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量: 来源:铁岭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时间:2022-02-17
一、整改任务
秋冬季和春耕前秸秆露天焚烧时有发生,2020年4月全省秸秆焚烧火点数高达1900余个,导致全省PM2.5浓度同比上升10微克/立方米。督察进驻期间抚顺市新抚区因秸秆焚烧发生森林火灾,过火面积260亩,受损林地面积220亩。
二、整改目标
有效减少秸秆露天焚烧。
三、整改措施
(一)开展秸秆“五化利用”,切实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增加秸秆离田储运站建设,除保护性耕作试点项目外,提高秸秆离田率。
(二)严格落实三级网格值守制度,压紧压实秸秆禁烧工作责任,及时发现和查处秸秆露天焚烧行为。对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部位进行不间断巡查,确保秸秆禁烧工作“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
(三)充分利用卫星遥感、秸秆视频监控设施等加强秸秆火点监控监测,运用好科技手段,实现火点防控高精度、高效率。
(四)开展以综合利用与秸秆露天焚烧管控为重点包片督查,对秸秆离田不到位、收储不及时、露天焚烧管控不力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加大督查力度,压实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秸秆露天焚烧管控及综合利用责任。
(五)广泛开展秸秆禁烧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支持和参与秸秆禁烧工作,切实将管控政策宣贯到田间地头,营造禁烧舆论氛围。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2021年2月,铁岭市委、市政府印发了《铁岭市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方案》(铁委办传发〔2021〕1号),开展秸秆“五化利用”,以乡镇为单位制定秸秆综合利用计划,切实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实行控茬收割,提高秸秆离田率。市农业农村局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铁市农办〔2021〕76号)、《关于规范秸秆打捆作业加强黑土地保护的通知》(铁市农〔2021〕195号)和《关于贯彻落实辽宁省2021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铁市农办〔2021〕82号),要求各地以乡镇为单位制定秸秆打捆离田计划,建立秸秆离田工作台账。
(二)严格落实三级网格值守制度,压紧压实秸秆禁烧工作责任,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印发了《关于抓好2021年秋冬季秸秆禁烧管控工作的通知》(铁市环委办〔2021〕15号);2021年11月3日,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秸秆禁烧管控的通知》(铁市环委发〔2021〕2号),全区域、全时段、全覆盖实施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
(三)全市已安装了15个点位的秸秆禁烧实时管控系统,加强秸秆火点实时监控,实现火点防控高精度、高效率。
(四)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印发了《铁岭市秸秆禁烧督导检查工作实施方案》(铁市环委办〔2021〕18号),成立了4个秸秆禁烧督导组,每周对各县(市)区开展一次督导检查,各县(市)区开展持续不间断巡查,截至目前共出动检查、巡察人员约215人次,出动车辆约98台次,对发现的火点隐患及时通知属地政府排查处置,对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依规处理。
(五)全市各县(市)区均广泛开展秸秆禁烧宣传教育,切实将管控政策宣贯到田间地头,营造禁烧舆论氛围。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2月17日至2022年2月23日
受理部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
小组办公室
电 话:024-62788397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
铁岭市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