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量: 来源:铁岭市环保监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时间:2022-01-06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问题编号19: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重视不够。督察发现,辽宁省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群众环境权益重视不够,在解决群众环境诉求方面不愿作为,敷衍搪塞,导致一些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进驻期间,督察组共收到涉及生态环境问题的群众投诉举报多达8300余件,其中相当一部分问题已投诉反映多年。
二、整改目标
高度重视群众环境权益,及时解决群众环境诉求。
三、整改措施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深化各级各部门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切实解决各级干部对群众环境权益重视不够等问题,将环境保护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及时解决群众投诉的环境问题。
二是开展群众身边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对督察交办的问题,落实长效管理措施,避免反弹。对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不定期开展排查,实施专项整治,建立健全管理机制体制,切实解决问题。
三是严格考核问责。将群众身边环境问题的整改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加强对各级党委、政府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对履职不到位,不敢为、不愿为的,及时诫勉、严肃问责。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完善生态环保诉求管理系统,实现受理、转办、查办、督办、问责、反馈、通报、公开一条龙管理,以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为出发点,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全市各级干部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定期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头推动整改工作。
(二)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541件信访案件,全部完成整改。
(三)严格考核问责。市政府将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和“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印发《铁岭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
(四)建立长效机制。严格落实“五级书记抓信访”责任制,铁岭市生态环境局按照考核方案,落实主体责任,上级交办的减存控增案件全部化解;进一步健全群众环境举报问题办理长效机制,12369电话24小时接听群众环境举报,及时妥善处理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鼓励群众举报,对环境违法行为实施有奖举报。
我市已全面完成整改任务,达到整改目标,深入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已具备整改销号条件。此项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达到整改目标要求。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省级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1月6日至2022年1月12日
受理部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62788397
邮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
铁岭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