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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铁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点击量: 来源: 时间:2021-02-01

铁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

铁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第二部分    铁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三部分    铁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铁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铁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收支预算批复总表

铁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收入预算批复总表

铁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支出预算批复总表

铁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批复总表

五、铁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按功能科目批复总表

六、铁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批复总表

铁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批复总表

铁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批复表

铁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铁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省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支出批复表

十一、铁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十二、铁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十三铁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十四铁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批复表

十五铁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批复表

十六铁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项目等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十七铁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债务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十八铁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十九、铁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关于印发<铁岭市**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铁**发[****]**号)

铁岭市**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部分  铁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概况

  • 主要职责

(一)组织贯彻国家、省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有关问题,拟订工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八大产业发展政策措施,指导行业管理工作。

(三)分析工业经济发展趋势,提出调控目标和调节政策建议,负责日常工业经济的调控,监测分析工业运行态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参与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联络、协调驻铁中省直企业。

(四)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管理国家、省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五)拟订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组织实施科技重大项目,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进信息技术应用,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六)负责《〈中国制造2025〉铁岭行动纲要》的组织实施与统筹协调工作,提出推进制造强市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议。

(七)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拟订先进装备、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的规划、政策,依托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先进装备、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先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八)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协调推进相关重大示范工程

(九)依法行使全市电力管理职责,协调电力运营中的有关问题,培育电力市场,参与制定交通产业发展政策。

(十)统筹推进全市工业和信息化融合发展,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安全保障,指导协调通信运营业的发展,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

(十一)拟订全市无线电管理规划,负责全市无线电管理基础设施和技术设施建设工作,统一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 和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负责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承担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拟订发展国防科技工业规划和政策,推进产业布局调整和重组,负责推动军工核心能力建设等工作,按分工负责国防科技成果的保护和推广工作,负责军工电子行业管理,负责军队与地方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重大项目的组织协调和军工单位与地方之间的服务协调工作,负责民爆器材行业管理和核事故应急相关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开发区(园区)发展规划,拟订相关政策;指导开发区(园区)产业布局、定位,扶持重点产业发展;协调开发区(园区)建设和发展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开发区(园区)信息统计、分析、考核、督查等工作。

十四负责中小微企业、乡镇企业、民营经济、城镇集体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拟订并组织实施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监测分析发展动态,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十五)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工业招商引资工作,参与工业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协调工业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落实和相关指导、协调、服务工作。

(十六)指导工业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军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和流通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七)开展工业和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按分工承担企业帮扶工作。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

1、组织实施工业八大产业发展政策,推进工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重大技术装备战略基地和新型原材料基地建设。

2、贯彻《中国制造2025》和《〈中国制造2025〉辽宁行动纲要》,协调推进《〈中国制造2025〉铁岭行动纲要》的实施工作,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

3、加快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培育壮大新动能。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1、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1)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职责分工。需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工业和信息化厅审批、核准的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项目,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申报和管理。需报国务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的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申报和管理。(2)企业技术中心管理职责分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地税局等有关部门负责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工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学技术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上报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相关工作。

2、与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筹指导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规划、政策、技术标准和重大工程,协调通信运营业的发展,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等。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财务、督查督办、信访、保密、文书档案、安全、舆情应对等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牵头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的外事协调工作。

编制3名,主任(科长)职数1名。

  1. 综合法规科。

围绕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和产业发展,综合分析研究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形势及重大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建议。分析工业和信息化战略性、前瞻性课题研究,提出年度研究课题总体安排的建议。组织起草经济和信息化地方规范性文件,承担机关重要文件和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收集、整理、发布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信息,负责政务宣传工作。监督检查工业、信息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议案办理等工作

编制5名,科长职数1名,副科长职数1名。

  • 经济运行科(电力科)

牵头承担工业增加值指标任务,监测分析工业经济日常运行,分析国内内外工业形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提出保持工业经济平稳运行的有关政策措施建议,负责产业集群运行监测分析工作,参与拟订全市交通发展政策承担相关应急管理,指导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相关工作。牵头协调推进行业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与中省直企业的联络协调工作,按分工承担企业帮扶工作;研究提出与工业领域相关的财税、政策性金融等政策建议,指导协调工业企业使用相关金融工具,推进银企对接;负责全市电力行政执法与监督管理工作,分析电力运行态势,平衡电力资源,拟订下达电力供需调控计划,监督指导电力调度,协调解决电力运营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电力市场建设及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节约用电工作,组织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负责监督指导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参与拟订全市电力行业规划,参与电力工业行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的前期工作,推进行业技术进步,参与电力价格调整和整顿等管理工作;承担市发展集装箱产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铁岭市服务工业企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编制5名,科长职数1名、副科长职数1名。

(四)产业政策与资源利用科

归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产业政策相关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工业产业政策和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负责工业行业准入,提出服务型制造的发展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绿色制造、工业节水促进政策,协调推进相关重大示范工程,指导全市节能监察工作和工业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参与拟订全市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绿色制造促进规划和污染控制政策,推进工业绿色制造发展;负责推进全市工业设计培育发展工作,指导和协调企业兼并重组、产业转移相关工作

