极性,激发社会资本投资潜力和创新动力。

  三、稳定财政资金投入机制。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按照市县区政府投资事权划分原则,市县区政府充分保障生态保护修复资金。加强资金绩效管理,建立资金拨付与生态修复成效评价关联机制。

  四、建立空间序列传导机制。

  结合全市“两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立“市级规划-区级规划-项目方案”的分层次空间序列传导机制。研究制定传导专项指引,指导生态保护修复规划与详细规划、其他专项规划的衔接协同,明确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国土空间规划中涉及生态保护修复内容的编制技术要点和衔接要求。

  1、市级生态保护修复规划

  落实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上层次保护修复规划的生态保护格局、自然资源保护目标、重大工程布局要求,明确全市生态保护修复目标指标和主要任务,确定生态保护修复分区和重点地区范围,明确重大工程项目的点位布局。

  2、县区级生态保护修复规划

  落实市、县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市级生态保护修复规划要求,根据市级生态保护修复规划所确定的保护修复分区、重点地区、重大工程布局,以及指标分解要求,确定辖区生态保护修复的目标指标和主要任务,进一步深化细化辖区生态保护修复重点片区,明确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的点、线、面的空间布局。

  3、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方案

  落实相关规划要求,确定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实施范围,合理安排生态保护修复区域内各类空间用地的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确定生态效益、资金效率、管理效力等目标和绩效指标,说明拟采取的生态保护修复措施和技术,进行投资测算。

  五、建立时间序列推进机制

  建立“五年行动计划-年度实施计划”的时间序列推进机制。

  1、五年行动计划

  衔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五年规划,编制生态保护修复五年行动计划,梳理评估生态保护修复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根源,分析判断发展趋势,提出面向阶段目标的主要任务、行动计划和重点项目,相关内容纳入国土空间保护与发展五年规划。

  2、年度实施计划

  衔接城市建设与土地利用、政府投资等计划,编制生态修复年度实施计划,确定年度工作要点,谋划年度重点项目,有效组织协调各实施主体按照规划目标要求落实生态保护修复工作,促进上下联动、部门协同。

第三节 完善政策体系

  一、构建实施监管体系

  1、建立多尺度多层次生态调查监测评估体系

  建设全方位统筹的生态监测网络,对全市生态系统功能质量、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监测。定期开展不同尺度和典型生态系统的生态状况调查评估,全面掌握全市和区域的生态状况变化及趋势。进一步推动空间、生态等基础信息常态化共建共享,为生态功能评价、保护修复成效评价奠定数据基础。

  2、严格实施规划,加强国土生态修复政绩考核

  各类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的立项审批必须依据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各类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活动必须符合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杜绝随意修改、变更规划,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建立健全生态保护修复监管机制和绩效考核机制,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加强监管能力建设,提升管理效能,建立有效的规划实施效能评估机制。加强规划全过程管理,强化对规划实施的督导和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各部门及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健全监督问责机制,严格政府部 门及相关领导干部环境质询、生态环境责任审计、问责以及引咎辞职等相关生态环境问责制度, 完善行政监察制度和法律责任追究制度。

  3、建立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监管系统。

  将规划空间数据统一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依托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立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监管系统,开展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库建设和重大备选项目备案、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申报和实施情况监测,掌握生态本底状况,全面监测指标实施情况,提升生态保护修复管理智能化水平。

  二、完善配套制度体系

  1、创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体系。

  制定合理体现生态价值、符合管理需求的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方法。探索构建生态积分制度,鼓励和引导市场主体通过开展生态保护修复等方式获得生态积分,建立生态积分生产、使用、交易的良性循环机制,让保护修复生态环境获得合理回报。

  2、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体系。

  按照“谁保护,谁受偿”的原则,科学构建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体系,健全分类补偿,完善综合补偿,引导开展多元化、市场化补偿,促进生态保护者与生态受益者良性互动。科学制定生态保护补偿标准,实行补偿效果动态评估监督和滚动调整机制。

