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量: 来源:铁岭市党建事务服务中心 时间:2024-07-29
辽宁省铁岭市党建事务服务中心(铁岭市人才储备中心)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辽宁省铁岭市党建事务服务中心(铁岭市人才储备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辽宁省铁岭市党建事务服务中心(铁岭市人才储备中心)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3年度辽宁省铁岭市党建事务服务中心(铁岭市人才储备中心)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度辽宁省铁岭市党建事务服务中心(铁岭市人才储备中心)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绩效
第一部分 辽宁省铁岭市党建事务服务中心(铁岭市人才储备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党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及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领导。
(二)协助做好全市组织工作,为党员教育、考核及干部档案管理等工作提供支持保障。
(三)负责开展市直老干部教育培训和业余文化活动。
(四)承担高层次人才储备相关事务性工作。
(五)承担为机构编制和市直机关党建以及人大、政协工作提供服务、保障、支撑相关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辽宁省铁岭市党建事务服务中心(铁岭市人才储备中心)2023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铁岭市党建事务服务中心(铁岭市人才储备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881.4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851.26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6.5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51.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3.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4.经营收入30.17万元,占收入总计的3.42%。主要是老年大学学费等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6.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总计减少69.84万元,降低7.34%,主要原因: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
(二)支出总计881.4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802.6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1.06%。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05.3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2.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33万元。
2.项目支出48.6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5.51%。主要包括培训中心办公楼整合经费、关工委业务费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4.经营支出30.17万元,占支出总计的3.42%。主要包括教师讲课费等业务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69.84万元,降低7.34%,主要原因: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持平,主要原因:未产生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51.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2.65万元,项目支出48.61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00.01万元,降低10.51%,主要原因: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与年初预算相比,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9.82%,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0.03%,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39.4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1.2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0.64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事业运行(项)622.03万元,主要是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8.9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考入5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48.61万元,主要是办公费、劳务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39.4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86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75.07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考入5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3万元,主要是职业年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增核调出人员补缴职业年金所需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0.66万元,主要是抚恤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33.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该同志去世,不再发放。
3.卫生健康支出28.75万元,具体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8.75万元,主要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1.8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考入5人。
4.住房保障支出56.00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56.00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4.5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考入5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00万元,完成预算的27.7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3年度无因公出国(境)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23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2023年度均无因公出国(境)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等。
2.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3年度无公务接待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23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00万元。2023年公务接待费与上年持平,主要是本部门2022、2023年度均无公务接待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等原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00%。完成预算的27.7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比上年减少2.60万元,降低72.22%,主要是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等原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万元,主要用于燃油费等,截至年末使用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02.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09.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92.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6个,涉及资金78.78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70.68分。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729.47万元,自评平均分97.17分。
(2)部门评价情况。我部门组织对“老干部活动经费”“党员教育年度工作经费”等6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78.78万元。通过部门绩效评价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绩效运行监控工作还需加强;二是个别绩效目标评价标准不明确。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加强绩效运行监控;二是完善绩效目标评价标准。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党员教育年度工作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5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00万元,执行数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产出指标完成;二是效益指标完成;三是满意度指标完成。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运行监控工作还需加强;二是个别绩效目标评价标准不明确。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绩效运行监控;二是完善绩效目标评价标准。
(2)“老干部活动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5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00万元,执行数为5.45万元,完成预算的34.0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产出指标完成;二是效益指标完成;三是满意度指标完成。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运行监控工作还需加强;二是个别绩效目标评价标准不明确。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绩效运行监控;二是完善绩效目标评价标准。
(3)“老干部服务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5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00万元,执行数为0.58万元,完成预算的9.6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产出指标完成;二是效益指标完成;三是满意度指标完成。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运行监控工作还需加强;二是个别绩效目标评价标准不明确。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绩效运行监控;二是完善绩效目标评价标准。
(4)“关工委业务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8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14.11万元,完成预算的70.5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产出指标完成;二是效益指标完成;三是满意度指标完成。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运行监控工作还需加强;二是个别绩效目标评价标准不明确。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绩效运行监控;二是完善绩效目标评价标准。
(5)“培训中心办公楼整合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1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1.30万元,执行数为28.47万元,完成预算的90.9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产出指标完成;二是效益指标完成;三是满意度指标完成。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运行监控工作还需加强;二是个别绩效目标评价标准不明确。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绩效运行监控;二是完善绩效目标评价标准。
(6)“铁岭市老年大学项目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5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7.00万元,执行数为30.17万元,完成预算的52.9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产出指标完成;二是效益指标完成;三是满意度指标完成。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运行监控工作还需加强;二是个别绩效目标评价标准不明确。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绩效运行监控;二是完善绩效目标评价标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五部分 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