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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2022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情况公示

点击量: 来源: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3-04-07

  公平竞争审查是对行政机关制定政策措施“事前审查”。铁岭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建立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制度,严格审查新增政策措施,持续清理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积极开展公平竞争政策宣传。现将铁岭市2022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统筹组织落实情况

  按照省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统筹组织开展了以下五项工作。

  (一)审查机制建立情况

  为建立我市公平竞争审查机制,规范有效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由市联席会议办公室起草,经征求市联席会议副召集人意见,建立了《铁岭市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回应制度(试行)》、《铁岭市公平竞争审查考核与责任追究制度(试行)》、《铁岭市公平竞争审查抽查与公示制度(试行)》、《铁岭市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制度(试行)》和《铁岭市公平竞争审查重大政策措施会审制度(试行)》。

  (二)政策措施审查清理情况

  一是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开展自查。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公平竞争审查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开展自查,共自查文件143件,未发现问题。二是开展“净源”专项执法工作。各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开展政策措施排查工作,排查后拟废止政策措施18件。三是新增文件审查工作。2022年度铁岭市政府出台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文件共11份,涉及起草部门7个,均按照公平竞争审查程序、审查流程开展审查。

  (三)开展交叉执法审查工作

  一是接受辽阳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公平竞争审查交叉审查工作。组织市政府办公室,县(市)区政府及市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提供政策措施文件目录及文件55份,报送辽阳市联席会议办公室进行审查。二是开展对朝阳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交叉抽查工作。制定下发《关于成立临时公平竞争审查交叉抽查评审小组的通知》,由副召集人成立临时抽查评审小组,开展对朝阳市43份文件的评审工作。(其中37份正在执行,6份招投标文件已结束),42份政策措施均未违反公平竞争原则,1份政策措施不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

  (四)宣传培训情况

  一是组织开展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活动。11月14日,铁岭市以“统一大市场 公平竞未来”主题,在钻石广场举行2022年首届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启动仪式。各县(市)区同步启动。此次宣传周紧紧围绕以公平竞争保障和促进统一大市场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为理念,引导各类企业强化主体责任,树立合规经营和风险防范意识。二是组织开展《反垄断法》宣传工作。制定下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深刻认识修改反垄断法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反垄断法贯彻实施工作。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通知》(铁竞审联办〔2022〕6号),部署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开展本部门政策措施自查工作并扎实做好反垄断法的宣传培训工作。三是开展《反垄断法》培训工作。此次《反垄断法》的修改,非常重要的是明确竞争政策的基础地位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法律地位。因此我市成员单位采取支部自学或统一学习的方式,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培训学习工作。四是系统内部公平竞争审查培训工作。省发展改革委组织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培训视频会议,由恒信律师事务所邵凤律师为全系统人员解读《公平竞争审查实施细则》及审查表填写方式,提升发改委人员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重视程度及理解能力。五是利用微信将公平竞争审查典型案例推送给成员单位及各级联席会议办公室,让大家参考学习。

  (五)其他工作

  一是公示公开。按照省局《关于开展反垄断“清源专项行动”意见》(辽竞审联办发〔2021〕2号)和《关于落实反垄断“清源专项行动”意见的通知》(铁竞审联办〔2021〕2号),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利用官网对本单位现行有效的文件进行公示。二是开展社会调查。在媒体发布了《关于组织落实第三方机构问卷调查的函》,通过互联网媒体发布、张贴二维码等形式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问卷调查。三是积极配合第三方机构开展我市公平竞争评估工作。按照《辽宁省市级人民政府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工作方案》,提供材料共计10本,社会问卷调共2294份,文件共152份,组织企业(行业协会)、市联办成员单位工作人员和市联席会议召集人共三场访谈会。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开展第三方评估。2023年将聘请第三方机构,对2018年至2022年公平竞争审查开展系统评估工作。二是聘请省级专家对我市各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各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开展培训工作。三是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辽宁省公平竞争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辽政办〔2022〕50号),研究制定我市公平竞争联席会议相关制度。

  三、存在问题

  一是各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各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专业人才急需补充。据了解,我市负责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人员“身兼数职”,无专业(职)人员。公平竞争审查专业性较强,需要具备竞争政策和行业知识,目前力量配备、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与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任务不匹配。二是缺乏本系统业务指导。省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市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缺乏业务指导。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发现政策制定机关有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标准的政策措施,可以通过拨打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铁岭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