  3、加强科技支撑体系。

  加强理论方法体系与相关标准的建立,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技术研发与示范,建设产学研相结合的服务平台,积极推广先进理念与适用技术,增强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构建一套兼具科学性和体系性的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基础理论体系,加快先进技术的更迭与应用。注重新技术的研发和引入,加快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相关理论与技术方法的创新。研究各类跨学科、跨专业、跨区域工程对技术的需求,构建技术创新体系,形成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技术体系与相关标准。加强整体技术标准、各行业标准、各类别标准之间的衔接,保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的科学性、高效性与可持续性。

第四节 鼓励公众参与

  成立铁岭市生态保护修复行业组织,组建专家委员会,集合不同领域行业专家智慧,进一步提高生态保护修复的科学性和专业性。搭建全民参与的生态保护修复公众参与平台,加强宣传教育,培养居民作为城市生态系统管理者的权利和责任,促使可持续生态保护修复理念深植于地方文化观点,以社会自律促进城市生态环境质量不断优化提升。

  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发挥好政府、企业、公众等多主体在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修复中的作用。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全社会生态保护意识。创新公众参与模式,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宣传,探索“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进校园”,引导人们树立生态文明观念、提高保护意识。适当向公众开放生态修复重大工程区域,提升公众对生态修复的认知,提高生态修复工程的社会认可度。探索举办线上云活动,促进公众“云参与”。构建全民监督机制,促进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有序开展,营造全民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五节 强化评估监管

  一、开展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实施评估

  建立规划动态调整机制,加强规划动态维护。建立规划编制、审批、修改和实施监督全过程留痕制度,确保规划管理全过程可回溯、可查询,涉及重大事项调整报原批准机关批准。探索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实施效能评价方法,建立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规划实施第三方评估制度,并向社会主动公开。

  二、加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监管信息化建设

  加快建立各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数据库,建立并完善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报备系统。健全集中统一的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备案制度,实现项目信息网上报备,做到项目全面全程 信息化监督管理。建立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综合监管信息平台,提高监管质量和效率。重点开展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重点工程实施监测与监管。

附表

表1  铁岭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分区

序号

一级分区

说明

二级分区

说明

1

中部平原生态修复与人居环境提升区

对山水林田湖草子生态系统中退化土地和过去开发建设污染受损区进行识别,转变开发利用方式,实现生态资源可持续利用和土地风险防控。

土地综合修复区

生态系统整体修复与功能综合提升,修复重点是市域中部的城镇建设区与基本农田保护区,提高耕地与农林用地质量,确定城镇发展边界,优化开发建设用地结构,提高自然生境质量,优化生态空间结构。通过整体修复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平衡;在保证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与土壤质量的基础上,合理安排城镇空间布局,实现土地结构与布局的不断优化。针对生态系统退化且污染问题严重的受损空间,主要分布在开发建设活动密集区域周边,宜采用景观多样性修复景观类型、格局多样性。

2

人居环境提升区

着力增强生态产品供给保障能力,通过整治城镇及村庄低效粗放建设用地,调整规模与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推进基本农田种植区、提升耕地和农林用地质量,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和自然灾害修复工程建设。对山水林田湖草子生态系统中退化土地和过去开发建设污染受损区进行识别,转变开发利用方式,实现生态资源可持续利用和土地风险防控。

3

中部农业生态修复与生境质量提升区

对山水林田湖草子生态系统中退化土地和过去开发建设污染受损区进行识别, 转变开发利用方式, 实现生态资源可持续利用和土地风险防控。

生境质量提升区

针对生态环境水土流失、沙化敏感区域保育和重要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提升,进行综合治理。目前区域内存在水土流失、生境斑块破碎及人为活动干扰等问题,通过增加植被覆盖率、开展水源涵养工程及提高廊道连通性等措施实现该片区的功能提升。以重点区域为单元,对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成片公益林或商品林片区实行保护,禁止大规模的开发建设活动或人类行为对生物生境造成过度干扰,通过扩大斑块面积、优化斑块形状落实生态管控红线。

