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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铁岭市支会2022年度部门预算

点击量: 来源: 时间:2022-01-28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铁岭市支会 2022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第二部分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铁岭市支会概况

  第三部分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铁岭市支会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铁岭市支会2022年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铁岭市支会2022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铁岭市支会2022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铁岭市支会2022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铁岭市支会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铁岭市支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铁岭市支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铁岭市支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铁岭市支会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铁岭市支会2022年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铁岭市支会2022年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铁岭市支会2022年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铁岭市支会2022年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铁岭市支会2022年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铁岭市支会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铁岭市支会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铁岭市支会2022年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铁岭市支会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关于印发<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铁岭市支会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铁贸促字[2022]1号)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铁岭市支会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docx

  第二部分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铁岭市支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根据国家对外经贸工作的方针、政策,开展同世界各

  国的经贸交往。

  (二)邀请和接待外国经贸界人士和代表团来访;组织经济贸易代表团出国访问、考察,与有关国际组织、区域性组织及各国贸促机构和商协会开展交流与合作;参加有关国际组织的活动;组织、参加或与外国相应机构联合召开有关经济贸易合作和法律方面的国际会议;负责与外国对口组织在华设立的代表机构以及外国在华成立的商会进行联络;推动在海外组建中资企业商协会;向外国派遣我市常驻代表或设立代表处;审核上报外国或港澳台在我市设立的相应机构。

  (三)促进内地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祖国大陆与台湾地区的经贸交流与合作,并提供服务。

  (四)根据国家和省贸促会的组织和安排,组织本地区各单位出国举办经贸展览会;代表我市参加国际展览局的活动,负责我市参加国际展览局和世界博览会相关事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在国外主办市贸易展览会和博览会;审核上报中国贸促会系统在我市举办的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

  (五)进行经贸信息的收集、整理、传递和发布工作;承办

  我市中外经济技术合作项目的评估和可行性研究工作;联系、组织经贸洽谈和技术交流活动;向国内外有关企业和机构提供经贸信息咨询和资信调查等各类服务。

  (六)为会员企业和其它企业提供服务;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企业界有关情况和意见;研究经贸领域的有关问题,向企业提供参考意见。

  (七)指导所属单位办理经济贸易和海事仲裁业务,出具中

  国出口商品原产地证明书,受理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理算业务,出具人力不可抗拒证明,代办涉外商贸文件和领事认证业务,签发、认证对外贸易和海上货运业务的文件和单证,承担暂准进口货物单证册(TAT)的出证和担保工作,调解有关商事、海事争议,提供有关法律咨询、法律顾问等服务

  (八)指导所属单位代理中国企业在国外或外国公司和个人在中国办理专利申请和商标注册的工作,办理知识产权的咨询、争议等法律服务及技术贸易等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纳入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铁岭市支会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一)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铁岭市支会

  第三部分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铁岭市支会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铁岭市支会2022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100.29万元,包括: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0.29万元;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 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100.2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00.29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

  在支出预算100.29万元中,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

  2022年预算收支比2021年增加4.7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新增财政供养人员1人,增加支出;二是2021年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铁岭市支会有部分人员提职及升级升档,增加工资及保险等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2年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铁岭市支会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3.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铁岭市支会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货物0万元,服务0万元,工程0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2年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铁岭市支会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64万元,比2021年增加0.44万元,增长(下降)36.6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04万元,比上年增加0.04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6万元,比上年增加0.4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三公”经费增加主要原因,一是增加财政供养人员1人,增加预算定额安排的公务接待费0.04万元;二是购置(调剂、报废)公务用车0台,增加车辆运行经费0.4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截止2021年12月31日,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铁岭市支会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2.房屋情况;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铁岭市支会无房屋,办公用房为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铁岭市支会截止2021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原值共计22.10万元,年末固定资产净值为6.6万元。

  六、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2年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铁岭市支会应编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0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0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为100%。2022年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铁岭市支会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金额0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

  七、其他说明(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完善)

  1、部门债务情况:截止2021年12月31日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铁岭市支会无债务。

  2、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2022年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铁岭市支会无财政预算资金安排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3、扶贫资金安排情况:2022年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铁岭市支会预算无扶贫资金安排。

  4、其他情况说明:2022年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铁岭市支会无其他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五部分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铁岭市支会部门预算批复表

  贸促会部门预算批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