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量: 来源: 时间:2018-02-13
目 录
第一部分 铁岭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铁岭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2018年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收支预算总表
2.2018年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收入预算总表
3.2018年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支出预算总表
4.2018年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 2018年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 2018年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 2018年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省提前告知专项支出表
8. 2018年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 2018年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项目支出明细表
10. 2018年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债务支出预算情况表
11.2018年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12. 2018年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13. 2018年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财政资金安排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支出表
第三部分 铁岭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铁岭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中心是市政府派出机构,负责集中办理铁岭市权限范围内行政审批事项及便民服务事项。承担着对各部门(单位)实施行政许可进行和行政审批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监管的职能,并对各县、乡中心负责监督指导。同时,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也设在中心,负责招标、采购等日常监督和管理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为独立核算部门。
第二部分 铁岭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部门预算表(见附件2)
第三部分 铁岭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铁岭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2018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一)收入情况。2018年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部门预算收入总计203.0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03.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收入同比减少19.39万元,减少8%,主要原因是取消了便民服务项目及6个人的办公经费。
(二)支出情况。2018年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部门预算支出总计 203.0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6.9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4万元,项目支出34.80万元。我办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支出同比减少19.39万元,主要原因是取消了便民服务项目及6个人的办公经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和使用情况。2018年我办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0万元,同比减少3.80万元,主要原因是去年按照19人拨付机关运行经费,今年按照9人拨付机关运行经费。机关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1.69万元,邮电费0.66万元,印刷费0.25万元,差旅费1.26万元,培训费0.17万元,会议费0.11万元,公务接待费0.06万元,燃油费2.00万元,交强险0.1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我办没有政府采购项目。
四、关于铁岭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数2.1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安排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安排0.06万元,同比减少0.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安排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安排 2.10万元,与去年预算相同。“三公”经费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接待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债务情况。2018年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没有债务类支出。
2、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2018年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没有财政预算资金安排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支出。
3、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截止2017年12月31日,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网络运行经费预算安排34.8万元纳入绩效目标管理,并严格执行。
5、其他情况说明。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