4

农业生态修复区

农业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应高度重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从山水林田村(乡镇或村域)、沟路林区田(农田景观)、工程技术三个尺度开展生态保护修复;在乡镇或村域尺度上,开展乡村景观特征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防灾避险和水土安全的城乡一体化绿色基础设施建设;在农业景观尺度上,要基于农业生态和景观生态原理,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在工程技术尺度上,基于自然解决方案,加强生态景观化工程技术应用。对受到矿山开采污染、农业施肥污染的低质量耕地进行土地质量持续监测,采取源头控制、隔离缓冲、土壤改良等工程和生物技术措施。

5

东部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保育区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管结合、因地制宜、 综合治理”的原则,综合治理地表水环境与系统修复水生生态系统, 实现用水质量提高、 水资源合理利用、用水污染有效防护与洪涝面积减少。

水源涵养重点保护保育区

进行流域水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对应的措施为完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泥处置设施建设,强化河流污染断面水质净化,控制污染扩散,建立水土保持生态补偿制度;持续强化水土保持工程,强化蓝色空间划定,建设滨河景观与湿地,提高防洪抗涝能力;落实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或调整,划定保护蓝线,采取封禁管护的方式,加强水源地上游及周边的预防保护措施;实施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严格饮用水源地执法监管及环境状况评估,加强动态监测与管理。

6

生物多样性重点保护保育区

强调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与维育,关心重要生境斑块保护修复及重要生态廊道保护修复,主张强化对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等生态斑块的保护,加强对现有重要生境单元的管理保护。对已经破坏的跨区域生态廊道进行恢复,增加斑块之间的连接度水平,提高连接的有效性,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同时廊道边界范围内应包括尽可能多的环境梯度类型,并与其相邻的生物栖息地相连。对重要生态廊道沿线城镇建设用地进行控制,保留必要缓冲区范围,减少人类干扰。

7

西部水土保持生态修复与矿山生态修复区

以提升水土保持功能和矿山生态修复等为重点,对区域生态环境进行综合整治修复与保护。对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矿山地质环境潜在风险,按“预防为主、 保护优先、突出重点”的原则进行重点问题区域识别与修复,实现“边开采、边保护、边复垦” 的修复要求,恢复矿山与周边生态环境健康。

生态环境敏感保育区

针对重要水土流失、沙化敏感区域,先进行物种地理分布、设施建设、生态系统稳定性等方面的调查与评估,在此基础上进行完善绿色基础设施等多层次生态修复以优化维育格局、增强生态系统稳定性。在对生态环境敏感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受损评价基础上,确定突出重点修复区域,通过设定森林覆盖率、水土流失减少面积等可量化的指标带动生态环境质量的整体提升。

8

矿山与工矿废弃地进行生态修复区

针对由矿山开采及配套工程设施建设导致的山体破碎、地表裸露、土石松动的区域采用生态工程和还土工程相结合、绿化覆盖与工程护坡相结合的方式修补破损山体。对由历史遗留矿山开采和工业生产引起的污染土地进行详细调查评估,根据塌陷区房屋、废弃厂房、坑塘和塌陷漏斗区等破损情况,采取土地复垦、用途转换等途径,恢复土地生产力。

  表2  铁岭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重点区域

序号

重点区域

涉及区域

1

西部水土保持生态修复与矿山生态修复区

西部生态红线内退耕还林还草还湿生态修复区

昌图县(两家子农场、后窑镇、长发镇、付家林场、七家子镇、付家林场、傅家镇)、调兵山市(调兵山街道)

2

西部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区

调兵山市(调兵山街道)、

3

中部农业生态修复与生境质量提升区

王河铁岭县段河道治理区

铁岭县(双井子镇、镇西堡镇)

4

中部生态红线内退耕还林还草还湿生态修复区(Ⅰ)

铁岭县(新台子镇、阿吉镇、蔡牛镇、双井子镇)、开原市(庆云堡镇)

5

大明煤矿本部、竖井政策性矿山关闭土地复垦区

调兵山市(大明镇)