编制3名,科长(主任)职数1名。

  • 投资与规划科(行政审批办公室、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督查办公室) 。

拟订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 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建设性资金和基金安排的意见; 按规定权限,承担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和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的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境外投资项目有关管理工作,对重点项目实施督查,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有关问题;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工作,拟订行政审批规章制度,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现场勘查、专家论证和技术审查等工作,组织协调办理与市直部门联合行政审批事项;推进开发区(园区)建设,承担铁岭市推进开发区(园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推进铁岭市“飞地经济”发展,承担铁岭市推进“飞地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工业招商引资和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承担市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编制5名,科长(主任)职数1名、副科长(主任)职数1名。

  • 科学技术科。

拟订全工业和信息产业技术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推动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和产学研联合工作,负责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和新产品认定及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导和协调重点技术创新项目的实施和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制工作,指导行业技术规范、标准制定工作,参与拟订新兴产业发展行动计划。

编制3名,科长职数1名。

(七)民营经济发展科(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科)

统筹推进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工业供给侧结构,统筹协调工业八大产业政策的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工业产业人才需求预测和智力引进。负责中小微企业、乡镇企业、民营经济、城镇集体经济发展、小升规的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承担优秀企业家培育相关工作,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承担民营经济统计工作

编制3名,科长(主任)职数1名。

  1. 两化融合推进科。

贯彻落实国家、省信息化相关政策,负责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子产业行业拟订有关行业及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相关政策、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相关行业经济运行的信息采集、分析和预测,负责相关行业固定资产和产业基金支持的重点领域及项目的审核和推进工作,指导相关行业产业集群发展、技术创新和安全生产工作,推进行业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指导协调通信运营业的发展,促进三网融合,指导推进工业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制造和应用,促进工业领域电子商务和现代化流通体系建设,推进工业互联网产业发展,指导工业信息安全保障建设。

编制3名,科长(主任)职数1名。

  • 装备科(市制造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全市装备制造业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行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行业经济运行的信息采集、分析和预测,负责行业固定资产和产业基金支持的重点领域及项目的审核和推进工作,指导行业产业集群发展、技术创新和安全生产工作,推进行业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组织推进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制和推广应用及重大结构调整项目建设指导全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相关工作;承担《〈中国制造2025〉铁岭行动纲要》的组织实施与统筹协调工作,承担市制造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 原材料与消费品管理科(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办公室)。

负责全市化工、冶金、建材、轻工、纺织、医药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各行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各行业经济运行的信息采集、分析和预测,负责各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和产业基金支持的重点领域及项目的审核和推进工作,指导各行业产业集群发展、技术创新和安全生产工作,推进行业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指导本行业中小微企业、乡镇企业、民营经济、城镇集体经济发展,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行业招商引资工作;负责盐业行业、食品工业、包装行业管理工作;承担中药材生产扶持资金项目管理工作,指导全市烟草行业的发展工作。承担全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相关工作。

编制3名,科长(主任)职数1名。

  • 军工安全和民爆科(军工科研生产协调与能力建设服务科)

拟订全市国防科技工业发展及军民融合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军工科研生产的重大事项;负责国防科技工业政府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科研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国防科技成果管理和国防特色学科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军工关键设备设施登记工作,承担军工核心能力建设地方服务保障工作,推动高分卫星数据行业应用工作;负责军工综合统计和经济运行分析工作,协调推进军转民、民参军有关工作,推动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和资源共享,指导军工单位的安全保密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指导监督全市军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国防科研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业运行和安全监管工作,承担民用爆炸物品的相关管理工作,协调军工、民爆行业安全生产有关问题,组织开展相关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推进军民融合发展重大项目(专项工程),研究提出军民融合发展领域相关重大问题的处理意见。承担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编制3名,科长职数1名。

  • 机关党总支办公室(人事教育科)。

负责机关党群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培训、队伍建设、离退休干部的管理与服务等工作。

机关党总支办公室与人事教育科合署办公。

编制3名,主任(科长)职数1名。

铁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三部分  铁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部门预算

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铁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563.2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563.21万元;

2.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万元

3.专项收入0万元

4.提前告知专项0万元

5.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6.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563.2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555.21万元

2.项目支出8万元

支出预算中,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债务支出**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

2021年预算收支2020年增加(减少)59.4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减少财政供养人员5人,减少支出;坚决落实政府真正过“紧日子”要求,开源节流、精打细算,建立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长效机制,加大非急需、非刚性一般性支出压减力度,减少支出;三是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增加**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1年铁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6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三、政府采购情况

2 021年铁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货物0万元,服务0万元,工程0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铁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3.39万元,2020年减少0.03万元,下降0.88%其中

1.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2.公务接待0.22万元比上年减少0.03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比上年增加 减少 0 万元;公务 用车运行费 3.2 万元,比上年增加 减少 0 万元 ), 比上年增加 减少 0 万元。

三公经费减少主要原因,一是减少财政供养人员,减少预算定额安排的公务接待费0.03万元二是购置调剂报废公务用车0增加减少)车辆运行经费0万元三是开展**必要工作增加车辆运行经费**万元四是压减一般性支出,减少**经费**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 情况 ;一般公务用车 2辆。

2.房屋情况;两个车库,面积75平,金额8725.67元。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1年铁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2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2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为100%2021年铁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2个,涉及金额8万元,编制绩效目标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项目)为100%

其他说明(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完善)

1、部门债务情况;

2、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

3、扶贫资金安排情况;

4、其他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五部分  铁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部门预算批复表

超链接附表:铁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部门预算批复表

铁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部门预算批复报表(公开)_(055)市工业和信息化局.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