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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铁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12月上旬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拟审批公示

来源:铁岭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4-12-1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12月上旬已审查的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拟作出审批的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12月19日至12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力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79890107

  通讯地址: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46号

  邮编:112000

  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回收处理5万吨金属废料项目

铁岭县双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责任公司

辽宁鑫宇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辽宁省铁岭市铁岭县阿吉镇陈平村,租赁辽宁金法电控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建筑面积1652.4m2。项目主要对汽车拆解厂初步拆解破碎后的物料(主要包括破碎的小块金属、塑料、橡胶,不含危险废物,不含发动机、电线电路板等电器件)进行漂洗、筛分、球磨、破碎、分选,建成后年处理金属废料5万吨。项目总投资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万元。

1、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生产废水经自建处理能力500t/d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还田。

2、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原料在封闭厂房内储存,原料储存区需设置喷头,装卸时喷水降尘,上料粉尘通过集气罩+布袋除尘器(TA001)+20m排气筒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项目球磨机破碎和破碎机破碎采用湿式破碎,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污水处理工序产生的沉淀渣、废钢球、废包装袋、废塑料、橡胶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100m2)内,其贮存、运输、处置需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油抹布、隔油池废油等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危废库(5m2)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4、落实噪声环境保护措施。应首选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振、合理平面布置。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2

年加工5000吨珍珠岩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

铁岭旺鸣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辽宁省矿产勘查院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租用位于铁南工业园的铁岭龙安汽车部件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建设1条珍珠岩保温材料生产线,建成后预计年产5000吨珍珠岩。项目占地面积25434m2,总投资1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1、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生产废水仅为冷却水箱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水不外排;生活污水化粪池预处理后,依托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辽宁铁岭铁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pH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2三级标准。其他污染物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中表2浓度限值

2、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采用密闭式生产车间,投料废气经集气罩+软帘收集后经1#布袋除尘器处理;珍珠岩烘干、膨化工序采用天然气加热,废气经收集后经旋风除尘+多管除尘+2#布袋除尘器处理;成品输送采用气动输送,出风口直连管道正压收集后经3#布袋除尘器处理;各部分处理后的废气一起经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需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同时兼顾《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的要求。

扬尘管控:项目原料暂存于生产车间西侧,生产车间应做好密闭及地面硬化处理;原料珍珠岩矿砂采用汽车封闭运输,厂内运输道路应做好地面硬化处理,确保定期清扫;成品库房应做好防风、防雨且地面硬化处理。确保厂界无组织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要求。

3、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布袋收集尘直接回用于生产,废布袋由厂家维修或更换时回收处理,不在厂内储存

废机油、废油桶、废油抹布等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危废2m2)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4、落实噪声环境保护措施。应首选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振、合理平面布置。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3

年产15万吨掺混肥料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

嘉施利(铁岭)化肥有限公司

辽宁易林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本项目租用位于铁南工业园区内辽宁九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两座厂房新建1条15万吨掺混肥生产线。总投资53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万元。

1、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辽宁岭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pH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2三级标准。其他污染物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中表2浓度限值

2、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投料、包装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分别经半封闭集气罩1#、半封闭集气罩2#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1#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半封闭集气罩3#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2#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2)筛分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分别经半封闭集气罩4#、半封闭集气罩5#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3#处理后,同破碎工序废气一起经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掺混、筛分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半封闭集气罩6#收集由布袋除尘器4#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3)有组织排放

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的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原料储存过程中产生的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二级标准限值。

3、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掺混除尘器收尘灰、前处理除尘器收尘灰、不合格产品回用于生产;废布袋由厂家按时更换直接带走不在厂区贮存;废包装袋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库内(50m2),其贮存、运输、处置需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废润滑、废润滑油桶等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危废点(4m2)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4、落实噪声环境保护措施。应首选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振、合理平面布置。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