6

双井子镇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区

铁岭县(双井子镇)

7

中部平原生态修复与人居环境提升区

中部重点河流生态修复治理区

昌图县(泉头镇)、铁岭县(平顶堡镇)

8

中部生态红线内退耕还林还草还湿生态修复区(Ⅱ)

开原市(业民镇)、铁岭县(镇西堡镇、凡河镇)

9

镇西堡镇韫达煤矿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区

铁岭县(镇西堡镇)

10

东部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保育区

东部重要河流生态修复区

开原市(八棵树镇、威远堡镇、林丰乡、松山镇)、西丰县(郜家店镇)

11

东部生态红线内退耕还林还草还湿生态修复区

铁岭县(大甸子镇、李千户镇、横道河子镇、鸡冠山乡、白旗寨满族乡、熊官屯镇)、开原市(靠山镇、松山镇、马家寨镇、下肥镇、黄旗寨镇、八棵树镇、林丰满族乡、李家台镇、上肥镇、莲花镇、威远堡镇)、清河区(张相镇、杨木林子镇、聂家满族乡)、西丰县(郜家店镇、凉泉镇、房木镇、成平满族乡、德兴满族乡、钓鱼乡、明德满族乡、西丰镇、和隆满族乡、营厂满族乡、振兴镇、安民镇、金星满族乡、陶然乡、柏榆乡)

表3 铁岭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重点工程

重大工程

编号

子工程部署

实施区域

水域生态修复重大工程

A1

王河铁岭县段河道治理工程

铁岭县(双井子镇、镇西堡镇)

A2

中固河(铁岭县段)河道治理工程

铁岭县(平顶堡镇)

A3

碾盘河(开原市段)河道治理工程

开原市(八棵树镇)

A4

开原市中固河(松山镇段)河道治理工程

开原市(松山镇)

A5

阿拉河(开原市段)河道治理工程

开原市(林丰乡)

A6

红山河昌图县泉头镇段河道治理工程

昌图县(泉头镇)

A7

寇河综合治理工程

西丰县(郜家店镇)、开原市(威远堡镇)

A8

水土保持工程

铁岭县、开原市、昌图县、西丰县、调兵山市、银州和清河区

A9

农村饮水安全供水保障工程

铁岭县、开原市、昌图县、西丰县、调兵山市、银州和清河区

A10

农村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

铁岭县、开原市、昌图县、西丰县、调兵山市

农业生态修复治理工程

B1

生态红线内退耕还林还草还湿生态修复工程

铁岭县(新台子镇、阿吉镇、蔡牛镇、双井子镇、大甸子镇、李千户镇、横道河子镇、鸡冠山乡、白旗寨满族乡、熊官屯镇、镇西堡镇、凡河镇)、开原市(庆云堡镇、业民镇、靠山镇、松山镇、马家寨镇、下肥镇、黄旗寨镇、八棵树镇、林丰满族乡、李家台镇、上肥镇、莲花镇、威远堡镇)、西丰县(郜家店镇、凉泉镇、房木镇、成平满族乡、德兴满族乡、钓鱼乡、明德满族乡、西丰镇、和隆满族乡、营厂满族乡、振兴镇、安民镇、金星满族乡、陶然乡、柏榆乡)、清河区(张相镇、杨木林子镇、聂家满族乡)、昌图县(两家子农场、后窑镇、长发镇、付家林场、七家子镇、付家林场、傅家镇)、调兵山市(调兵山街道)

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C1

大明煤矿本部、竖井政策性矿山关闭土地复垦工程

调兵山市

C2

镇西堡镇韫达煤矿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

铁岭县(镇西堡镇)

C3

双井子镇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

铁岭县(双井子镇)

C4

调兵山村破损山体生态修复工程

调兵山市(调兵山街道)

山水项目

D1

铁岭市昌图县闭坑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

昌图县(大鹰采石场二采区、昌图明奇采石场、下石虎子采石场)

D2

昌图县林地生态质量提升工程

昌图县

城镇生态修复治理工程

E1

公园改造项目

银州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