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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2023年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调度会

点击量: 来源:铁岭市教育局办公室邱泓锦 时间:2023-01-12

  2023年1月11日上午,我市召开全市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调度视频会。传达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寒假校外培训治理工作调度会议精神,部署我市2023年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治理工作。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晓飞,校外培训监管科科长何培勇,双减办负责人张金玲及铁岭市8个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主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要求,各县(市)区要对本区域内的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进行寒假前约谈,对寒假的具体要求要约谈到位,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要明晰,同时签订寒假前约谈记录。

  会议要求,要坚决严肃查处学科类培训隐形变异行为。要联合开展线下明查暗访,积极推进线上巡查全覆盖,要进一步公布、宣传设立的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信息,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市教育局将组织检查组或指导组,下沉到基层,对隐形变异集中地区开展“飞行检查”或工作指导。各地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从即日起执行“周报告”制度。

  会议要求,要强化非学科类培训监管。对非学科类培训价格进行重点检查,非学科类预收费不得超过3个月、60个课时,且不得超过5000元,各地要深入检查机构的收费渠道、收费跨度、价格标准等,防止出现“两张皮”躲避监管、侵犯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

  

  会议要求,要深入推进全国监管平台使用。寒假期间,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联合相关主管部门,结合实地检查、年审换证等工作,共同把“底账”摸清,进一步摸排非学科类机构底数。要督促指导尚未实现全流程监管的培训机构尽快完成相关工作,督促所有培训机构通过平台售卖课程、消课,实现高质量的全流程监管。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强化校外培训执法。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2022年11月份我省九部门联合印发的《辽宁省加强教育行政执法 深入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全面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尤其是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执法更需要进一步加强。

  会议要求,要全面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的安全。寒假期间,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联合公安、消防等部门进行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培训机构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补齐补足人防、物防、技防设施设备,特别是涉及培训机构的进出门口、安全通道、水电气、消防等方面,持续加大抽查排查力度,铸牢安全风险底线红线,确保安全无事故。

  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部门

电话

铁岭市教育局

024—79090139

铁岭县教育局

024—78833360

开原市教育局

024—73255716

昌图县教育局

024—75337788

西丰县教育局

024—79609977

调兵山市教育局

024—79279531

银州区教育局

024—74829915

清河区教育局

024—72115130

铁岭经济开发区教育局

024—72275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