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量: 来源:铁岭市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5-03-14
2024年,铁岭市自然资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辽宁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持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为我市的全面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持续深入开展学习,深刻领悟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互补发展的新思路,拓宽法治政府建设的新视野。二是组织全局干部通过《辽宁省干部在线学习网》,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网课,围绕理解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筑牢法治思想根基。三是组织各党支部通过理论学习、党课学习等形式进行跟进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不断提高法治思想,加深认识程度。2024年以来,铁岭市自然资源局多次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带动局各党支部以“三会一课”形式开展理论学习。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全面履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严格开展合法性审核工作。二是持续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司法部门的相关要求,认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和专项清理,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认真开展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前置工作,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邀请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论证,决策实施可能对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造成影响的,均进行了风险评估。二是认真开展合法性审查,将其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要前置程序,对重大行政决策内容是否符合上位法规定进行全面审查,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有效。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全面完成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底排查工作,对新增问题采取“零容忍”态度,全年79起案件处置到位72起,处置率达到91%;历年自然资源督察发现问题整改销号工作共计195个问题,整改完成170个,整改率87%;中央环保督察194个涉林案件完成整改192个,整改率99%。小马驹等一批遗留多年案件取得突破性进展,辽宁省自然资源厅为防止出现被自然资源部公开通报、挂牌督办、约谈问责情形发生,警示提醒了一批土地矿产违法严重地区,均不涉及铁岭。二是土地卫片执法相关工作。1.完成了国家下发的卫片图斑核查工作。截止目前,国家下发土地卫片图斑5个,经实地核查分斑处理后,为10宗地块。其中合法4宗,其他6宗,核查成果已全部上报省级审核。2.完成了省级下发的卫片核查工作。截止目前,省级下发土地卫片图斑234个,经核查,合法图斑17个,违法图斑7个,其他图斑210个。3.完成了2018-2023年违法用地整改调查核实工作。2018-2023年共有违法用地716宗2704.15亩(耕地1095.49亩、基本农田351.42亩)截至目前,已整改到位62宗,其中拆除复耕39宗292.44亩(耕地243.67亩、基本农田125.91亩);补办用地手续24宗116.34亩(耕地85.61亩、基本农田19亩)。部分整改到位8宗,到位面积25.57亩(耕地23.29亩)。4.完成了违法用地持续监管系统测试工作。按照自然资源部的工作部署,我市选取铁岭县作为试点,7月11日-18日进行了系统测试试点,提出了合理化建议7条,为违法用地持续监管系统正式运行提供了最基层的操作信息。三是铁岭市自然资源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对辽宁省林草局下发的涉及我市93处湿地疑似问题图斑进行实地核查,未发现违法违规侵占自然保护地情况。同时,对历次环保督查、“绿盾”等行动开展“回头看”,各项问题均已整改到位,未发现反弹情况。四是坚持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2024年铁岭市自然资源局收到“三书一函”2件均为《检察建议书》,现正在整改中,暂未有涉黑涉恶线索和涉黑涉恶案件。五是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制定年度抽查计划,督促相关业务科室按照年初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到实地进行检查,并按时上报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备案表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目录。全年与辽宁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开展检查任务5项,在履职尽责的基础上,保证检查任务的合法性。六是顺利完成铁岭市行政执法资格培训考试工作。本年度铁岭市自然资源局共计完成81人的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工作,其中9人为新增行政执法人员。七是制定《大力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工作方案》。根据《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市贯彻落实辽宁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任务清单的通知》(铁政办发〔2024〕2号)工作部署,铁岭市自然资源局坚持向辽宁省自然资源厅、铁岭市司法局月报进展情况,目前按照方案时间计划稳步推进,积极整改行政执法相关问题。
(五)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一是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应诉职责,2024年以来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件,行政诉讼案件10件,全部依法落实答辩和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二是进一步规范受理和处理自然资源违法线索举报工作,畅通举报渠道,优化营商环境。2024以来,办理自然资源部网上受理案件57件;办理省信访平台受理案件10件;办理辽宁省自然资源厅、辽宁省林草局直接交办案件3件;办理辽宁省巡视组案件4起;办理复查案件4起。确保举报事项能够得到及时、稳妥、安全、有序处置和反馈。三是做好政务热线办理工作,接到转件173件,已答复和转办167件,正在办理6件。做到快速办理,快速回复,12345政务热线反馈率100%,按时办结率100%。
(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坚持理论和法律法规学习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抓好领导干部等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摆在突出位置,了解掌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二是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管理法》等,加强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的学习。三是积极开展“世界地球日”、“土地日”、“2024年草原普法宣传月”“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5·12防灾减灾日”、“6·17世界防治荒漠化与干旱日”等宣传活动。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法治建设意识仍需提升。以法治建设统领自然资源依法行政的作用发挥不够明显,法治思想与实际工作的结合还缺少探索实践,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意识还需要加强。
(二)依法行政水平仍需加强。铁岭市自然资源局败诉案件仍有发生,下一步要持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依法办理行政诉讼案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三)普法宣传创新能力仍需增强。法治宣传教育手段还不够丰富,宣传工作的载体形式比较单一,进一步开拓思维、创新普法宣传形式的能力需要加强。
三、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
(一)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铁岭市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人坚持党组会前学法,坚持在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采用会前印发学习资料、个人自学、相互讨论交流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核心要义,充分认识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拓宽理论联系实践新视野。
(二)充分认识履职尽责的重要性。始终坚持主要负责人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原则,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部署、督办相关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要工作来抓。
(三)对全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指导,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办事,积极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四、2025年工作计划
(一)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用先进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提升全系统依法行政水平。二是扎实推进自然资源领域营商环境建设,优化公平、公正、公开的法治营商环境,增强市场主体法治安全感、法治获得感。
(二)切实提高行政案件办理水平。一是积极办理行政应诉案件,积极解决争议纠纷,推动案件协调化解。增强应诉能力,确保出庭应诉的工作质量和效果。二是加强与检察院、法院沟通合作,规范自然资源公益诉讼,共同提高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能力。三是持续做好法治队伍建设,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培训,全面提升法治素质和法治水平。
(三)持续做好自然资源普法工作。一是充分利用单位官方网站开展法治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政策的知晓度;二是结合“4·22地球日”“6·25土地日”“8·29测绘日”“12·4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向群众广泛宣传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四是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委会集中学习,压实普法责任,提高法治理论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