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铁岭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12日
为切实加强水库管理和保护,充分发挥其防洪及兴利功能,确保水库运行安全,推进建立起范围明确、权属清晰、责任落实的水库管理保护责任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辽宁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辽宁省水库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铁岭市水利局委托辽宁省有色地质一○六队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完成了《南城子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实施方案》,《方案》通过了专家组审查、相关部门会签,以及省水利厅技术审查,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水库概况
南城子水库位于开原市威远堡镇南城子村,是一座以防洪为主,兼有城镇供水、农业灌溉、发电、养殖等综合利用的大型水库,水库集雨面积为628km2,总库容23520万m3。水库设计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5000年一遇,主坝坝顶高程156.884m(1985年国家高程基准,下同),防浪墙顶高程158.084m,正常蓄水位148.984m,相应库容为11769万m3。
二、管理及保护范围
(一)管理范围
工程管理范围:副坝左端距第一道分水岭172m,以172m为半径的圆弧与库区管理线相连;主坝右侧为溢洪道,溢洪道右岸至柴禾沟并以第一道分水岭为分界线,同时与库区管理线相衔接;主坝坝脚线距管理线最小479m;副坝坝脚线距管理线最小225m。
库区管理范围:管理线以150.984m(原大连高程基准为151.00m)水位线为准,居民区以历史划定库区管理线为主,结合水位线适当调整,与河道管理线合理衔接,并与工程管理线相连接。
工程及库区管理范围线总长度61.31公里,管理范围面积1901.14公顷。
(二)保护范围
工程保护范围:与工程管理线范围线重合。
库区保护范围:库区水面部分保护线以156.294m(原大连高程基准为156.31m)水位线为准,居民区以历史划定库区保护线为主,结合水位线适当调整,与河道管理线合理衔接,并与工程管理线相连接。
工程及库区保护线总长度82.84公里,保护范围654.47公顷。
三、界桩设置
按照管理范围线埋设界桩的有关要求,在水库大坝、溢洪道、输水洞及库区管理线相关敏感位置埋设大理石界桩46根,编号为:库001--033,坝001--013。
四、管理要求
(一)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进行爆破、打井、采石、采矿、挖沙、取土、修坟等危害大坝安全的活动,以及弃置矿渣、石渣、煤灰、泥土、垃圾等。禁止在大坝的集水区域内乱伐林木、陡坡开荒等导致水库淤积的活动。禁止在库区内围垦和进行采石、取土等危及山体的活动;
(二)禁止损毁水工建筑物及防汛水文、照明、交通、消防设施、管理线界桩、警示或公告牌等;
(三)禁止擅自操作大坝的泄洪闸门、输水闸门以及其他设施,破坏大坝正常运行;
(四)禁止在坝体修建码头、在大坝或者渠道堆放杂物、晾晒粮草。
大坝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大坝的安全保卫工作,发现上述行为及时制止并上报大坝主管部门,由大坝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赔偿损失,采取补救措施,可以并处罚款;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024-73180142(铁岭市南城子水库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附件: 铁岭市南城子水库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平面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