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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铁岭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铁岭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国家、省和市等上级机关的部署和安排,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成立由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李云波任组长,指挥中心、政治部、警保部、驻局纪检监察组、法制支队、行政审批科和各有关业务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市公安局行政审批科主管本市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部门在市公安局行政审批科统一指导协调下,负责具体实施各项工作。市公安局行政审批科负责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各公安分局参照市公安局模式落实组织保障。扎实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力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公众提供各种形式的公安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一)主动公开概况

  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统一指导、协调、推进公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体系和专兼职工作队伍,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通过公安门户网站、微博、微信以及广播、电视、报纸等多种渠道,发布公安办事指南、警务资讯,公布公安机关重大活动和专项行动等,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概况

  依申请公开各项工作制度建立情况。一是建立依申请公开处理机制。规范受理程序,形成“多点接收,规范处理、内部审批、统一反馈”的工作机制,明确申请办理各环节的工作内容和时间期限,确保按时规范处理。二是建立法制审核机制。政务公开部门与法制部门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对特殊、疑难申请,在答复前由法制部门进行法制审核。三是建立便民工作机制。在公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查阅点为申请人提供必要的协助和便利,主动加强与申请人沟通,提供咨询服务,尽力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确保依申请公开渠道通畅,最大程度减少行政争议。

  (三)政府信息管理概况

  1.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工作情况。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核制度,通过删减后公开的机制,加大公文类信息公开力度。在网站、新媒体等平台信息发布过程中严格落实发布审查机制。

  2.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工作情况。根据《条例》规定,我局自政府信息产生20个工作日内,及时编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在“铁岭公安”政府网站公开。建立依申请转主动公开机制,对被申请较多的政府信息及时转为主动公开,在网站“依申请转主动公开”专栏发布,并同步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四)平台建设概况

  1.“铁岭公安”政府网站。按照市政府网站管理有关要求,积极推动公安政府网站互联网端的整理工作。同时,定期对网站各栏目运维管理情况、对外公开信息及保密审查情况开展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网站信息更新及时、准确规范。

  2.铁岭公安政务新媒体。集微博、微信等多渠道的铁岭公安新媒体矩阵,充分运用图文、短视频、动画、漫画等互联网表达方式,全年共发布作品逾万条。

  3.铁岭公安新闻发布。我局健全“年度有规划、月度有计划、每周有发布”的策划制度,确保新闻发布有节奏、有重点。围绕反电信诈骗、110宣传日、安全感满意度、扫黑除恶、打击制假侵权等专题,召开形式多样的新闻通气会和集中采访会,披露重大案件;聚焦民生热点,及时发布“便民措施”“交通管理10项放管服新政”“营商环境”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民生事项。

  4.公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我局在行政审批分中心、出入境管理局、交警队等业务部门、各公安分局和公安派出所设置了公安行政审批综合窗口,提供公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查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领取服务,提供依申请公开申请指引,提供便民设施,公开办事指南,方便群众就近获取信息公开服务。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加强工作监督。

  (五)监督保障概况

  1.考核和社会评议情况。市公安局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对各公安分局绩效考核范围,加强工作督导和推进。坚持季度通报检查机制,促使各单位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2.培训指导情况。一是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覆盖至全市公安机关在职民警警衔晋升、初任领导干部培训等环节。二是通过召开培训会议、网上培训等方式,组织开展全市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

  3.责任追究结果情况。全年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投诉0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1

1

1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2

0

97.70万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7

0

5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19

0

124.41万

行政强制

7

0

1.62万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4

-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2

48,91,708.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需要继续加强对《条例》实际工作提出的要求进行落实;二是个别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加强。

  对此,我局针对性地采取改进措施,全面推进公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抓好培训工作,组织多层次、多形式地学习新《条例》;二是抓好贯彻落实,对照新要求发现工作短板,及时补缺补漏;三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继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公安机关政府数据资源开放利用,加强法制审核。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