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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931104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加强当前农村地区疫情防控的建议

    文章来源:铁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添加时间:2023年0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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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931104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刘莉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当前农村地区疫情防控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做好重点人群排查摸底工作

    截止2022年12月24日,我市完成65岁以上老年人调查摸底355119人。65岁老年人健康状况如下:健康状况良好197139人;患有冠心病33361人,其中稳定为28537人、不稳定为4824人;患有脑卒中17517人,其中稳定为14047人、不稳定为3470人;患有高血压104135人,其中稳定为92068人、不稳定为12067人;患有糖尿病29094人,其中稳定为25056人、不稳定为4038人;患有慢阻肺2919人,其中稳定为2127人、不稳定为792人;患有慢性肾病1112人,其中稳定为596人、不稳定为196人、定期肾透析治疗320人;肿瘤患者2814人,其中稳定为1735人、不稳定为727人,进行放化疗患者352人;免疫缺陷509人;失能老人4976人。疫苗接种情况:全程接种老年人319812人,未全程接种17623人,进行了加强接种269679人。未接种老年人17684人。铁岭市现有重点人群28289人,占调查总人数7.97%;次重点人群46773人,占调查总人数13.17%;一般人群280057人,占调查总人数78.86%。乡镇政府及村委会能够对“两节”期间返乡人员情况进行及时登记,并对其进行常态化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

    目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国家随访频次要求,采取形式多样的随访方式,时时对65岁以上重点人群、孕产妇、留守儿童、孤寡老人等重点人群实施健康监测及健康服务。

    二、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协调多方力量,确保新冠治疗相关药品及物资储备

    市卫健委先后印发了《基层医疗机构医疗就诊须知》《关于做好新冠重点人群健康服务的通知》《铁岭市县域医共体疫情防控实施方案》《铁岭市农村疫情防控及健康管理方案》等文件,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发热病人的筛查和预检分诊工作,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与重点人群排查,做好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首诊及分级诊疗各项工作。全市92家乡镇卫生院,2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建立了发热诊室(门诊),实施24小时值班值守接诊服务,随时为发热病人提供医疗服务。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能够为重症患者开通转诊“绿色通道”,保障重症患者及时转诊。县、乡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能够对重点村、屯进行定期开展巡诊,保障居家重症患者诊疗有保障。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联系方式对社会进行公示,市、县两级卫健部门不定期抽查、督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政策落实情况。多方配合、集思广益,积极联系药品供应企业和药品经销商,解决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保障问题。疫情放开后,药品出现一段时间短缺,市卫健委每日调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短缺情况,经过多方协调,不到半个月时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基本上得到保障。国家、省分别为每个乡镇卫生院配备了1台制氧机;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了30个指氧仪;为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配备了3个指氧仪;为全市重点人群配置10262个指氧仪。

    三、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宣传教育

    严格落实“五级书记”抓疫情防控要求,压实地方党委政府属地主体责任,建立包保责任制,细化网格化管理模块,确保每个重点人群均有人包保。市、县两级卫生健康部门均制定并发放了“至广大居民朋友的一封信”,宣传新冠病毒肺炎防控知识,乡镇、村能够利用流动宣传车、大喇叭、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相关知识。

    感谢您对全市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持和关心,谢谢。

    铁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