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铁岭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5年08月18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铁岭市委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实施“辽北英才”计划助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铁委发〔2022〕14号)、《中共铁岭市委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铁岭市推进人才集聚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铁委发〔2018〕10号)、《关于开展“名校优生”储备工程的实施方案》(铁人才发〔2018〕3号)、《铁岭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青年人才公告》,现将第五批铁岭市“名校优生”储备工程购房补贴和生活补贴(简称:“名校优生”补贴)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8年5月6日(含)至2022年12月31(含)来铁回铁就业创业(不含中省直单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名校优生”(普通高校全日制博士、硕士及“985”、“211”和“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
二、补贴政策
1.在铁岭就业创业且具有铁岭户籍(包括新落户)的“名校优生”,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博士5万元、硕士3万元和本科生1万元购房补贴。
2.对企事业单位引进的“名校优生”,分别给予3年每月博士2000元、硕士600元、本科生400元生活补贴。
3.2020年、2021年铁岭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优秀青年人才(双一流专项招聘),博士、硕士、本科生每月发放2000元、600元、400元的生活补贴,并提供临时住房(人才公寓)或每年3000元租房补贴,以上政策享受3年。在铁岭首次购房的,发放7万元、5万元、3万元购房补贴。
4.2022年铁岭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优秀青年人才(双一流专项招聘),博士、硕士、本科生每月发放2000元、600元、400元的生活补贴,并提供临时住房(人才公寓)或每年5000元租房补贴,以上政策享受3年。在铁岭首次购房的,发放7万元、5万元、3万元购房补贴。
三、申报时间及方式
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9月15日。
按照单位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向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直主管部门提出补贴申请,各县(市)区人社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对补贴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于2025年9月15日前将补贴申请材料报送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科(联系人:韩乐,联系电话:024-74844013,电子邮箱:tlsrsj72689500@126.com)。
四、有关要求
1.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单位要对“名校优生”补贴申报工作要高度重视,全力推进此项工作的实施,并加大政策宣传和解读力度,促进更多“优秀青年”人才来铁回铁创业就业。
2.“名校优生”补贴申请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各县(市)区人社部门或市直有关单位要认真审核,若有欺诈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其享受相应优惠政策的资格,追缴已资助的补贴,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3.“名校优生”生活补贴对在本市连续工作满1年不满1年半的给予1年生活补贴,满1年半不满2年的给予1年半生活补贴,满2年不满3年的给予2年的生活补贴,满3年的给予全部3年生活补贴。“名校优生”购房补贴在本市连续工作1年以上不满3年的,追缴50%。
4.“名校优生”补贴申请材料按照附件3要求报送,已申领过“名校优生”补贴的,只需提供补贴资金申请表即可。
市、县两级人社部门联系方式如下:
铁岭市人社局联系人:韩乐联系电话:74844013
铁岭县人社局联系人:董靖联系电话:78833357
开原市人社局联系人:张亚男联系电话:79687110
昌图县人社局联系人:张爽联系电话:75812003
西丰县人社局联系人:王焕平联系电话:77814618
调兵山市人社局联系人:刘丽联系电话:76874667
银州区人社局联系人:马寰宇联系电话:74829607
清河区人社局联系人:苏凤泉联系电话:72115126
开发区人社局联系人:陈春旭联系电话:72691965
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18日