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锅炉排水及冷凝水回用于复合砂浆制备工序,不外排;湿式切割打孔和湿式粉碎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化粪池处理后进入铁岭铁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PH值、动植物油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标准要求,其他污染物执行《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标准要求。 2.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原料筒仓(新型节能复合材料生产线建设8个原料筒仓,分别为2个沙子筒仓、3个水泥筒仓、3个粉煤灰筒仓)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8根排气筒DA001~DA008有组织排放(DA001~DA005排气筒高度为21m,DA006~DA008排气筒高度为18m),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2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上料粉尘、切割工序粉尘、破碎工序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DA009有组织排放;搅拌粉尘经集尘管道系统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9有组织排放,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2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发泡挤出、成型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10有组织排放,烘干废气经负压收集、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10有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要求。 燃生物质锅炉炉内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30m高排气筒DA011有组织排放,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排放限值要求。 食堂油烟经集气罩收集,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内置烟道高空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标准限值要求。 危险废物贮存库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12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3.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弃包装袋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10m2),锅炉灰渣经收集后暂存于锅炉房内的灰渣暂存间(20m2),定期委托有处置能力单位处置;废边角料经破碎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沉渣、除尘灰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界面剂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机油以及废油桶暂存于危废贮存库(10m2),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布袋定期交由更换厂家回收处置,不在厂内储存。 4.落实噪声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应选购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